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九九鴻福保險
根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99鴻福終身保險條款》的
保險責任
第七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人負下列保險責任:
1 自保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險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生效對應日,保險人按保險單所列明保險金額的10%給付保險金。
2 被保險人因疾病造成死亡或身體高度殘疾,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本保險合同即行解除。
3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或身體高度殘疾,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本保險合同即行解除。
中的2、3項來說,99鴻福只能在被保人因意外或疾病造成死亡或身體高度殘疾時才能享有保險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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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時只退還「現金價值」,不會有其他補償或利息。
不同年期退保的「現金價值」可以在你的保險合同查找得到(退保標准在《中保人壽保險公司99鴻福終身保險現金價值表》的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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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險條款及結合你的情況,用通俗語解釋99鴻福的保障內容
*****這只險種從你購買之日起算,每滿3年就分你保額的10%,以你1萬來說,就是每三年分你1000元,相信你也應拿了3次錢了
*****如果因意外或疾病造成死亡或身體高度殘疾時,就賠錢給你或你的家人
賠償金額=保額+保額*5%*n年
以你1萬保額來算:你今年的最高賠付為:1萬*1萬*5%*10年=1.5萬
當然,在發生賠錢後,那你的保險合同就會終止
B. 九九鴻福保險已買滿20年,每年交費1200元。若想把所有收益一次性收回來,能拿多少錢從申辦到收款多久
千萬別這么做。
我自己也買了99鴻福,兩年前到期的,也就是2017年交滿20年的款了。我是每年交600多元的,三年拿回1000元。
現在滿20年了,不用再交款,每3年也能拿回1000元。
前幾年我覺得很合算,想加碼,但問了人壽的銷售人員,人家是這樣回答的,現在你想買也沒得買了,原因是以前上世紀90年代的利率是10+%,人家當時賣這款保險就是參照這利率設計的。而現在的利率你可能也知道,不及以前的零頭,所以人家不賣了,已賣出的繼續執行而已。
如果你實在缺錢,想拿回本,你最好轉讓收益人,賣給別人就可以。
你可以告訴我你這保險
C. 1999年買的九九鴻福壽險。已交滿20年。將來被保人死亡時,受益人和投保人可以得到除保險金之外哪些收益
身故受益人就得到身故金而已,投保人什麼都得不到。
D. 九九鴻福保險已買滿20年,每年繳費1200元。若想把所有收益一次性收回來,能拿多少錢從申辦到收款多久
能拿多少錢你可以自己參考下收益演算表,在你的合同里有!或者直接撥打保險公司的電話,讓客服給你查詢,他們是專業的,有義務給你提供這些服務的!
E. 人壽保險99鴻福98版 每年交8670 從1999年到2017年的現金價值是多少 繳費期20年2
不要犯傻,九九鴻福這樣的好東西你還退?保險精算師是按照當時的利率來計算保費保額的,99年的利率是多少,現在又是多少?這東西保險公司來勸你退你都別退
F. 中國人壽99鴻福終身保險到期,可以拿到多少錢
99鴻福分為兩塊利益。
一、只要被保險人健在從投保之日起每三年領取保額的10%,你現在每期領取600,說明保額是6000元,這比收益由投保人領取,直到被保險人去世保單結束。
二、自投保之日第二年起,保額每年遞增保額的5%,(舉例:保額6000✖️5%=300元,每年保額增加300,20年保額翻倍,直至被保險人去世,受益人領取。
希望能幫到你
G. 99鴻福終身保險(99版利差返還型)有什麼價值
投保條件:
1、凡出生滿六個月以上、六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
2、由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繳費方式:
保險費的交付方式分為躉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交費期間分為十年和二十年交,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保險保障: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本公司負以下責任:
一、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日之起,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6%給付生存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國壽99鴻福兩全條款:
第一條 保險合同構成
國壽99鴻福兩全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條款、聲明、批註、批單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和其他書面協議共同構成。
第二條 投保范圍
凡出生滿六個月以上、六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第三條 保險責任開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開始生效。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為本公司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日期。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時止。
第五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本公司負以下保險責任:
一、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日之起,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6%給付生存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第六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拒捕;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間;
七、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疾病身故;
八、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九、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本合同終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合同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七條 保險費
保險費的交付方式分為躉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交費期間分為十年和二十年交,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第八條 首期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險費的,首期後的分期保險費應按照如下規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險費的交付日期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對應日;
二、半年交保險費的交付日期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對應日;
三、月交保險費的交付日期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對應日。
投保人如未按上述規定日期交付保險費的,自次日起六十日為寬限期間;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保險費的,本合同效力自寬限期間屆滿的次日起中止。
第九條 合同效力恢復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內,投保人可填寫復效申請書,並提供被保險人的健康聲明書或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經本公司審核同意,自投保人補交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復。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內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合同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十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並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恢復本合同效力時,投保人應如實告知被保險人當時的健康狀況。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本公司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保險費。
第十一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的,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經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註後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生存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變更。
第十二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調查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遲延的除外。
第十三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提交下列證明、資料:
1.保險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費憑證;
2.受益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3.公安部門或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4.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相關的證明、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對應日,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提交下列證明、資料:
1、保險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費憑證;
2、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三、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證明、資料後,對核定屬於保險責任的,本公司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協議後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本公司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四、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四條 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本合同當時已經具有現金價值,投保人可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請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借款及利息後余額的70%,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借款及利息應在借款期限屆滿日償還。未能按期償還的,則所有利息將被並入原借款金額中,視同重新借款。
當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不足以抵償欠交的保險費、借款及利息時,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五條 欠款扣除
本公司在給付保險金、退還本合同現金價值或保險費時,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險費或保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有權先扣除欠款及其應付利息。
第十六條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可填寫變更申請書提出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經本公司審核同意後,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或與投保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住所或地址變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後的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八條 年齡計算及錯誤處理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按周歲計算。投保人應在投保本保險時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本公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在扣除手續費後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於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並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三、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於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應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第十九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本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應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並提交保險合同、最近一次保險費交費憑證和投保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但經本公司體檢的,應扣除體檢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合同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保險單簽發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釋義
本條款有關名詞釋義如下:
生效對應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月)的對應日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月)的生效對應日。
艾滋病:是指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AIDS)。
艾滋病病毒:是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准,如在血清學檢驗中HIV抗體呈陽性,則可認定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利息:是指補欠交保險費或借款的利息,按補欠交保險費或借款的數額,經過日數和利率依復利方式計算。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度公布一次。
手續費:是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本公司對該保險單已承擔的
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總和。
99鴻福交費少,見效快!三年返回保額6%。交費低!而且保障高額,轉換權益,機動靈活,責任簡明,組合性強。99鴻福是98年以前的險種,現在早就停售了。98年以前的險種因為預定利率很高(8%),現在5年期利率才3.6%.所在那時險種都很劃算。
H. 中國人壽99鴻福如何計算收益
你是哪一版的99鴻福。
如97版生存金累計計算+保險金額+保險金額每年遞增5%*年限-所交保費
其他版本生存金累計計算+保險金額-所交保費
I. 中國人壽97年的九九鴻福保險,誰能把50年以後的收益表發一下。
99鴻福保險是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推出的一款終身兩全保險,主要的保險責任就是提供生存給付和身故給付者兩種保障,詳細保單信息可以聯系中國人壽官方客服95519咨詢。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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