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的形式募集資金,募集完成後資金閑置,未按照招募說明規定用途使用,有什麼法規對這
如果公司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可能被主管機關依證券法、債券發行有關法規受行政處罰。
㈡ 為什麼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可以用於彌補公司虧損
發行公司債券的融資屬於債權融資,在債券到期時公司需要還本付息。只有股權融資的資金才能真正作為資本金用於彌補公司虧損。債權融資一般作為項目投資資金或公司經營流動資金使用。
㈢ 企業債的募集資金可否用於償還固定資產投資貸款
(四)籌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方向,所需相關手續齊全。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應符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則上累計發行額不得超過該項目總投資的60%。用於收購產權(股權)的,比照該比例執行。用於調整債務結構的,不受該比例限制,但企業應提供銀行同意以債還貸的證明;用於補充營運資金的,不超過發債總額的20%;——《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進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簡化發行核准程序有關事項的通知》
㈣ 發行企業債所籌資金,在資金用途上有何限制
一是應當指定專項賬戶,用於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接收、存儲、劃轉與本息償付。
二是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是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應當用於核準的用途;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應當用於約定的用途。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不得轉借他人(不包括募集資金用於並表子公司的情形)。四是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應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約定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披露事宜。
㈤ 發行城投債所募集資金主要用於哪些用途
又稱「准市政債」,屬於地方債券,是指由城投類企業公開發行的企業債和中期票據,其募資投向多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或公益性項目。由地方國資委100%控股,依據當地政府決策進行地方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建設、融資、運營的主體,統稱之為城投類企業
㈥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用途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資資金用途: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可進行現金管理,其投資的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
1、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
2、流動性好,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
(6)發行債券募集的資金可以用來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在核准制框架下,這三種融資方式都是由證券公司推薦、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和發行價格、證監會核准等證券發行制度,這三種再融資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許多差異。
融資方式優缺點比較:
1、增發。增發是向包括原有股東在內的全體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股票。其優點在於限制條件較少,融資規模大。
增發比配股更符合市場化原則,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同時由於發行價較高,一般不受公司二級市場價格的限制,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但與配股相比,本質上沒有大的區別,都是股權融資。
2、配股。配股,即向老股東按一定比例配售新股。由於不涉及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平衡,且操作簡單,審批快捷,因此是上市公司最為熟悉和得心應手的融資方式。
但隨著管理層對配股資產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即以現金進行配股,不能用資產進行配股。同時,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更符合國際慣例,目前將逐步淡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歷史舞台。
㈦ 私募債券募集資金用途有哪些
用途一般有補充經營流動資金、償還銀行貸款……,一般這些債券募集資金用途最好的辦法是看其相關的發行公告,一般上面都會有說明該債券募集資金用途,可以說每個發債的公司、企業的目的各不相同。
㈧ 我國企業國內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可用於什麼
可以用來擴大生產,如擴大企業規模、並購其他企業、購買原材料或設備、投資其他領域等。
㈨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募足後由股東大會決定用途
應該先決定用途,上報證監會,通過之後才能發行債券募資,順序是反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