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特約第一受益人是只有商業險嗎交強險不存在第一受益人的吧
保險受益人又稱為「保險金領取人」,是指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或者約定的保險期限屆滿時,依照保險合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在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險人死亡後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一般見於人身保險合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則他的法定繼承人即為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險人死亡後領取的保險金,不得作為死者遺產用來清償死者生前的債務,受益人以外的他人無權分享保險金。在保險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繳付保險費的義務。受益人的受益權以被保險人死亡時受益人尚生存為條件,若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則受益權應回歸給被保險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繼承人繼承受益權。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享有權利的受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可知交強險的各主體范圍:
(一)投保人,是指與保險公司訂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
(二)被保險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
(三)受益人,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第三者。
『貳』 房屋建築已抵押給銀行,特別約定第一受益人為銀行。被保險人是否可自行再增加保額
沒必要。你給銀行的抵押物我估計應該是商業地產,或者是現在用作商業地產,因此銀行才要求上險保值,怕出現火災等狀況。但上險的根本目的就是給銀行收回貸款再加一層保護,說白了和你沒什麼關系,你還再加保險干什麼?除非你是真的覺得這房子又要出事苗頭,打算先賠完銀行,自己還能獲賠的話。。。
『叄』 平安保險不需要本人可以添加第一受益人嗎
需要投保人本人帶身份證辦理,相當於變更受益人,當然需要本人辦理了。
『肆』 第三者責任險可以設定第一受益人嗎
第三者責任險最直接的作用是保障在該車輛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對不特定的第三人給付賠償金。受害人是第三者責任險合同指向的最終受益人。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違背第三者責任險的立法目的,以第三人受害或死亡為代價,將受害人應得的賠償款設定他人享有優先受償權。
『伍』 車險改第一受益人要什麼證件嗎
汽車保險第一受益人意思:第一收益人就是被保險人,加特約的話,特約上是誰就是誰。一般是指車輛品牌公司委託銀行貸款,填寫的是汽車品牌的公司名稱或者銀行。大概意思就像自己給自己買份疾病險,受益人是自己,到時看病需要錢有了保障,很合理的安排。
如果是要更改第一受益人的話,首先要由銀行出具書面證明; 然後將銀行出具的證明和車輛登記證(綠色那本)、身份證復印件一起給保險公司; 即可進行汽車貸款車險變更第一受益人為銀行的手續; 到時候如果有問題,保險公司會告訴您的。
車主續保車險應該有提前續保的意識,不能拖延續保的日期。其次,車主續保車險應該挑選適宜續保方案,而且保費最好足額購買。要特別強調一點就是汽車保險除了預防風險外,如果汽車前一年沒有出險,那麼次年的費用都有所減免,在得到同樣的保障的同時還能夠享受優惠,因此續保車險是非常有必要而且是非常實惠的。
『陸』 交強險可以增加第一受益人嗎
可以啊,但是交強險為什麼要加這個,一般都是車損險,盜搶險,自燃險加這個特約
『柒』 我買了車險,被保人是車主,然後特約我是第一受益人,出事後我可以理賠嗎,錢能打給我嗎
車險:不是賠付自己的車,就是賠付給第三者,如果你還買了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和乘客),就是賠付給車上人員的。還有盜搶險。
如果自己的車壞了,需要修理,是直接賠付給給你修車的修理廠。
第三者:直接賠付給第三者,不經過車主本人。除非開車的人先行墊付了第三者的賠付。
車上人員責任:是誰受傷,直接賠付給誰。
只有盜搶險,車輛被盜被搶了,造成車輛無法找回或者車輛嚴重受到損害基本全部報廢,那麼該項賠款可以賠付給你!
『捌』 電話車險可不可以加第一受益人
可以的,迎客松保險建議在購買保險時和營銷員說明需要添加第一受益人特別約定,就可以了,望採納,謝謝
『玖』 你好,我我是去年一月分期購的車,今年馬上就買保險了,我想問下第一受益人特約是什麼意思,
還是第一次聽說第一受益人特約,應該是說如果你因交通意外身故,你的人身險理賠金歸誰,至於買不買商業險是自己決定的,即使再不願意買商業險,還是建議最好還是買一個三者險,想了解更多關於車險,可以找我,我是平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