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看財經新聞對炒股有用嗎
看財經新聞、國家的一些政策新聞都是用來分析股市的基本面,作為一種參考的必要。這個不是說有沒有用,看財經新聞不一定能把握好你的股票,但你不看財經新聞就等於瞎子摸黑一樣,你連市場大環境的基本面都不知道,怎麼炒股。
就比如你出門不一定能撿到錢包,但你不出門就一定撿不到錢包。明白嗎。
『貳』 法律上規定哪些人不能炒股
法律明文規定了以下人群不能炒股:
1、未成年人,因為未具有行為能力,其所做的炒股行為無效;
2、我國《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第七十四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①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③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④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⑤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⑥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⑦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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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學財經的一定要會炒股嗎
1、誰規定學財經就一定要會炒股?完全是一派胡言。
2、財經學科分為很多門類,當然也包括證券投資。即使學的是證券投資,也不一定非要去做股票。
『肆』 證券從業人員能不能炒股
證券從業人員不能炒股,不過最近有新聞說要修改相關規則允許證券公司員工做股票,您可多關注相關報道和協會發布的信息。另:家人的賬戶同樣不行,規定是證券從業人員不能炒股,而不是你不能用自己的賬戶炒股,即便使用別人賬戶,一旦查實都要進行相應的處罰。
『伍』 記者到底可不可以炒股
買賣股票是一項正常的投資活動,只要是正常操作,記者買賣股票,當然是可以的。
如果操作者利用了自己的職業身份進行暗箱操作,或者違規操作,那他才是違反紀律。 記者也是人,他們也有權支配自己的閑置資金進行投資或者炒股等活動,況且股票投資是促進資金流動的途徑之一,市場是鼓勵這種行為的。
總之,記者可不可以炒股關鍵看是否符合規矩,而不是看自己的職業。不過,股市有風險這句話對誰都適用,記者也不例外,所以,投資需謹慎。
『陸』 法律上規定哪些人不能炒股
有以下幾類人員不能炒股: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柒』 搞財經方面的人能炒股嗎
證券法43條規定:證交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經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45條規定: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之後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 或者法律意見書的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捌』 證券從業人員為什麼不能炒股
一是內幕交易行為。對於內幕交易行為,應該毫不手軟,堅決嚴打。在轟動全國的「高淳陶瓷(600562,股吧)內幕交易案」中,原南京市經委主任劉寶春的妻子陳巧玲被刑拘後,其所在的南京證券初步認定「陳巧玲涉嫌違規的問題屬於其個人行為,與公司治理結構無關」。雖然該內幕交易案的內幕消息來源初步確定並非擔任相關上市公司重組財務顧問的金融機構,而是擔任重組「操盤手」的地方經濟部門官員,不過該內幕交易案依舊是一個證券從業人員炒股與內幕交易案夾雜的典型案件,以此為鑒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現象進行管理制度上的反思、補漏,有利於防範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二是違規代客理財。作為具有信息和資金優勢的群體,證券從業人員中的一些族群具有先天的「謀私」條件,利用個人和親屬賬戶炒股因為具有容易被發現等劣勢,但是用自身資源優勢與私募基金、游資等進行「合作、配合」,乃至直接操盤進行代客理財,則是安全度非常高的違法違規行為。這類現象容易滋生以權肥私、侵害公眾及自身所在機構服務對象利益、在下跌趨勢中容易引發訴訟官司等負面影響,所以,這類隱患應堅決予以鏟除。
三是「老鼠倉」行為。對「老鼠倉」行為要加大「電壓」,增大威懾力。在股票型基金和券商自營業務中,「老鼠倉」的發生已經成為一個老大難問題。基金和券商的倉位及資金優勢,使一部分證券從業人員在證券市場「價量關系」規律中具有相當的謀私優勢,利用基民和公家的資金來給自己或者親屬的賬戶以及其他實際控制賬戶「抬轎子」,是一種性質極其惡劣的違法行為。所以,「老鼠倉」行為是證券從業人員炒股中最需要加強電壓的「高壓線」。
『玖』 財經節目主持人可以炒股嗎
政府高官,證券公司從業人員等這一些不能炒股,證券法都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