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業銀行工作人員能不能兼職
不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五十二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
(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挪用、侵佔本行或者客戶的資金;
(三)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四)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業務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三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得泄露其在任職期間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1)銀行人員能兼職私募基金經理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二)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
(三)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
(四)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購買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應當事先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第四十條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前款所稱關系人是指:
(一)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
(二)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第四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要求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第四十二條借款人應當按期歸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到期不歸還擔保貸款的,商業銀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證人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質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者股權,應當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內予以處分。
借款人到期不歸還信用貸款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第四十三條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㈡ 銀行從業人員可以做證券經紀人嗎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所在機構有關兼職的規定!在允許的兼職范圍內,應當妥善處理兼職崗位與本職工作之間的關系,不得利用兼職崗位為本人,本職機構或利用本職為本人,兼職機構謀取不當利益!一般而言,銀行業從業人員在本機構內部兼任職務,或在非營利性組織,如慈善基金會或學術團體等中兼任職務並不取得報酬的情況下兼職是允許的,但應向所在機構披露兼職情況。
㈢ 高管兼職:私募高管可以兼職嗎
盡量不要兼職
㈣ 私募基金經理可以兼任證券經紀人嗎
完全可以啊,很多私募都這么操作,通過經紀人翻佣,而且還有人有自己一波粉絲,賺粉絲的傭金也是可以的,要不要考慮來我們這做經紀人 朋友
㈤ 證券私募中的從業人員,行政人員能兼職交易員嗎
不行哦 除非你想接受調查
㈥ 銀行人員兼職、副業
1、兼職企業財務人員,利用你在銀行的信貸政策對企業財務報表進行編輯,指導,助其融資,現在大一點的企業都有融資經理,就是專門跑貸款的,不過這個兼職,政策是不允許的。
2、做多個銀行的產品代理,不知道你是哪個行的,當地肯定有小銀行,他們新產品上線都要推廣的,你可以幫他們做信用卡、理財等業務,掙取傭金。
3、做其他金融機構的代理,比如保險、證券,利用你手裡的客戶資源,爭取傭金。
㈦ 國企高管能到私募基金兼職嗎
在16年3月之前,基金經理是可以兼職的。不過現在基金業協會弄法律意見書這個事的時候,就把這個事給禁止了。基本要求是基金高管和主要人員必須是全職的,不能兼職,例如在證券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兼職。主要是符號專業化經營和防範利益輸送、利益沖突等等。
所以現在的私募基金經理,是不能在其他基金公司或者金融機構兼職的。
協會做審查的時候,做法律意見書,是需要員工社保繳納的情況、勞動合同,同時還需要做相關承諾的。
㈧ 私募基金經理可以兼職嗎還是必須全職
一般都是全職的,基金經理的工作內容很多,如果兼職的話,很多事情都做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