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0年10月發行國債是電子式嗎利息是多少
2020年10月發行國債是電子式的,第三期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為3.8%,最大發行額為300億元;第四期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為3.97%,最大發行額為300億元。
兩期國債發行期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2020年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分別於2023年10月10日和2025年10月1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1)今年最後一期電子式國債發售擴展閱讀:
10月10日,網銀成員通過網上銀行代銷兩期國債的額度上限為其當期國債初始基本代銷額度的40%;10月11日至10月19日,網銀成員在其取得的代銷額度內合理分配網點櫃台和網銀額度比例。
2020年10月13日營業結束後,各承銷團成員未售出的基本代銷額度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核對一致後全部調減為零。調減出的基本代銷額度納入機動代銷額度,自2020年10月14日起供各承銷團成員抓取。
❷ 國債2020年發行時間
2020年國債從3月份開始發行,到11月份結束,國債類型為電子式和憑證式,每月十號開始發行。記賬式國債則從1月份開始,一直到全年結束。
電子式儲蓄國債可在網上購買,而憑證式儲蓄國債只能在銀行櫃台購買。記賬式國債的收益率一般比儲蓄國債要低,但是可以上市交易,一旦上市,隨時都可以賣出。
發行期限都為3年和五年,電子式儲蓄國債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償還本金及最後一年的利息。憑證式儲蓄國債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公告,因疫情影響,2020年3月份儲蓄國債(憑證式)暫停發行,所以目前最新的儲蓄國債利率還未知。
❸ 今天的電子式國債網上銀行什麼時候開賣的
通過我行辦理「儲蓄式國債」涉及債權登記、轉移的業務(如開戶、認購、提前兌取、終止投資申請、終止投資撤銷及非交易過戶)的時間為財政部公布的國債交易日08:30~16:30;其他業務正常營業時間均可受理。
儲蓄(電子式)國債可通過櫃台、網上銀行專業版(櫃台關聯,不含存摺)、財富賬戶專業版辦理開戶。專業版開戶流程如下:請登錄專業版,點擊上方橫排菜單「投資管理」—「國債」—「儲蓄國債」,點擊「網上開戶」,按提示操作。
【溫馨提示:儲蓄國債交易日的具體日期以財政部相關規定,以及各期儲蓄國債發行公告為准,網上和櫃台是同步發售的,請及時留意。】
如您還有其他疑問,請打開招行主頁www.cmbchina.com,點擊右上角「在線客服」進入咨詢。
❹ 2021年電子式國債發行時間
2021年的電子式儲蓄國債的發行時間為4月10日、6月10日、7月10日、8月10日、10月10日,發行期限為3年期和5年期,付息方式為每年付息一次。有需求的用戶可通過承銷團銀行的營業網點或網上銀行購買,具體購買方式可致電該行咨詢。
國債雖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但目前電子式國債都是通過承銷銀行進行購買,購買方式包括銀行櫃台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
(4)今年最後一期電子式國債發售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對於記賬式國債1年期國債、2年期國債、5年期國債、7年期國債以及10年期國債每個月都會發行一隻,除10年期國債是按半年付息以外,其他期限的國債為按年付息。
現階段國債的票面利率有所下降,但是較銀行的定期存款來看,國債依舊是低風險中最合適的投資標的。風險低、按年付息或者半年付息的方式,年化利率又高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可以說是低風險偏愛者的最佳選擇。
❺ 電子式國債是什麼時候去都有得買嗎還是有什麼發行時間我接下來要到什麼時候才能買得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2年第6號
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發行2012年第一期儲蓄國債(電子式)(以下簡稱第一期)和2012年第二期儲蓄國債(電子式)(以下簡稱第二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是財政部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的,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一種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幣債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國債,其中第一期期限為3年,年利率5.58%,最大發行額為350億元;第二期期限為5年,年利率6.15%,最大發行額為150億元。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發行期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公告公布日至發行開始前一日,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同期限金融機構存款利率,這兩期國債從調息之日起取消發行。發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同期限金融機構存款利率,這兩期國債從調息之日起停止發行。
二、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從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於2015年3月1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第二期於2017年3月1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財政部通過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以下簡稱承銷團成員)於付息日或到期日將國債利息或本金撥付投資者指定的資金賬戶,轉入資金賬戶的本息資金作為居民存款由承銷團成員按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三、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以100元為起點按100元的整數倍發售、兌付和辦理各項業務,每個賬戶購買單期國債最高限額為500萬元。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實行實名制,不可以流通轉讓,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提前兌取、質押貸款和非交易過戶。
四、投資者購買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承銷團成員的活期存摺(或借記卡)在承銷團成員網點開立個人國債賬戶,個人國債賬戶不收開戶費和維護費用,開立後可以永久使用。已經通過承銷團成員開立記賬式國債託管賬戶的投資者可繼續使用原來的賬戶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不必重復開戶。活期存摺(或借記卡)的相關收費按照各行標准執行。
五、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在發行期內不能提前兌取,發行期結束後開始辦理。從2012年3月10日開始計算,持有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不滿6個月提前兌取不計付利息,滿6個月不滿24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180天利息,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滿36個月不滿60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60天利息。提前兌取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需按照兌取本金的1‰繳納手續費。付息日(到期日)前7個法定工作日起停止辦理提前兌取、非交易過戶等一切與債權轉移相關業務,付息日恢復辦理。
六、38家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在全國已經開通相應系統的地區和營業網點銷售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