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我公司購買了銀行的短期理財產品,設什麼科目為宜收益可直接入財務費用嗎
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可以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來核算賬目。
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到期贖回時,根據收益情況,計入投資收益,不作為財務費用處理:
正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投資收益
負收益:
借:銀行存款
借: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貳』 請問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要怎麼做賬務處理產生一部分利息收入,怎麼做賬務處理
就公司理財產品的歸類不能簡單的歸於交易性金融資產,首先七天通知存款和三個月定存或者半年期定存,有什麼區別?都是屬於公司賬面余額的理財,也都會到期產生利息收入,這類理財不存在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問題,因為在初期跟銀行簽訂理財協議的時候,收益的固定可見的。
就我一家之言,理財首先要將其分類:一類是有合同業務根據的;一類是純粹的銀行賬面資產理財。如題所問,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應該屬於第二類,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應該沖減財務費用下的利息支出(或計入利息收入);另一種,向匯利達等銀行產品支出,因要支付外匯,考慮到了匯率的變動產生的公司損失,人民幣定存銀行做質押,由銀行先付出外匯,到期後購匯支付給銀行,釋放質押人民幣(如果人民幣到期貶值,則此項業務虧損),這種人民幣質押產生的利息因附屬於境內外合同收入,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
『叄』 企業向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取得的利息收入要繳稅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 111號)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下同)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3·因此,貴單位通過銀行購買理財商品,屬於金融商品買賣中的其他金融商品買賣,除了個人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外,單位取得的收入應按照上述規定差額徵收營業稅。買賣金融商品的營業稅稅率為5%。
『肆』 理財產品產生的收益應計入營業外收入還是沖減財務費用,是否作為核定徵收企業收入總額的組成部分
不管是核定徵收企業還是查賬徵收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取得的收益都是屬於應稅收入。
『伍』 公司賬戶購買3年理財,收益想通過沖減財務費用,購買時怎麼做賬
理財產品管理模式是什麼?是否符合SPPI測試?確定金融資產類別。
『陸』 單位購買銀行2個月理財產品後,收到的利息是該走「投資收益」還是該沖減財務費用為什麼
只能走投資收益
『柒』 我用公司銀行存款買了理財產品,收益放財務費用(負數)還是放投資收益用交稅嗎請指點
銀行的理財產品收益又不高折騰那個沒什麼意思!以前我是某公司理財顧問,那凡是在銀行買理財的啊,沒多少是真正賺的!!!三思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