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替別人炒股虧損負法律責任嗎
盈利有提成,虧損大部分是由資金所有者承擔,委託別人炒股也就是說相信操盤手的操作技術,如果不相信那就沒必要委託別人
㈡ 委託別人炒股,虧損後責任如何承擔
委託別人炒股,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屬於非法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虧損一般都是本人承擔所有責任。
㈢ 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認識的提高,人們已經不再僅僅把個人的資金存放在銀行中,而是開始尋找多種方式儲備資金,例如債券、股票、投資房產等等,從而使自己的資金增值,來抵制通貨膨脹或作為謀生的手段。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也悄然成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當盈利時,雙方是皆大歡喜,而虧空時,雙方產生糾紛,免不了要動以口角,最終訴諸法院,然而這種以股票投資為內容的委託合同究竟是否有效我認為委託代理行為後果應歸於委託人,而委託炒股協議約定虧損由受託方承擔;民間借貸出借人需向借款人交付借款,而委託炒股中委託方只是臨時讓渡資金控制權,沒有喪失資金所有權。委託炒股具備委託代理及民間借貸等有名合同的部分特徵,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兼具資金融通和資金管理的雙重特徵,屬於無名合同。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只要雙方簽有合同協議,且其內容無與法律相沖突處等,雙方簽名後,其合同協議即算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㈣ 民間私人委託炒股違法嗎
其實我覺得應該還是不犯法的,因為現在炒股都是比較普遍的現象,而且民間私人委託炒股的話也比較隱秘,這也無從查起,所以我覺得應該是比較合理的
㈤ 自然人委託他人開立證券帳戶炒股有什麼處罰
你好,自然人開戶是不能委託他人開立股票賬戶的,只有機構或者企業可以委託他人開立證券賬戶。
㈥ 我幫朋友炒股票違法嗎
不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屬於違法,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就屬於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第一百四十六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6)委託他人炒股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員工,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在辦公室或法定期限,不得直接或名稱的別名,借他人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別人捐贈的股票。
成為前款所列人員,其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帳戶保密。
第四十五條。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自該股票到期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股票。
㈦ 別人委託我幫他們炒股,我這種行為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你現在情況怎麼樣了,我一個表弟也和你一樣的情況,現在有朋友告他詐騙,也不知道會不會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