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債券凈價能直接計算出來嗎,不通過全價和應計利息
這個是市場交易價格,是買賣雙方交易形成的,不是計算出來的
B. 債券的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是什麼意思
凈價交易是指在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並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凈價交易條件下,由於交易價格不含有應計利息,其價格形成及變動能夠更加准確地體現債券的內在價值、供求關系及市場利率的變動趨勢。
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是指按凈價進行申報和成交,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
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
1、應計利息額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額。從「起息日」當天開始計算
利息。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債券是指發行票面利率;浮動利率債券是指本付息期計息利率。
3、年度天數及已計息天數:1年按365天計算,閏年2月29日不計算利息;已計息天數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實際日歷天數。
4、當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時,計算機系統按每百元利息額的精度(小數點後保留8位)計算;
交割單所列「應計利息額」按「4舍5入」原則,以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列示。
5、交易日掛牌顯示的「每百元應計利息額」是包括「交易日」當日在內的應計利息額;若債券持有
到期,則應計利息額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當日)的應計利息額。
實行凈價交易時,報價系統和行情發布系統同時顯示凈價價格和應計利息額。債券凈價交易以每百元債券價格進行報價,應計利息額按每百元債券所含利息額列示。
舉例說明
假設從 10月13日開始實行凈價交易,如果A債券在 10月10日的收盤價是109.20元,那麼實行凈價交易後,應將此收盤價轉換成凈價交易的收盤價作為 10月13日開始實行凈價交易的「開盤參考價」。如果該債券 10月10日的應計利息額為0.59523287元(應計利息額的計算保留小數點後8位,根據四捨五入原則,實際顯示保留到小數點2位),則該債券 10月10日 凈價交易的收盤價= 10月10日 的收盤價-當日到期的應計利息額。所以,A債券 10月13日實行凈價交易的開盤參考價為108.60元。
在 10月13日,如果當日A債券凈價報價為108.70元,投資者買賣時就應以108.70元為參考價格來申報委託交易,交易後產生的「成交價」以凈價表示。但結算價仍是全價,即凈價加上應計利息才是實際的結算價。通常投資者的交割單上會分別列明結算價、成交凈價及應計利息額。假設 10月13日 的應計利息額為0.59593287元,則結算價為109.29593287元。
C. 債券的實際價格和理論價格該怎麼求
例如:某公司按面值100元平價發行5年期公司債券,到期還本。那麼投資者購買該債券第一年獲息10元、2年:10元,3年:10元,4年10元,5年110元(連本帶息)。則該投資者如果連續5年都一直持有該債券的話,總的獲得利息是50元。又假如該投資者在第2年裡把該債券拿到二級的債券市場交易(交易所)。那麼該投資者的報價有2種方式:A種:全價報價,連本100元和4年利息40元一起算在裡面的報價;B種:凈價報價,高於100(面值)或低於100(面值)。我想請問的是:無論哪種報價,該債券的剩餘期限是4年,所以利息還有40元。本金還有100元,所以該債券的理論價值(或說理論價格)是140元。(1)所以全價報價的市場買賣價格應該在140元以下吧!(因為整張債券就值140元),那別人要賺錢肯定要出一個小於140元的價錢來買吧!(2)而凈價報價只能是小於100的報價,再加上40元的應得利息應該也是要小於140元才對吧!假入第二個投資者在第二年裡從第一個投資者那裡買到該債券之後一直持有到第5年還本付息。例如:全價報價報出:139元、138元、137元、136元、135元…………(反正不能大於140元);凈價報價:99元、98元、97元、96元、95元…………元。我能否這樣理解?
D. 什麼是債券的凈價,債券的全價及凈價交易全
具體地說,凈價交易與全價交易的區別就在於「凈價交易的成交價不含有上次 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間的票面利息」,這部分票面利息被稱為應計利息,是上次付息 日至結算日的天數與票面利率的乘積,凈價價格也就等於全價價格減去應計利息額 的差額。
在全價交易方式下,國債價格是含息價格,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在 不斷變化。因此,含息價格不利於投資者對當時的市場利率狀況作出及時和直接的 判斷。
在凈價交易方式下,成交價格不再含有應計利息,只反映市場對國債面值成交 價格的波動情況,應計利息只取決於持有天數,其應計利息額每天都能計算出來。 因此,不含息價格有利於真實反映國債價格的走勢,也更有利於投資者的投資判斷。
E. 債券凈價與全價的概念
凈價交易是相對於全價交易而言的。全價交易是指債券價格中把應計利息包含在債券報價中的債券交易,其中應計利息是指從上次付息日到購買日債券孳生的利息。自1981年我國恢復發行國庫券以來,基本上都是以全價交易方式進行交易。凈價交易是指在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並成交的交易方式。銀行間債券市場已於2001年7月開始實行凈價交易,滬深交易所市場也於2002年開始實行凈價交易。
凈價交易是以不含利息的價格進行的交易,即將債券的報價與應計利息分解,價格只反映本金市值的變化,利息按票面利率以天計算,債券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在凈價交易制度下,交易系統直接實行凈價報價,同時顯示債券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並以兩項之和為債券買賣價格;結算系統直接實行凈價結算,以債券成交價格與應計利息額之和為債券結算交割價格。也就是說,在債券現券買賣中,債券的報價採用凈價,而實際買賣價格和結算交割價格為全價。
債券凈價和全價之間的關系等式為:凈價=全價-應計利息。目前,我國債券交易基本上採取凈價報價,而在行情顯示上一般會包括債券全價、凈價和應計利息額。
F. 債券利息收入計算
債券交易基本上是實行凈價交易,全價結算,凈價實際上就是該債券不計算應計利息時的債券價值,全價就是債券凈價加上應計利息後的價值。一般債券交易在行情顯示中都會有顯示應計利息這一欄的。
如果你以101元買入債券,一般這個價格是凈價,等到你債券交易交割時必須支付該債券從上一次付息後到當前為止的應計利息,由於當前剩餘30天就到付息日,實際上你買入後在101元的基礎上還要支付該債券近11個月的利息。
粗略計算這11個月的應計利息為100*6.7%*11/12=6.142元(註:一般債券交易其應計利息是算到小數點後三位數)
故此你持有該債券到下一個付息日時其純利息收入為100*6.7%-6.142=0.558元。
若此債券當前剩餘的30天已經是最後一次支付利息,即該債券到期還本付息,則你實際上是虧損的,虧損額為100+100*6.7%-100-6.142=-0.442元。
G. 債券買入凈價與全價的差別
債券的市場價是凈價。咱們所看到的債券交易價格都是凈價。債券買賣資金採用全價法交割。
凈價是指扣除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後的債券價格。全價等於凈價加上應計利息。買入全價=買入凈價+應計利息,賣出全價=賣出凈價+應計利息
。(可轉債除外)
債券的發行利率與銀行存款利率正相關。債券價格是受市場收益率影響的,市場收益率降低,會導致債券價格上升。
H. 債券的市場價是全價還是凈價
債券的市場價是凈價。咱們所看到的債券交易價格都是凈價。債券買賣資金採用全價法交割。
凈價是指扣除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後的債券價格。全價等於凈價加上應計利息。買入全價=買入凈價+應計利息,賣出全價=賣出凈價+應計利息 。(可轉債除外) 債券的發行利率與銀行存款利率正相關。債券價格是受市場收益率影響的,市場收益率降低,會導致債券價格上升。
I. 債券買入凈價和全價是什麼
凈價是指扣除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後的債券價格。全價等於凈價加上應計利息。
債券買賣資金採用全價法交割
買入全價=買入凈價+應計利息
賣出全價=賣出凈價+應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