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解釋質押式回購與債券借貸的區別,不都是用債券做質押嗎
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權利質押所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交易系統中委託顯示「融資)在將債券出質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在交易系統中委託顯示融券)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向逆回購方返還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在質押式回購在交易過程中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該券一般由第三方託管機構進行凍結託管,並在到期時予以解凍。
債券借貸是指債券融入方以一定數量的債券為質物,從債券融出方借入標的債券,同時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歸還所借入標的債券,並由債券融出方返還相應質物的債券融通行為。目前,債券借貸已成為國際債券市場廣泛使用的重要工具之一。
二者之間在投資風險方面存在區別
在回購交易成交的時候就已經約定好交易期限(交易期限以債券回購的交易代碼區分)和交易利率(交易行情中所示的價格實際為利率)。
並不是證券公司為投資者提供債券質押,准確來說是市場上某債券持有者以其手上持有的債券作為質押,向市場其他資金持有者借錢融資。
對於證券交易所的債券質押式回購來說是無風險的,若正回購方到期違約時,是由中登公司(即證券交易的交易清算機構)墊付相關本金和利息給逆回購方,然後對正回購違約者進行限制交易,在違約後的一定時限內未能償還款項時,中登公司有權處置其所質押的債券,若處置後的款項不足,中登公司還有權處置該正回購違約者證券帳戶內其他證券,還有在正回購違約時,中登公司可以對正回購違約者所在的證券公司作出相應的處罰。
2. 什麼是住房抵押債券
住房抵押債券是以住房抵押貸款這種信貸資產為基礎作為一個資產池,以借款人對貸款進行償付所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撐資產池的償付現金流,一般資產池內會打包多筆相關貸款,對於發放這類貸款的銀行或按揭貸款的金融機構來說是通過金融市場發行證券(大多是債券)模式進行融資的。
3. 什麼是抵押債券>
抵押債券是指債券發行人為了保證債券的還本付息,以土地、設備、房屋等不動產作為抵押品所發行的債券。如果發行人到期不能還本付息,債券持有人則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抵償。
4. 債券與貸款 有什麼不同
債券一般採用公募形式(除定向發行,也就是私募債),需要報材料由相關歸口單位審批(公司債券是證監會,企業債是發改委,中票、短融、定向發行是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債券發行的額度不能超過公司審計凈資產的一定比例,審批通過後可在一定期限內自行擇機發行,利率在發行時確定。
借款一般有銀行貸款或委託貸款形式,通常是非公開的僅在特定主體間的借款,無需審批,各方主體達成合意即可,額度、抵押等事項也是協商確定(當然銀行自己會有審核)。而債券是無需抵押的,信用評級較低的話,債券發行利率就會較高,為降低發行成本,企業一般會自行擔保增信。
5. 什麼是抵押債券,抵押債券有哪些種類
1.
抵押擔保債券:是一種綜合體現了分期支付證券和分級支付證券的特點的多層次的轉付證券。該債券結構的核心技術在於根據支持資產未來每期所產生的收入的多寡而分別創造短、中、長期不同級別的證券,從而達到減低投資者所面臨的系統風險的目的。一個典型的cmo一般地包含有數個「正規級」債券和一個「剩餘級」債券,其中,「正規級」債券的最後一級又稱為「z級」債券。除「z級」債券以外的每級「正規級」債券於發行後都同時計付利息,但本金卻是按級別優劣依次償付;而「z級」債券利息只計不付,累計復利,只有在前幾級「正規級」債券償付完畢後,「z級」債券才開始清償本息;因此,「z級」債券又被稱為應計利息檔債券,實質上是一種附有本息禁償期的債券。在所有「正規級」債券都得到本息償付後,剩餘的支持資產的收入將全部支付給「剩餘級」債券所有人。
2.
抵押擔保債券特點:利用期限分層技術重組基礎貸款組合的現金流,創造出不同期限檔次的證券,投資者的風險與潛在收益隨證券期限的延長而增長。cmo的典型形式一般包含四級債券:a、b、c級和z債券。貸款組合的現金流首先用於支付a級債券的本金,當完全償付後,轉而支付b級債券的本金,同理再行支付c類債券本金。a、b、c
級債券在發行日開始即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當前三類債券本息都被償付後,從資產池中產生的剩餘現金流方可用於支付z債券的本息。z債券是應計利息累積債券,在其前面各級證券本息被清償後,才開始享有利息和本金收入,未支付的當期利息累積起來加入其本金余額。z債券存在的效應是,前n級債券的本金支付因z債券利息的延遲支付而加速。
6. 貸款與債券有什麼區別
債券一般採用公募形式(除定向發行,也就是私募債),需要報材料由相關歸口單位審批(公司債券是證監會,企業債是發改委,中票、短融、定向發行是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債券發行的額度不能超過公司審計凈資產的一定比例,審批通過後可在一定期限內自行擇機發行,利率在發行時確定。
借款一般有銀行貸款或委託貸款形式,通常是非公開的僅在特定主體間的借款,無需審批,各方主體達成合意即可,額度、抵押等事項也是協商確定(當然銀行自己會有審核)。而債券是無需抵押的,信用評級較低的話,債券發行利率就會較高,為降低發行成本,企業一般會自行擔保增信。
7. 債券和借貸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
1、對象不同
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而借貸是貸款人將貨幣所有權轉移給借款人,借款人則歸還相同數額的貨幣並附加利息。
2、發行方不同
債券的發行方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而借貸的發行方可以是私人或機構,沒有限制。
3、發行方式不同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借貸是指債券融入方以一定數量的債券為質物,從債券融出方借入標的債券,同時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歸還所借入標的債券,並由債券融出方返還相應質物的債券融通行為。
(7)借抵押債券擴展閱讀
我國債券發行的主體,主要是公司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企業發行債券的條件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籌資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5、債券利息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其他條件。
8. 債券借貸和債券質押式回購有什麼區別
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權利質押所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交易系統中委託顯示「融資)在將債券出質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在交易系統中委託顯示融券)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向逆回購方返還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在質押式回購在交易過程中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該券一般由第三方託管機構進行凍結託管,並在到期時予以解凍。
債券借貸是指債券融入方以一定數量的債券為質物,從債券融出方借入標的債券,同時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歸還所借入標的債券,並由債券融出方返還相應質物的債券融通行為。目前,債券借貸已成為國際債券市場廣泛使用的重要工具之一。
二者之間在投資風險方面存在區別
在回購交易成交的時候就已經約定好交易期限(交易期限以債券回購的交易代碼區分)和交易利率(交易行情中所示的價格實際為利率)。
並不是證券公司為投資者提供債券質押,准確來說是市場上某債券持有者以其手上持有的債券作為質押,向市場其他資金持有者借錢融資。
對於證券交易所的債券質押式回購來說是無風險的,若正回...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權利質押所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交易系統中委託顯示「融資)在將債券出質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在交易系統中委託顯示融券)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向逆回購方返還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在質押式回購在交易過程中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該券一般由第三方託管機構進行凍結託管,並在到期時予以解凍。
債券借貸是指債券融入方以一定數量的債券為質物,從債券融出方借入標的債券,同時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歸還所借入標的債券,並由債券融出方返還相應質物的債券融通行為。目前,債券借貸已成為國際債券市場廣泛使用的重要工具之一。
二者之間在投資風險方面存在區別
在回購交易成交的時候就已經約定好交易期限(交易期限以債券回購的交易代碼區分)和交易利率(交易行情中所示的價格實際為利率)。
並不是證券公司為投資者提供債券質押,准確來說是市場上某債券持有者以其手上持有的債券作為質押,向市場其他資金持有者借錢融資。
對於證券交易所的債券質押式回購來說是無風險的,若正回購方到期違約時,是由中登公司(即證券交易的交易清算機構)墊付相關本金和利息給逆回購方,然後對正回購違約者進行限制交易,在違約後的一定時限內未能償還款項時,中登公司有權處置其所質押的債券,若處置後的款項不足,中登公司還有權處置該正回購違約者證券帳戶內其他證券,還有在正回購違約時,中登公司可以對正回購違約者所在的證券公司作出相應的處罰。
9. 什麼叫債務抵押債券到底啥意思太復雜了看不懂
債務抵押債券,是一種信用衍生產品。它是一種新興的投資組合,以一個或多個類別且分散化的抵押債務信用為基礎,重新分割投資回報和風險,以滿足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要。
抵押債券(mortgage bonds)是指債券發行人在發行一筆債券時,通過法律上的適當手續將債券發行人的部分財產作為抵押,一旦債券發行人出現償債困難,則出賣這部分財產以清償債務。
10. 擔保抵押債券和抵押擔保債券的區別
抵押債券和擔保債券
抵押債券是指債券發行人在發行一筆債券時,通過法律上的適當手續將債券發行人的部分財產作為抵押,一旦債券發行人出現償債困難,則出賣這部分財產以清償債務。抵押債券具體來說又可分為一般抵押債券和實物抵押債券。為使抵押資產的市場價值下跌時債券持有者仍具有較高的安全性,用作抵押或擔保的資產價值通常要大於債券發行總價值。
當發行者無法履行付息的承諾時,抵押資產的託管人有權賣掉抵押品,並將所得凈收入償還給抵押債券的持有者。如果所得凈收入不足以償還債務,抵押債券持有人將變為普通債權人,未償還部分的清償要求權將等同於信用債券。
擔保債券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發行的債券,其中,抵押債券是指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質押債券是指以其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保證債券是指由第三者擔保償還本息的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