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債期貨是怎樣交割的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割業務指南》 (2015年7月1日實施 2017年4月1日第一次修訂)中相關條款對國債期貨交割進行了規定:
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二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之前一個交易日,每日收市後,同一交易編碼的交割月份合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平倉價格為該合約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對沖平倉結果不計入當日結算價的計算。交易所對對沖平倉按成交收取手續費。
國債期貨整個交割流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後至最後交易日之前,由賣方主動提出交割申報,並由交易所組織匹配雙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割;第二階段,最後交易日收市後,同一客戶號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未平倉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入交割。
國債期貨交割模式分為一般模式和券款對付模式(以下簡稱「DVP」),進行DVP模式交割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配對雙方均以中央結算開立的國債託管賬戶參與交割;
(2)配對雙方參與交割的國債託管賬戶不為同一賬戶;
(3)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客戶持倉進入交割後,其交割在隨後的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完成,依次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 最後交易日之前交割的具體流程
1、意向申報日
(1)最後交易日之前申請交割的,客戶通過會員進行交割申報,會員應當在當日9:15-15:15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結算會員可以授權交易會員為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結算會員應提前辦理書面授權,並報交易所備案。授權書應包含授權交易會員為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內容。
(2)賣方客戶通過會員主動進行交割申報:會員可在9:15-15:15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向交易所申報客戶的可交割國債名稱、數量以及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
(3)買方客戶通過會員進行交割申報:會員可在9:15-15:15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向交易所申報客戶的交割數量和收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但不能申報待接收國債的券種。買方在同一會員處每個交易日僅能申報一條交割意向。買方以在中國結算開立的國債託管賬戶接收交割國債的,應當同時申報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賬戶。
(4)每日收市後,同一交易編碼的交割月份合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平倉價格為該合約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對沖平倉結果不計入當日結算價的計算。
(5)交易所確定進入交割的買賣方: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先按照客戶在同一會員的申報交割數量的總量和持倉量的較小值確定有效申報交割數量,所有賣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進入交割。交易所按照「申報意向優先,持倉日最久優先,相同持倉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則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買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大於賣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的,按照買方意向申報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未進入交割的意向申報失效。當日未進行交割申報但被交易所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交易所根據賣方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按照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在該買方客戶事先申報的國債託管賬戶中指定收券賬戶。
(6)交割配對:交易所根據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採用最小配對數方法進行交割配對,並於當日收市後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將配對結果和買方客戶應當繳納的交割貨款通知會員。
(7)手續費:交易所在結算時對進入交割的買賣方客戶扣劃交割手續費。
(8)發送待劃券信息:賣方以中國結算的國債託管賬戶交券的,交易所在當日結算後,將賣方客戶的待劃券信息通過中國結算轉發給相應的證券公司或託管銀行。
2、第一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賣方交券日:交易所將過戶指令發送給託管機構。賣方以中央結算的國債託管賬戶交券的,應當按照中央結算的相關規定,在中央結算當日日終前通過中央結算的業務系統對過戶指令進行確認;賣方以中國結算賬戶交券的,中國結算於日終結算時處理過戶指令。劃券不成功的,交易所於第二交割日進行差額補償處置。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無操作。
3、第二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繳款日: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從買方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中扣劃交割貨款至賣方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同時釋放買方和賣方交割持倉佔用的保證金至結算準備金。若發生國債跨市場轉託管業務,交易所向國債託管機構發送轉託管指令,進行國債轉託管,由買方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轉託管費。轉託管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參與國債期貨交割的雙方需要繳納過戶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券款對付日:交易所向中央結算傳輸指令,賣方和買方客戶根據交割配對結果,按照中央結算的有關規定進行券款對付。DVP交割失敗的,交易所於第三交割日進行差額補償處置。
4、第三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買方收券日:交易所將過戶指令發送給託管機構。中央結算於當日日終前處理過戶指令;中國結算於當日日終結算時處理過戶指令。由於買方客戶國債託管賬戶原因導致劃券不成功的,相應國債暫存在交易所的國債託管賬戶中,買方客戶可以重新申報接券的國債託管賬戶。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結算時,交易所釋放進入交割的持倉佔用的保證金。參與國債期貨交割的雙方需要繳納過戶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
(二)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具體流程
1、最後交易日
(1)對沖平倉:最後交易日收市後,同一客戶號的雙向持倉按前一交易日結算價進行對沖平倉,同一客戶的不同交易屬性賬戶(投機、套利、套保)多空持倉不進行對沖。
(2)申報交割信息: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會員應當在最後交易日15:15前向交易所申報其買方客戶收券的國債託管賬戶和賣方客戶的可交割國債名稱、數量以及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買方客戶以在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收券的,應當同時提供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賬戶。結算會員為自身代理的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信息,交易會員代理的客戶由交易會員直接向交易所申報交割信息。
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會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為其買方客戶申報交割信息的,交易所根據賣方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按照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在該買方客戶事先申報的國債託管賬戶中指定收券賬戶;會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為其賣方客戶申報交割信息的,視為賣方客戶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如數交付可交割國債。
(3)交割配對:交易所根據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採用最小配對數方法進行交割配對,並於當日收市後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將配對結果和買方客戶應當繳納的交割貨款通知會員。
(4)手續費: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對對沖平倉按成交收取手續費,對進入交割的買賣方收取交割手續費。
(5)發送待劃券信息:交易所在當日結算後,將賣方客戶的待劃券信息通過中國結算轉發給相應的證券公司或託管銀行。
2、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
本階段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的操作與第一階段的流程相同。
2. 國債期貨合約標的與可交割券有什麼區別
國債期貨合約設計中採用了國際上通用的名義標准券概念。所謂「名義標准券」是指票面利率標准化、具有固定期限的假想券。名義標准券設計的最大功能在於,可以擴大可交割國債的范圍,增強價格的抗操縱性,減小交割時的逼倉風險。
3. 國債期貨可交割債券數量不夠為什麼容易引發市場操縱
國債期貨可交割數量為什麼不容易引發市場操作,你沒有了就不操作了嗎?
4. 國債期貨的判斷題,求答案!
TFTTFFTTFTFTTFFTTTFFTTFFFF 正確率90%以上是沒問題的。我也參加這個比賽
5. 1.在下列中金所5年期國債期貨可交割債券中,關於轉換因子的判斷正確的是
1、答案為C
解析:中金所轉換因子計算公式為
其中r 表示國債期貨合約標准券票面利率,x 表示到下一付息日的月份數,n 表示交割月與
到期日之間的付息次數,c 表示可交割券的票面利率,f 表示可交割券付息頻率。
簡單的結論是:對於票面利率小於標准券的利率(3%)的券種,它們的轉換因子都小於1,而大於標准券票面利率的則大於1。
可以這樣簡單理解,確定期限、付息方式、票面利率與標准券完全一致的可交割券轉換因子為1。也就是說票面利率等於標准券利率3%的債券轉換因子顯然為1。如果大於3%,即C大,分子大那麼算出來就大於1,反之同理。
2、答案為A。因為5%>3%,所以CF大於1,和第一題是一樣的道理。
希望我說清楚了。望採納。
6. 國債期貨到期時,實際交割國債現券的券種是由哪一方確定的
國債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在兩次付息中間,利息仍然在滾動計算,國債持有人享有該期限內產生的利息。因此在下一次付息日之前如果有賣出交割,則買方應該在凈價報價的基礎上加上應付利息一並支付給賣方。
由於是實物交割,同時可交割債券票面利率、到期期限與國債期貨標准券不同,因此交割前必須將一籃子可交割國債分別進行標准化,就引入了轉換因子。交易所會公布各個可交割債券相對於各期限國債期貨合約的轉換因子(CF),且CF 在交割周期內保持不變,不需要者計算。
(6)在國債期貨可交割債券中擴展閱讀
1、交割期貨商品的質量嚴格執行規定的標准。
2、在期貨市場降價交割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准。
3、期貨交割成本核算低於期現貨價格差。
4、期貨交割收益水平。
在期貨市場中,商品期貨通常都採用實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貨中有的品種採用實物交割方式,有的品種則採用現金交割方式。現金交割由於不進行實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時的現貨價格作為交易盈虧和資金劃撥的依據。
7. 國債期貨的標的物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的公告顯示,合約標的為面值為100萬元人民幣,票面利率3%的名義長期國債;到期月份首日剩餘期限為6.5-10.25年的記賬式付息國債。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 2%。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2%。
國債期貨(Treasury future)是指通過有組織的交易場所預先確定買賣價格並於未來特定時間內進行錢券交割的國債派生交易方式。國債期貨屬於金融期貨的一種,是一種高級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金融市場不穩定的背景下,為滿足投資者規避利率風險的需求而產生的。美國國債期貨是全球成交最活躍的金融期貨品種之一。2013年9月6日,國債期貨正式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
8. 國債期貨的多頭方在交割時可以選擇交割債券
國債期貨的交割方式是實物交割,投資者交割時交割的就是國債。
9. 國債期貨的交割方式是現金交割嗎
是實物交割方式
所有期貨品種完成交易後均以統一價格進行交割,而國債期貨卻由於「名義標准券」對應券種同期多達34個左右,其交易最後需採用不同的現貨券種進行交割時,買方支付的金額也因賣方選擇的券種和交割時間的差異而不完全相同。買方接收每百元國債支付給賣方的實際金額,即為國債期貨特有的「發票價格」。
在「一籃子」可交割債券制度下,合約賣方有權根據「發票價格」的差異,選擇最便宜、對自己最有利的國債券種交割給買方,該券種即為「最便宜可交割債券」。「最便宜可交割債券」可以通過「久期」與「收益率」的相互關系來尋找。簡言之,久期就是債券的持續期。對於收益率在3%以下的國債來說,久期值最小的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債券;對於收益率在3%以上的國債來說,久期值最大的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債券。而對於久期相同的國債來說,收益率最高的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債券。
10. 國債期貨交易中可交割國債指什麼
由於國債期貨交易一般採用實物交割,而期貨中對於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品種一般都會有相關實物交割質量的限制,所謂可交割國債就是對相關國債品種的質量進行交割的限制,要符合一定條件的國債品種才能進行交割(也就是說並不是隨便任意國債品種都能進行交割),一般會對國債的剩餘年限和付息規則等進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