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券從業人員去基金公司能否買賣股票
證券從業人員去基金公司不可以買賣股票的。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B. 基金公司的員工可以炒股嗎基金公司不誠信或倒閉怎麼辦
基金公司的員工可以炒股,但是與本基金公司有關聯的不能炒。基金公司託管的財產並不在基金公司,而在受託銀行,實行破產隔離,所以倒閉了對投資人沒什麼影響。
C. 基金從業人員可以買股票嗎
證券規定取得證券執業證的,不可買賣股票。
如果沒有證應該沒什麼事。這些事情應該是民不報官不糾的,要是害怕可以用親戚朋友的帳戶進行買賣。
D. 公募基金從業人員可以炒股嗎
應該不可以因為基金從業人員本身就是投資股票市場的,你如果去炒股非常容易構成內幕交易或者老鼠倉到時候監管部門會找你麻煩的。
E. 證券公司員工可以炒股嗎
證券公司的員工是不可以炒股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5)在基金行業工作可以炒股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條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為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
第一百三十三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職的其他人員,不得在證券公司中兼任職務。
第一百三十四條國家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由證券公司繳納的資金及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組成,其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F. 在證券公司工作可以偷偷炒股嗎
不需要,可以光明正大的炒,國家只是規定證券分析師以上的高管人員不可以炒,而且也只是名義上的規定,實際並沒有嚴格執行,因為如果真的不想以自己的名義炒,完全可以以別人的身份證開戶來做股票,沒有任何影響;
至於證券公司的一般人員,更是可以隨心所欲的做股票了。
G. 在基金公司工作,個人可以自己買賣股票嗎是否要象在證券公司工作那樣受限制
證券從業人員都不能買股票,包括銀行人員,基金公司當然也不能買股票。
H. 基金從業人員為什麼可以炒股
可以
但須報備交易明細,包括直系親屬如果炒股,就很麻煩。
一般監察稽核都是建議不要炒。
I. 在證劵或基金公司一類行業工作,自己能不能炒股
證監會重申從業人員不得炒股
嚴查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股票行為 將建嚴控工作人員買賣股票長效機制
摘自上海證券報 2007年09月25日
摘要:
證監會日前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教育提醒督促工作人員自覺遵守禁止買賣股票規定的通知》,再次重申從業人員不得炒股,嚴查利用內幕買賣股票。
記者昨日從證券公司獲悉,中國證監會日前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教育提醒 督促工作人員自覺遵守禁止買賣股票規定的通知》,再次重申證券從業人員包括監管機構工作人員,不得進行股票交易的規定,堅決防範和查處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股票的行為。
根據現行證券法第43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除證券法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的通知》和《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守則》等法律法規中也都明確規定,監管機構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買賣股票。然而,近一段時間以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持續好轉和財富效應的顯現,極少數工作人員違規違法買賣股票的現象有所抬頭。
針對這一現象,證監會通知要求加強教育提醒,嚴格遵守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買賣股票的規定;應加強對新進人員的教育,要求其嚴格遵守禁止股票買賣的規定,並把禁止買賣股票的相關規定作為新進人員培訓的重要內容。同時,要加強文秘人員的管理,禁止文秘人員買賣股票。
證監會通知強調,應進一步加強對涉及市場敏感信息的管理,完善涉密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員保密意識。工作人員不得向家屬、親友、同學等泄漏市場敏感信息,也不得向親友、同學等其他人員推薦股票,堅決防範和查處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股票的行為。
為了建立嚴控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長效機制,證監會通知,各個部門、單位要將教育和檢查工作納入最近一期「每月一課」和「每季一查」活動,對從業人員加強經常性的教育提醒,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J. 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可以炒股嗎,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可以
不行。
《證券法》的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員工中與基金投資研究交易相關的人員,應於每季度結束後的10 個工作日內,向公司申報,說明員工股票持有情況和直系親屬的股票交易具體情況。
其他公司員工應於每半年度結束後的10 個工作日內,向公司申報,說明員工股票持有情況和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的股票交易具體情況。
員工投資基金應在買賣基金(包括認購/申購/贖回/轉換等)發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公司申報,真實、完整、准確地向公司申報所投資基金的名稱、基金類型、基金帳號、時間、價格、份額數量、費率等信息。員工投資認購期發行的基金,應最遲於該基金募集期結束後的次日向公司備案,持有期限自該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員工進行個人股權投資的,應事先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報送備案,詳細提供擬投資的相關信息,包括投資對象名稱、性質、主要股東名稱、經營范圍、投資金額、股權比例、預期持有時間、是否兼職、是否領取報酬等。員工因繼承、贈予等被動的非交易形式進行的股權投資,應當在取得股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公司報送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