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內基金在投資,運行時與國外基金有哪些大的差異
國內傳統的公募基金只是做證券市場投資,而且主要是二級市場,標的無外乎就是貨幣市場品種、股票、債券這些。目前公募基金的總規模在三萬億左右。公募基金家數不超過100家。龍頭的華夏規模超過千億(天弘靠貨基迅速沖到了千億以上,這塊業務主要是依託余額寶,而且管理費收益很低,所以其實質意義不大),末尾的基金公司規模不足億元。貧富差距還是挺大的,股東背景和管理層實力對公司經營都有影響。
放在至少三年前,公募基金的工作,無論是投資還是銷售,都是很光鮮的,畢竟他們的人均產值很高。但是,這兩年二級市場,主要是股票市場不景氣,再加上基金家數的增多,所以整體上基金行業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基金公司目前的銷售主要還是依靠渠道,其中銀行和券商渠道佔主流,為了促進銷售,基金公司給銀行返認購費,給券商返交易量(事實上,承諾的交易量根本實現不了),所以一隻基金發下來,基金公司掙的只有管理費了,甚至有時候為了發基金,基金公司還要倒貼錢請幫忙資金認購,確保基金能發出來。
從2012年底以來,公募基金通過設立基金子公司,已經開始涉足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是指,投資於「未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通過此業務,基金公司將觸角延伸到實體經濟,而這塊市場之前基本是被信託壟斷的。基金子公司進入這塊市場後,迅速憑借較低的通道費用,較少的監管(比如一些信託不大敢做的票據和房地產項目,基金子公司就敢接手,但是現在監管層也注意到了這一點),不消耗資本金等諸多優勢迅速上位。我接觸的一家信託公司,對於拉到的一些監管層敏感的項目,甚至通過旗下基金公司的子公司的通道來做。特別是銀行系的基金子公司,基本上接手了銀行大部分的通道業務,實現了規模的迅速擴大。
但是,通過基金子公司的通道業務實現規模的彎道超車,對於公募基金來說,並不具有持續性;而且監管層也已經注意到基金子公司的狂飆突進。下一步如果監管層加大對基金子公司的監管,面對信託公司二三十年積累下來的實體項目運作經驗,基金子公司並沒有太多優勢。
未來公募基金還是要將重點放在主動管理型的投資上。
私募基金,簡單說,主要分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顧名思義,前者主要投向證券市場,比如澤熙、尚雅這些;後者主要是投向非標的股權,比如九鼎投資這些,具體的運作模式有公司制和有限合夥制。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佼佼者,大多都是從原來的公募基金經理和投資總監跳出來的。由於私募基金的激勵體制中最終要的是收益分成,這就使得,相比那些只注重做大規模拿管理費的公募,私募基金經理更注重做高產品的絕對收益。私募的投資門檻較高,主要面向高凈值客戶,那些比較牛的私募產品,根本不愁銷售。
至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近些年來發展迅速,特別是以有限合夥為代表。其實,這些公司就是開始搶佔一些原本信託的市場。
總體來說,私募基金市場魚龍混雜,其中不乏牛人的牛公司,也不乏濫竽充數的人的騙子公司。
今年4月份,證監會成立了私募基金監管部,說要將私募納入監管,私募的備案工作也已經開展。據說,下一步公募和私募的牌照界限將逐漸模糊:公募可以通過專戶等形式發私募產品,接受私募基金監管部的監管;私募可以發公募產品,接受機構部的監管。
② 請教:國外私募基金是如何監管的,以及監管體系的優缺點
「私募基金」在國內是很新的,很多企業不知道什麼是私募基金。但是,私募基金在國外發展得已經比較成熟。私募基金簡單地說是通過私募的方式,通過定向募集投在企業里,而不是投在股票市場上,這是它最基本的特點,這樣一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就非常直接、非常容易。美國企業成長協會在美國正好是把大量的中小企業、中小私募股權基金和一些中介機構結合在一起的這么一個組織,他們的任務就是要把私募股權基金和中小企業結合起來。
私募股權投資主要組織形式
1、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企業是美國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
2007年6月1日,我國《合夥企業法》正式施行,青島葳爾等一批有限合夥股權投資企業陸續組建,
2、信託制
通過信託計劃,進行股權投資也是陽關私募股權投資的典型形式。
3、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1)將私募基金注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2)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注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3)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③ 現目前我國發展私募基金的優勢有哪些
現目前我國發展私募基金的優勢有:
(1)積極穩妥地發展私募基金,是適應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和提高競爭實力的需要。
隨著認識的完成,中國基金市場的開放也已為時不遠。根據協議,國外基金5年後就可以進入中國市場。可想而知,當國外的眾多基金進人中國時,中國還在私募基金上有空間,這將是很大的損失。因此,隨著投資基金法的修訂和出台,私募基金將確立明確的法律地位,並步入自身發展的黃金時期。發展私募基金有利於擴展金融市場,改善投資理念,為社會資金的商業化運作和國有企業改革提供新的途徑;並將有力地推動我國券商產業的升級,促進證券市場的發展。
(2)發展私募基金,將促進我國基金業的健康發展。
一方面,雖然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有著很大的差異,但從其本質上說,兩者也有互相促進的一面。由於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具有較強的互豐L性,因此它的推出不僅會增加證券市場的基金品種,還會拓寬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范圍。另一方面,隨著私募基金納入規范合法發展的軌道,一批符合條件的投資咨詢顧問公司將加入基金管理人的行列,並以其市場化的經營管理和運作機制打破基金市場壟斷,引進競爭機制,減少交易成本,推動金融創新,進而為基金市場的發展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和公開的競爭環境。
(3)隨著私募基金的公開化、合法化和規范化的發展,將有利於加強金融監管,避免出現大的風險。
私募基金特定的高風險、高收益性,使存在於財務杠桿基礎上的金融風險一旦顯露和爆發,將對社會經濟帶來嚴重的影響。從目前私募基金在國內外的發展勢頭及規模來看,存在於「地下」的私募基金已經具備相當的規模,但由於法律地位不明確,對其信息披露和金融監管都談不上,這不利於基金市場的公平競爭,也導致監管部門對風險的失控。
④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差別以及各自的定義
募是相對於公募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
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所謂私募基金,是相對公募基金而言,它的標志性特徵是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因為這種非公開性,私募基金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中最為隱秘的一股資本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基金法》草案第四稿有專門一章用於規范「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其中一些條款如「投資人數應當在2人以上50人以下」,「每個投資者的最低出資額由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規定,但不得低於10萬元」,「設立特定基金,應當向國務院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機構備案」等,意味著我國基金業正在醞釀著一場調整和突破,私募基金合法化、市場化的步伐將加快。
私募基金並非是地下的非法的不受監管的基金,它是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的,指不是面向所有的投資者,而是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和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一般以投資意向書(非公開的招股說明書)等形式募集的基金。在國外,一些著名的基金公司如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等,都是典型的私募基金。由於私募基金容易發生不規范行為,所以,一些國家的法律法規明確限定私募基金證券的最高認購人數,超過最高認購人數就必須採用公募發行。
私募基金與一般的公募基金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差別 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
募集方式 非公開方式 公開方式
募集對象
少數特定投資者, 多為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資產規模較大的個人或機構投資者,
不確定的社會公眾投資者
信息披露要求
相關信息公開披露較少,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資組合及收益,投資更具隱蔽性
要求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
服務方式
「量體裁衣」式,投資決策主要體現投資者的意圖和要求
「批發「式,投資決策主要基於基金管理公司的風格和策略
監管原則和標准
監管相對寬松,基金運作上有相當高的自由度,較少受監管部門的限制或約束,投資更具靈活
對基金管理人有嚴格的要求;對基金投資活動有嚴格的限制
對投資者的要求
具有一定的投資資金規模以及理性的投資理念
相對較低
風險
相對較大
相對較小
雙方關系
投資者可以與基金發起人協商並共同確定基金的投資方向及目標,具有協議性質
由基金發起人單方面確定有關事項,投資人被動接受
鑒於私募基金的特點,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優勢:(1)由於私募基金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因此,其投資目標可能更具有針對性,能夠根據客戶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2)一般來說,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種手續和文件較少,受到的限制也較少,一般法規要求不如公募基金嚴格詳細,如單一股票的投資限制放寬,某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對私募基金規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有靈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向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資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對其監管遠比公募基金寬松,因而投資更具有隱蔽性,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明顯的缺陷:私募基金受到政府監管相對較寬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現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將不利於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可能取得較高收益的同時,蘊藏著較大的投資風險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風險、代理風險等。此外,以這種方式發行的基金證券一般數量不大,而且投資者的認同性、流動性較差,不能上市交易。
1993年-1995年:萌芽階段,這期間證券公司與大客戶逐漸形成了不規范的信託關系;
1996年-1998年:形成階段,此期間上市公司將閑置資金委託承銷商進行投資,眾多的咨詢顧問公司成為私募基金操盤手;
1999年-2000年:盲目發展階段,由於投資管理公司大熱,大量證券業的精英跳槽,憑著熟稔的專業知識,過硬的市場營銷,一呼百應。
2001年以後:逐步規范、調整階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業務向集中投資策略的轉變,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資金推動和價值發現相結合轉變。
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運作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承諾保底,基金將保底資金交給出資人,相應的設定底線,如果跌破底線,自動終止操作,保底資金不退回。
第二種,接收帳號(即客戶只要把帳號給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戶可自動終止約定,對於贏利達10%以上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此種都是針對熟悉的客戶,還有就是大型企業單位。
⑤ 對比國外私募基金和國內 有什麼區別 高手指教
國外有對沖基金。
公募基金。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
天使基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