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這與我國滬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進行的債券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精算機構配合磋商成交的。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回購的債券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和金融債券等記賬式債券。
『貳』 什麼是跨市場交易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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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債券交易存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對一些債券品種,投資者可以跨兩市進行交易。能跨市場交易的債券主要就是國債、城投債、地方債。
比如:010501就是屬於國債,投資這種債券風險一般不大,主要風險在於流動性風險,在行情顯示其交易並不活躍,缺少買賣對手盤,最主要原因是現在的國債交易品種在證券交易所佔的交易比例並不是很高,主要都是在銀行間市場進行交易為主,建議要關注這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相差品種交易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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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管理規定的文件全文
第一條為規范債券遠期交易,維護市場參與者合法權益,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債券遠期交易(以下簡稱遠期交易)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和數量買賣標的債券的行為。
第三條遠期交易標的債券券種應為已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現券交易的中央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金融債券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債券券種。
第四條遠期交易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五條遠期交易的市場參與者應為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
第六條市場參與者進行遠期交易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防範機制,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遠期交易風險進行監控與管理。
市場參與者在開展遠期交易業務前應將其遠期交易內部管理辦法報送相關監管部門,同時,抄送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
第七條市場參與者進行遠期交易應簽訂遠期交易主協議。
第八條市場參與者開展遠期交易應通過同業中心交易系統進行,並逐筆訂立書面形式的合同,其書面形式的合同為同業中心交易系統生成的成交單。交易雙方認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合同。
遠期交易主協議、同業中心交易系統生成的成交單和補充合同構成遠期交易的完整合同。
第九條依法成立的遠期交易合同,對交易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交易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第十條遠期交易雙方可按對手的信用狀況協商建立履約保障機制。
第十一條遠期交易從成交日至結算日的期限(含成交日不含結算日)由交易雙方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365天。
第十二條遠期交易實行凈價交易,全價結算。
第十三條遠期交易雙方應於成交日或者次一工作日將結算指令及輔助指令發送至中央結算公司。
第十四條遠期交易到期應實際交割資金和債券。
第十五條任何一家市場參與者(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基金財產進行遠期交易的,為單只基金)單只債券的遠期交易賣出與買入總余額分別不得超過該只債券流通量的20%,遠期交易賣出總余額不得超過其可用自有債券總余額的200%。
第十六條市場參與者中,任何一隻基金的遠期交易凈買入總余額不得超過其基金資產凈值的100%,任何一家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的遠期交易凈買入總余額不得超過其人民幣營運資金的100%,其他機構的遠期交易凈買入總余額不得超過其實收資本金或者凈資產的100%。
第十七條市場參與者不得以任何手段操縱標的債券遠期交易價格或者通過遠期交易操縱標的債券現券價格。
第十八條同業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和授權,及時向市場披露遠期交易、結算等有關信息,但不得泄漏非公開信息或者誤導市場參與者。
第十九條同業中心負責遠期交易的日常監控工作,中央結算公司負責遠期交易結算的日常監控工作,發現異常交易和結算情況應啟動相應的應急機制,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第二十條同業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應依據本規定分別制定遠期交易、結算規則。
第二十一條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加強與同業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的溝通,對轄區內市場參與者的遠期交易進行日常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二條市場參與者進行遠期交易除遵守本規定外,還應遵守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其他有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遠期交易發生違約,對違約事實或違約責任存在爭議的,交易雙方可以協議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於接到仲裁或訴訟最終結果的次一工作日12∶00之前,將最終結果送達同業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同業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應在接到最終結果的當日將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條市場參與者以及同業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違反本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中國人民銀行可視遠期交易業務發展情況適時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等條款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05年6月15日起施行。
『伍』 債券交易員經常說的tkn,gvn,trd,done是什麼意思
tkn是指買方接受了賣盤,中間可能有議價過程,通常是利多的;
gvn是指賣方接受了買價,通常是利空的;
trd是雙方各退一步;
買價和賣價直接匹配叫done。
tkn僅代表此價格已經被你點擊成交,僅此而已。它和gvn,done,trd, 所代表的意義一模一樣,僅僅只是說明你在這個時間默認了這個價格並且已經成交;期間所代表的方向性並不能代表市場行為,但是卻可以代表你的行為。
深刻的意義來講,所謂tkn,gvn,trd, 實是一個被動詞, 而你的想法是促成這個詞語產生的關鍵。關於經濟之間說的詞語代表市場走向的問題。因為經濟並不是市場走向的主要載體,經濟的任務是促成市場上債券的各式各樣的成交。
tkn,gvn,trd來引導除參與者以外的人來關注市場,而拿給或者協商成交本身只有參與方才知道事件的進展順序,第三方的播報其中是有一個誠信原則再內部做影響分子的。判斷起來干擾因素大,所以,真正的市場走向只基於你對市場的價值判斷,而tkn僅代表此刻買方已經認同這個價格了,gvn是指賣方接受了這個買價。
債券交易規則:
1、上交所數量單位用手,深交所用張,1手為10張;
2、上交所大宗價格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 上交所固收和深交所大宗保留小數點後3位, 銀行間交易保留小數點後4位;
3、大宗交易約定號6位數字,固收平台約定號3位數字,約定號首位不能為0;
4、交易所公司債一般都是擔保交收T+1清算的(即次日10點左右資金到賬),而私募債、ABS等為T+0清算
5、現券交易按凈價報價、全價結算,特例是深交所私募債(如118開頭)要用全價發報價;
6、現券漲跌幅:競價系統和固收平台價格不超過10%,大宗交易不超過前收盤價30% ;
7、回購漲跌幅:上交所場內回購10%, 深交所場內回購100%;
8、上交所非公開私募債只能走固收平台交易,不能走大宗交易;
9、 上交所固收平台交易時段為上午9—15點,上交所大宗交易15—15: 30,深交所大宗(面值50萬起) 9—15: 30。
10、若上固收交易失敗(9: 30—15: 00),可協商改為上大宗交易(15: 00—15: 30),但務必在15: 00前在固收平台中撤單,否則債券會被凍結,而導致大宗交易無法下單。
『陸』 債券交易場所有哪些
國內債券交易場所分為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兩個主要的場所,其中場外市場交易量佔到我國債券交易總額的95%以上,是投資者交易的最主要場所。
國內債券交易場所一般有兩個交易場所:銀行間市場與銀行櫃台市場(俗稱otc市場)
一.銀行間市場。
主要是我國各類型銀行相互之間的債券交易市場,可以有效的調節銀行之間的貨幣流通和供應量。
一般政府主體發行或者批准發行的國債,地方債及企業債在該市場流通交易。
二.銀行櫃台市場。
俗稱otc市場,具有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規定的成員資格,嚴格可控的規則制度和規定的交易產品和限制等特點。
一般由交易雙方協商交易價格。
部分國債交易在該場所進行交易。
『柒』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交易類型有哪些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交易包括債券現貨交易和債券回購,其中債券回購分為質押式回購交易和買斷式回購交易兩種。
『捌』 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品種有哪些
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品種有:
1、按發行主體分: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中信債;
2、按付息方式劃分:零息票債券、附息債券、息票累積債券;
3、按利率是否固定分: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
『玖』 債券啥時候可以交易
先看看債券的交易方式都有什麼,就會了解債券什麼時候可以交易了:
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一、債券的定義:
債券是國家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規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二、目前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債券有現貨交易和回購交易。
(一)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二)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但只允許機構法人開戶交易,個人投資者不能參與。
1、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標准券欠庫"。)
(7)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回購到期日,交易系統根據結算公司提供的當日回購到期的數據,為相關帳戶增加相應可融資額度。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或者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賬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償還到期購回款。
2、交易方法:
債券持有人在賣出一筆債券的同時,與買方約定,經過一定期限後,以一定的價格再行買回該筆債券的交易。投資者在上證所交易市場進行國債回購交易,必須選定一家證券經營機構並簽訂全面指定交易協議。投資者在上證所交易市場進行企業債回購交易,無需申報"回購登記"可直接委託進行企業債回購交易。
3、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手(1手=1000元標准券)。
(2)計價單位: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報價時省略百分號(%)。
(3)價格變動單位:0.005或其整數倍。
(4)每筆申報限制:最低申報限額為100手,最高申報限額為10000手。
(5)申報價格按照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
(三)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不開通債券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的流程:
(1)
期貨交易者在經紀公司輸開戶手續,包括簽署一份授權經紀公司代為買賣合同及繳付手續費的授權書,經紀公司獲此授權後,就可根據該合同的條款,按照客戶的指標辦理期貨的買賣。
(2) 經紀人接到客戶的訂單後,立即用電話、電傳或其它方法迅速通知經紀公司駐在交易所的代表。
(3) 經紀公司交易代表將收到的訂單打上時間圖章,即送至交易大廳內的出市代表。
(4) 場內出市代表將客戶的指令輸入計算機進行交易。
(5) 每一筆交易完成後,場內出市代表須將交易記錄通知場外經紀人,並通知客戶。
(6)
當客戶要求將期貨合約平倉時,要立即通知經紀人,由經紀人用電話通知駐在交易所的交易代表,通過場內出市代表將該筆期貨合約進行對沖,同時通過交易電腦進行清算,並由經紀人將對沖後的純利或虧損報表寄給客戶。
(7)
如客戶在短期內不平倉,一般在每天或每周按當天交易所結算價格結算一次。如帳面出現虧損,客戶需要暫時補交虧損差額;如有帳面盈餘,即由經紀公司補交盈利差額給客戶。直到客戶平倉時,再結算實際盈虧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