⑴ 委貸受限,債權型資管計劃與私募基金應當如何破局(附
委貸受限,同時資管新規要求很嚴了,雖然部分規定在2020年才正式執行。此問題分兩方面回答你:
第一,對於私募基金,要參與債權類項目已經幾乎不可行,除了委貸管理辦法,還有一個18年初出台的《私募基金備案暫行管理辦法》(大概叫這個名字,可具體搜一下)。嚴格限制了私募基金投債權類資產,以後必定是回歸本源,私募基金要麼做真股權,要麼做二級市場。對於債權類項目,只有不良資產和其他類債權項目可以做(比如藝術品等),具體可以向中基協咨詢。
第二,對於私募基金外的大資管行業,包括券商資管、信託、保險資管等,債權類項目沒被完全限制,老產品可以對接新資產,2020年前的過渡期都可以做,而且最近有放開的趨勢。具體的細分領域,還是要根據相關監管規定看,比如信託還是相對靈活的。但未來勢必要轉型,而且國內的標准化市場需要系統性的調整和提升,未來會越來越規范。
⑵ 資管新規後,私募基金還能做債嗎
可以,只是需要看具體的這只私募基金是否可以,並不是所有的私募基金都可以,債類私募基金相對安全很多,但是也要看具體是什麼基金公司的產品,我司就有您要是感興趣可以私信或電話具體了解
⑶ 資管新規對私募股權基金有哪些影響
首先,從資金端來看,資管新規向上穿透了合格投資者。
新規中對於「合格投資者」的定義: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者分為不特定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大類。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資產管理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於單只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於單只權益類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其次,資管新規對於私募股權基金的產品設計和交易結構也會產生深遠影響。
新規中規定,「重點針對資產管理業務的多層嵌套、杠桿不清、套利嚴重、投機頻繁等問題,設定統一的標准規制,同時對金融創新堅持趨利避害、一分為二,留出發展空間」,「金融機構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產品提供規避投資范圍、杠桿約束等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等。而這意味著此前市場上常見的「銀行理財+私募基金」、「保險資管+私募基金」、「非金融機構+私募基金」等模式都將被禁止。
第三,資管新規向下穿透了底層資產,私募股權基金資金池運作被禁止。
資管新規明確「實行穿透式監管,對於多層嵌套資產管理產品,向上識別產品的最終投資者,向下識別產品的底層資產(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除外)」,「為降低期限錯配風險,金融機構應當強化資產管理產品久期管理,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期限不得低於90天。資產管理產品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終止日不得晚於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的到期日或者開放式資產管理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
第四,相關產業基金或將迎來發展機會。
資管新規中表示,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通過發行資產管理產品募集資金投向符合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要求、符合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要求的領域。鼓勵金融機構通過發行資產管理產品募集資金支持經濟結構轉型,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降低企業杠桿率。
⑷ 資管新規昨日正式通過,私募基金將受到哪些影響
重點增加了對資金池的整治,嚴格定義了期限錯配和剛性兌付;禁止開放式產品投資股權類資產;再次強調第三方獨立託管,但可以由關聯公司為資管子公司進行託管;同時提高了私募產品合格投資者認定標准。
⑸ 私募基金可否投資債權類標的
通常所說的私募基金是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因此主要是以股票投資為主,加上權益類衍生品對沖為輔。投資債券的私募基金在國內沒有。
⑹ 後資管新規時代,私募基金是機遇還是挑戰
資管新規還沒出台,目前證券公司都紛紛回歸主業做經紀類業務了。目前國內的金融市場正在被正規化,很多踩界的事情都幹不了。資管何去何從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定論。但是目前其他類私募基金協會這個也停止了備案,只有股權投資類的私募基金可以操作。其實私募基金最本質的投向還是股權類,有GP和LP模式,沿用國外的模式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其實承擔了巨大的風險,畢竟LP的資金都是打到私募基金的募集賬戶,如果投資虧損,LP肯定會給GP施加巨大的壓力。其次私募基金的募集存在較大的困難,投資門檻很高,返點也高,相應的風險也會增加很多。
現在有種玩法是定向融資計劃,是在地方交易所備案的,但是主要只針對於純政信的債權項目。這種玩法投資人的合同是直接和融資方簽署的,跳開了中間的管理人角色,可以說是利潤最大化了,2018年4月份以來,債權類項目做的比較火的就是這個模式,投資門檻也就20萬元起步,收益和私募基金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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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減持新規對私募基金有何影響
國家會對VC和PE的退出進行制度安排,如果VC和PE沒有相應的退出機制,將會阻礙行業發展,甚至會阻礙創新,所以,VC和PE的退出時間不會和一般股東一樣,退出時間肯定會更短,更加傾向價值和長期投資,未來的VC行業會有很大的競爭,更多的資金會在VC階段介入。
⑻ 如何識別「債權類私募基金」的風險
由於私募產品的核心性質是「合夥投資」,與金融機構金融產品「信用委託」完全不同,其實質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在產品運作和法理上很多環節可能會體現風險:
1、沒有監管可能存在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不是金融機構,沒有相應的監管機構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管理,容易出現利益輸送等道德風險,尤其是「債權類私募基金」,由於其期限短、融資成本高,更容易出現這些問題,而一旦因為沒有監管出現道德風險,在法律層面上也很難舉證和法律追究;
2、人力資源短缺可能存在監控風險;
私募基金不是金融機構,不像銀行或信託公司有嚴格的審批制度和多層級的部門制約,反而很多私募基金為了壓縮成本而盡量少的僱傭員工,這樣,無論在內部風險控制還是對融資單位的全流程跟蹤管理上都很難盡善盡美,而更多的依賴於抵押和擔保,這樣很容易忽略事中隱患,而不能及時退出最終走向拍賣;
3、經驗不足可能存在技術風險;
很多債權類的私募基金其員工配置都很年輕,而且對於此類業務過於樂觀,與金融機構豐富的評估、抵押、處置不良資產經驗相比,私募基金的經驗多顯不足,而經驗不足很有可能導致貸款業務的技術風險,在貸款流程的每個技術環節上一旦出現了紕漏,都有可能涉及風險,甚至有被騙貸的可能;
4、無備用金可能存在兌付風險;
銀行應對貸款風險除了抵押擔保外,還有資金池管理模式來緩沖風險,信託公司應對貸款風險除了抵押擔保外,還有多重擔保和凈資本管理,凈資本管理也就是俗稱的備用金風險緩沖;
而私募基金多以合夥制形式,基金公司本身一般在一個項目出資額在1-5%之間,而對於私募基金公司沒有資質和備用金的要求,所以私募基金多沒有後備資金進行風險緩沖,一旦出現了兌付風險,首先的應對措施只有拍賣和履行擔保,這樣投資人很有可能糾纏於無限期的法律流程中;
⑼ 新規實施後還能買私募嗎 指引新規購買私募基金規定
私募基金通常不會經常開放贖回。絕大多數私募基金會有一年的鎖定期,即在成立一年內,不開放贖回。在產品成立一年後,大多數私募基金可能會選擇每半年開放一次,或每季度開放一次,只有在開放日才可以申購或贖回。具體你買的基金如何贖回,要看合同上的規定。但是市面上的大多數私募基金,是不能隨意贖回的。
⑽ 資產管理新規實施,對私募行業有什麼影響
2017年11月17日,資產管理行業「大一統」管理辦法——《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指導意見》)出台。該資產管理新規主要針對的是資管產品。資管產品的發行主體是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最常見的資管產品是基金、債券。
資產管理新規對投資人有哪些影響
根據政策解讀,新規出台後對銀行理財的人影響較大。
1.購買不到90天以下的封閉式理財產品
此次《指導意見》對資金池的表述更加明晰,規定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最短期限不得低於90天,這也就意味著銀行不再能通過滾動發行超短期的理財產品投資到長期的資產當中獲取期限利差,也不能通過開放式理財產品間接實現「短募長投」,90天以下的封閉式理財產品或從此消失。
2.銀行理財不再穩賺不賠
新規要求金融機構對資產管理產品實行凈值化管理,並且明確了剛兌的認定標准,使得打破剛兌的理念更具可操作性。實現凈值化管理後,對於投資者來說,銀行理財將不再是沒有風險的投資品。該新要求也是為了讓投資人擺正投資心態,提高風險與收益匹配的意識。
3.不再有預期收益率
按照《指導意見》,金融機構對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實行凈值化管理,凈值生成應當符合公允價值原則,及時反映基礎資產的收益和風險。也就是說,投資者購買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將會看到銀行理財每天的收益率波動,而不是在購買之初便得到一個預期收益率。
,國家資產管理新規出來後,要及時了解風險收益特徵,對接投資人需求,慎重選擇理財產品,對普遍的銀行理財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