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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交易規則內容

發布時間:2021-12-11 00:22:27

1. 債券交易規則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2、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債券交易規則內容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

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

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2. 債券交易規則

具體的流程,以招商銀行為例:
(1)國債賬戶開戶
國債賬戶開戶是指我行代理財政部為客戶開立記賬式國債託管賬戶(以下簡稱「記賬式國債賬戶」),同時為客戶開通我行記賬式國債櫃台交易業務。客戶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一卡通或存摺,到我行網點櫃台正確填寫相關業務申請表後,即可辦理國債賬戶開戶。客戶也可通過我行網上銀行及電話銀行按提示信息自行完成國債賬戶開戶操作。
客戶申請記賬式國債賬戶,我行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從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扣收開戶手續費人民幣10.00元。
記賬式國債賬戶也可用於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的認購業務或辦理其他相關業務。

(2)現券買賣
現券買賣是指在財政部規定的國債交易日內,客戶通過我行各服務渠道買入或賣出記賬式國債份額。客戶買入國債成交時,我行按「銀行賣出全價(每百元)」及國債面額從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中扣收相應資金;賣出國債成交時,我行按「銀行買入全價(每百元)」增加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相應資金。
以現券賣出為例(注):
銀行買入全價101.15=銀行買入凈價99.23+應計利息1.92
國債面額:3000.00元
活期賬戶入賬資金=國債面額3000.00/100.00×銀行買入全價101.15=3034.50元
(註:以上價格及利息均以「每百元」為單位。)

(3)轉託管轉出
轉託管轉出是指客戶申請通過我行記賬式國債櫃台交易系統將其持有的國債份額轉託管至其他機構進行託管。轉託管轉出是否成功,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確認結果為准。
客戶申請記賬式國債轉託管轉出,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一卡通或存摺前來我行網點櫃台辦理,同時必須提供「轉入代理人託管帳戶」及「申請人轉入託管帳戶」號碼。我行網上銀行、電話銀行及其他自助交易渠道暫不受理轉託管轉出申請。
我行為客戶辦理轉託管轉出申請操作成功,將自動從客戶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收取手續費人民幣20.00元

3. 可轉債交易規則有哪些

可轉債的交易規則:
(1)交易方式:可轉換公司債券實行T+0交易。
(2)交易報價: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以1000元面值為一交易單位,簡稱「一手」(一手=10張),實行整手倍數交易。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額。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
(3)交易清算: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實行T+1交收,投資者與券商在成交後的第二個交易日辦理交割手續。
關於可轉債的詳細交易規則,可以通過「廣發證券易淘金APP」學習可轉債精品課程。

4. 債券的交易方式

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一、債券的定義:
債券是國家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規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二、目前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債券有現貨交易和回購交易。
(一)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二)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但只允許機構法人開戶交易,個人投資者不能參與。
1、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標准券欠庫"。)
(7)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回購到期日,交易系統根據結算公司提供的當日回購到期的數據,為相關帳戶增加相應可融資額度。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或者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賬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償還到期購回款。
2、交易方法:
債券持有人在賣出一筆債券的同時,與買方約定,經過一定期限後,以一定的價格再行買回該筆債券的交易。投資者在上證所交易市場進行國債回購交易,必須選定一家證券經營機構並簽訂全面指定交易協議。投資者在上證所交易市場進行企業債回購交易,無需申報"回購登記"可直接委託進行企業債回購交易。
3、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手(1手=1000元標准券)。
(2)計價單位: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報價時省略百分號(%)。
(3)價格變動單位:0.005或其整數倍。
(4)每筆申報限制:最低申報限額為100手,最高申報限額為10000手。
(5)申報價格按照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
(三)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不開通債券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的流程:
(1) 期貨交易者在經紀公司輸開戶手續,包括簽署一份授權經紀公司代為買賣合同及繳付手續費的授權書,經紀公司獲此授權後,就可根據該合同的條款,按照客戶的指標辦理期貨的買賣。
(2) 經紀人接到客戶的訂單後,立即用電話、電傳或其它方法迅速通知經紀公司駐在交易所的代表。
(3) 經紀公司交易代表將收到的訂單打上時間圖章,即送至交易大廳內的出市代表。
(4) 場內出市代表將客戶的指令輸入計算機進行交易。
(5) 每一筆交易完成後,場內出市代表須將交易記錄通知場外經紀人,並通知客戶。
(6) 當客戶要求將期貨合約平倉時,要立即通知經紀人,由經紀人用電話通知駐在交易所的交易代表,通過場內出市代表將該筆期貨合約進行對沖,同時通過交易電腦進行清算,並由經紀人將對沖後的純利或虧損報表寄給客戶。
(7) 如客戶在短期內不平倉,一般在每天或每周按當天交易所結算價格結算一次。如帳面出現虧損,客戶需要暫時補交虧損差額;如有帳面盈餘,即由經紀公司補交盈利差額給客戶。直到客戶平倉時,再結算實際盈虧額。

5. 國債交易規則要注意哪些

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
1。交易對象。上交所債券交易對象為全部上市債券。
2。定單的最低傾。上交所債券交易定單應符合:①證券商申報的買賣價格,債券以100元票面撅為計價單位。②債券每1000元面領為一個交易單位。簡稱為「1手」。委託人委託買賣債券的數撅,應是以一個交易單位為起點或其倍數的整數委託。
3。大傾交易界定。上交所債券大級交易界定為:①債券在100萬元面值以上,為大撅交易。⑧大宗文易於每日閉市前1個小時在本所指定的地點進行,如部分成文後所余金撅低於大宗交易的起點金額數,則於次日轉為一般交易。
4。交易時間。上交所債券交易時間為:①每周一至周五。每日前市上午9點半至11點半,後市1點至3點。法定假日閉市。②如本所認為確有必要,可變更開市或閉市時間,並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
5。報價。上交所債券報價規定為:①每個普業日開市後,某種彼券的第一筆成交價為該債券的開盤價。②委託買賣債券分市價委託和限價委託。③證券商申報的價格,債券以100元票面撅為計價單位。
6。交易合同簽訂方法。上交所債券交易合同簽訂方法為:①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成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②大宗債券交易雙方之簽約方式。該所另有規定。③在交易所主機交易系統接受買賣申報並成交後,由交易席位上的終端機發出成交信號。有關各方須立即到中介經紀人處在「場內成交單」上簽蓋印章,並取回回執聯。
7。交易類別。上交所債券交易分為:①當日結算交易。指交易當日即可結算的交易。②普通交易。指買賣成交後的第四個營業日(含成交當天,遇法定假日順廷),成交各方進行清算交割的交易。③約定日交易。指自交易合同簽約日起15天內,成交各方按約定日期進行清算交割的交易。
8。交割物。上交所債券文易的交割物規定為:①辦理價軟交割時,應付價款者,將交割款項如數開具劃帳憑證至上交所在業務部的帳戶,由上交所清算部送達業務部劃帳;應收價款者,由上交所清算部如數開具劃帳憑證。送交業務部辦理劃撥手續。②辦理證券交割時,應付證券者,將應付證券如數送至上交所清算部;應收證券者,持上文所開具的「證券交創提領單」,自行向應付證券者提領證券。③對前條文割規定,收、付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9。差價限側。上交所可根據浦要。規定證券買賣每日市價波動應在前一日收盤價的一定比例之內,否則將停止交易(稱之為漲停或跌停),並報證券主管機關備案。
10。保證金。上文所債券交易的保證金規定為:①保證金比例:委託人辦理委託買入債券,須向證券商交付相當於買入券面金撅20%的保證金;委託人辦理委託賣出債券,須向證券商交付相當於賣出數撅20%的債券。②委託人如在資金專戶或證券專戶中存有足夠支付其委託買賣所箱的資金和證券,可以不再向證券商交付「保證金」。
11。清算。上交所清算文創業務。統一按「凈飯交收。的原則辦理。
12。清算交創准備金。證券商應於參加上交所交易市場交易前。按下列金撅一次向上交所級存清算交割准備金:①專管經紀或自營業務的證券商為人民幣10萬元;②兼營經紀和自營業務的證券商為人民幣20萬元。
13。行情的公布。上交所債券交易行情公告方式為:①在上交所交易市場內,證券商買賣申報價格由計算機終端或中介經紀人通過「申報價格告示牌」告示。告示數據取最高申報買價和最低申報賣價。②交易市場成交情況告示,分為證券名稱、昨日收盤價和當日開盤價、最新成交價、最高成交價、最低成交價、當日早計成交t傾)等指標。③文易市場每日成交的證券名稱及價格、數額。買賣各方證券商的代號等,由上交所記載於「買賣日報表』,在閉市後於交易市場公布。
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程序

證券交易所的彼券交易程序是:開設帳戶—委託買賣—競價交易—清算交創—過戶。

6. 債券有哪些交易規則

債券的交易規則主要包含以下幾點:
1.債券實行T+0交易
2.債券交易的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值的價格」
3.滬市以手為單位,1手及其整數倍申報
4.深市以張為單位,10張及其整數倍申報。

7. 債券交易時間和規則

債券的交易時間都是在周一至周五的交易日時間里,法定節假日不進行交易;債_債券的交易規則主要包含:T+0交易、單位為百元、申報時以10張及其整數倍申報。
拓展資料:
一、 債_交易時間
每個交易日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13:00-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不同債券可以賣出的時間不完全一致。目前債券分很多類,對債券採取評級制度,對投資者採取合格投資者制度,符合條件的債券(如國債和3A債券)就可以隨時交易買賣,但是3A以下的債券就只能合格投資者在交易時間內買賣,對於非上市流通的債券,是無法在任何時間在市場買賣的。
以上就是債_的交易時間。
二、 債券交易相關規則:
1、上交所數量單位用手,深交所用張,1手為10張;
2、上交所大宗價格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上交所固收和深交所大宗保留小數點後3位,銀行間交易保留小數點後4位;
3、大宗交易約定號6位數字,固收平台約定號3位數字,約定號首位不能為0;
4、交易所公司債一般都是擔保交收T+1清算的(即次日10點左右資金到賬);而私募債、ABS等為T+0清算(即非擔保交收,實時逐筆全額結算RTGS;但是也有特殊情況。
5、現券交易按凈價報價、全價結算,特例是深交所私募債(如118開頭)要用全價發報價;
6、現券漲跌幅:競價系統和固收平台價格不超過10%,大宗交易不超過前收盤價30%_;
7、回購漲跌幅:上交所場內回購10%,深交所場內回購100%;
8、上交所非公開私募債只能走固收平台交易,不能走大宗交易;
9、上交所固收平台交易時段為9-15點,上交所大宗交易15-15:30,深交所大宗(面值50萬起)9-15:30;
10、若上固收交易失敗(9:30-15:00),可協商改為上大宗交易(15:00-15:30),但務必在15:00前在固收平台中撤單,否則債券會被凍結,而導致大宗交易無法下單。

8. 可轉換債券交易規則

可轉債一般有以下三種交易方式:
1. 可轉債買賣(二級市場交易) :可轉債上市後支持像股票一樣在二級市場買賣,價格受二級市場上買賣供求的影響產生波動。
2. 可轉債持有至到期 :可轉債可以持有至到期,到期後將兌付本金和利息。
3. 可轉債轉股 :可轉債可以在轉股期限內轉成股票,股票到賬後可在二級市場交易。轉換的股數=認購金額/轉股價格。

9. 債券有哪些交易規則

你好,債券交易相關規則:
債券交易的單位為張數,每10張稱為1手,申報委託數量須為10張或者10張的整數倍,申報的最大數量不超過1萬手。
債券交易價格最小變化單位為0.01元(滬)/0.001元(深)人民幣。
債券的交收規則為T+0回轉交易,T+1資金可取。
債券交易的費用收取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起點1元。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10. 本次《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修訂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本次細則修訂的主要內容是將深市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時間延長至15:30。深市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開盤集合競價時間保持不變,仍為9:15至9:25;連續競價時間為9:30至11:30、13:00至15:27;收盤集合競價時間為15:27至15:30。此外,債券質押、解質押的時間將同步延長至15:30,即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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