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債券代持
債券代持是指在銀行間市場通過不轉移實質所有權的交易,而請他人代其持有債券的業務。
債券代持的含義
從具體操作上看,債券持有方通過銀行間交易與代持方達成口頭協議,約定將標的債券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代持方,經過一定期間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由債券持有方贖回。債券持有方通過支付代持方代持期間的資金使用費,保留了債券實質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代持方獲得的代持期間讓渡資金使用權費用包含在約定的贖回價格中。債券交易價差年化收益率和同期回購利率基本相當。從而達成雙贏的業務。因此,從雙方交易意願和交易內容來看.債券代持業務實質上是一種口頭達成的類似債券回購或質押融資的行為,並達到放大資產規模、提高投資杠桿作用的目的。
Ⅱ 怎樣才能發現金融機構代持債券的行為
因為經濟主體的籌資渠道狹窄,主要還是通過貸款籌資,放開貸款利率下限。容易形成惡性競爭。同理,我國居民投資渠道也不多,主要還是將錢存在銀行,所以也不能放開存款利率上限。更重要的是,銀行中間業務收入不多,主要是靠存貸利差獲得收入。未來,應該拓寬企業籌資渠道、大力發展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實現投資渠道的多樣化,方可放開限制。
Ⅲ 國海證券債券代持事件是怎麼回事
債券代持是指在銀行間市場通過不轉移實質所有權的交易,而請他人代其持有債券的業務。從具體操作上看,債券持有方通過銀行間交易與代持方達成口頭協議,約定將標的債券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代持方,經過一定期間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由債券持有方贖回。債券持有方通過支付代持方代持期間的資金使用費,保留了債券實質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代持方獲得的代持期間讓渡資金使用權費用包含在約定的贖回價格中。債券交易價差年化收益率和同期回購利率基本相當。從而達成雙贏的業務。因此,從雙方交易意願和交易內容來看.債券代持業務實質上是一種口頭達成的類似債券回購或質押融資的行為,並達到放大資產規模、提高投資杠桿作用的目的。
據悉,國海證券原團隊成員張楊、郭亮等人以國海證券名義與其他交易對手方進行債券代持等交易,後來張楊失聯,郭亮投案,代持機構要求國海證券接盤,國海證券則宣稱純屬離職員工個人行為,相關協議所用印章系偽造,進而產生糾紛。
Ⅳ 債券代持和買斷式回購區別,我覺得怎麼差不多啊
表面上差不多,其實還是有本質區別的,買斷式回購債券是不出表的,也就是說所有權沒發生轉移;而代持則是在正常買賣的基礎上附加了一個某一日期購回的協議(該協議沒有法律效力),但所有權發生轉移了,也就是說你幫別人代持了一個債券,然後你賴賬不給他了,他也沒辦法,協議是約束君子的,不約束小人!
Ⅳ 怎樣發帖才不算違規,才不被禁止訪問
看清楚吧規再發帖~
Ⅵ 國海證券 蘿卜章 事件是什麼意思
1、國海證券蘿卜章事件是指:國海證券原團隊成員張楊、郭亮等人以國海證券名義與其他交易對手方進行債券代持等交易,後來張楊失聯,郭亮投案,代持機構要求國海證券接盤,國海證券則宣稱純屬離職員工個人行為,相關協議所用印章系偽造,進而產生糾紛。2月21日國海證券公告稱「認可與與會各方的債券交易協議」之後,市場情緒已經開始緩解,但對於具體涉案金額和解決方案,各方仍在猜測中。針對此前的「蘿卜章」事件,國海證券在12月22日發布公告稱,債券交易協議涉及債券金額不超過165億元人民幣。其中80%以上為安全性和流動性高的主流國債、國開債品種;信用債佔比不到20%,且總體信用風險可控。
2、2016年12月26日最新消息,國海證券公告稱,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根據與與會各方在協調會議上達成的共識,本司已與7家與會機構分別簽訂了相關協議。此外,公司將盡快與其他與會各方完成協議簽訂,落實協調會議共識,早日解決問題。目前,公司經營管理一切正常,財務狀況良好,流動性風險可控。
3、受國海證券「蘿卜章」事件持續發酵,近期債市波動加劇。一枚「蘿卜章」觸發規模高達165億的債券,引起市場資金鏈緊張,僅僅依靠國海證券的認賬未必能順利化解。在此次危機沒有徹底解決之前,受債市危機牽連的券商機構股價或承受壓力,建議投資者暫避債市等風險。
4、對於此次爆發的債券代持事件,有市場分析認為,債券代持業務對出資方和融資方發展資金業務均有益處,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債券代持業務操作,關鍵在於規范債券代持業務,宜疏不宜堵,最重要的是加強監管,讓其陽光化。
Ⅶ 基金可以債券代持嗎
基金有股票基金債券基金
Ⅷ 這兩天有兩家券商的當家經理因為所謂的「代持養券」深陷調查門,問到底「代持養券」有什麼風險和危害呢
對券商股有利空影響
Ⅸ 教師怎樣做才不算違規,相比教學能力教師更應該看重什麼
教師應該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按照學校及教育的規定規范個人,承擔起責任。教師更應該看重的是個人的修養與道德觀念,以及怎麼的提高孩子們的成績。
Ⅹ 說說債券代持是怎麼回事
債券代持是指在銀行間市場通過不轉移實質所有權的交易,而請他人代其持有債券的業務。從具體操作上看,債券持有方通過銀行間交易與代持方達成口頭協議,約定將標的債券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代持方,經過一定期間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由債券持有方贖回。債券持有方通過支付代持方代持期間的資金使用費,保留了債券實質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代持方獲得的代持期間讓渡資金使用權費用包含在約定的贖回價格中。債券交易價差年化收益率和同期回購利率基本相當。從而達成雙贏的業務。因此,從雙方交易意願和交易內容來看.債券代持業務實質上是一種口頭達成的類似債券回購或質押融資的行為,並達到放大資產規模、提高投資杠桿作用的目的。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