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代理發行債券的主要方式有
一般來說,目前比較多的為企業發行企業債,銀行作為承銷人,企業發行;一般分為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等。債券的發行是需要到銀行間交易商協會進行注冊的,實現注冊制。
㈡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擁有發行債券的權力這句話對嗎求詳細原因
這句話看你是在什麼國家而言了,有些國家的確是存在這種情況,但在中國這句話是錯誤的,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即中國的中央銀行)只是負責代理財政部發行國債,而發行國債的權力是歸財政部的。而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央票,一般是屬於比較短期控制市場流動性的調控手段,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是債券,只是一種債務憑證。
㈢ 銀行發行的債券是什麼回事
應該是現在最流行的企業短期融資債券,俗稱短券。
這個債券是企業發行的,銀行是中介機構,負責對企業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並承擔承銷義務。
短券的票面利率一般為2.92%,期限不超過一年,加上發行費等支出企業發行短券的成本在3.5%左右。扣除發行成本後的資金全部歸企業所有。到期企業支付本金及利息。
短券的發行審核部門為人民銀行。
㈣ 目前銀行代理國債的種類包括哪些
目前銀行代理國債的種類有三種: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作擔,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
國債的流動性及收益情況
(1)流動性:債券的流動性一般弱於股票。
(2) 收益情況:債券的收益主要來源於利息收益和價差收益。
㈤ 銀行能不能發行企業債券
不能。銀行發售的為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期限一般為3~5 年,其利率略高於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債券由於其發行者為金融機構,因此資信等級相對較高,多為信用債券。
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業發行債券。企業債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企業發行債券是企業因資金不足,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自行發售債券,也可以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代理發售債券,籌集所需資金。
(5)銀行代理發行債券擴展閱讀:
企業發行內部債券所籌集的資金,一般只能用作補充流動資金。所支付的債券利息,相當於同期限流動資金借款利息的部分,可以列入生產成本,超過流動資金借款利息部分,從企業留利中解決。
企業支付的利息,列入生產成本的部分,借記「企業管理費——利息支出」科目,由企業留利支付的部分,借記「專用基金」科目,貸記「應付債券」科目。
企業發行內部債券,如果經批准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債券到期,按規定只能用屬於自行支配的自有資金歸還本息。會計處理方法與用專用基金歸還債券本息的方法相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債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債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發行債券
㈥ 如何理解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代理發行政府債券是指商業銀行根據債券發行人的委託,代替債券發行人發行政府債券的行為。在債券發行結束後,商業銀行應當及時將發行債券所得款項連同未發行出去的債券全部退還給債券發行人。同時,向債券發行人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手續費的比例一般都是在事先約定好的,並在合同中訂明。
代理兌付政府債券是指商業銀行根據債券發行人的委託,代替其向債券持有人按券面規定的利率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行為。在這種行為中,商業銀行人為受託方,並不承擔因債券本身所引起的民事糾紛,如果發生爭議,由委託方承擔責任,受託方只是按事先雙方的約定收取手續費。
承銷政府債券是指商業銀行根據其與委託人的承銷協議,代理發售政府債券,並從中收取手續費的行為。承銷主要包括包銷、代銷等形式。代銷債券是指根據發行人的委託代替其銷售的行為。代銷不承擔銷售不出去的責任,對於銷不出去的債券,應如數退還給委託人。包銷債券是指商業銀行先以自己的名義買下發行的全部債券,然後在適當的時機以最好的價格通過有組織的銷售集團將債券推銷給社會公眾。發行期結束,商業銀行將未銷售出去的債券全部買下,並按照雙方的約定向債券發行人支付未發行出去部分的價款。
㈦ 建設銀行代理發行的中央企業債券主要包括哪些
重點企業債券
基本建設債券
國家投資公司債券
中國電力
中國汽車
㈧ 商業銀行不得從事證券經營業務,與商業銀行代理國債、發行金融債券不是矛盾了么
不矛盾 。
銀行在這個活動中只起到了一個中介的作用,屬於代理銷售。這些金融產品不是有銀行發行的,銀行只負責宣傳銷售,是一個第三方機構。
金融中介機構指對資金供給者吸收資金,再將資金對資金需求者融通的媒介機構。為達成中介的功能,金融中介機構通常發行各種次級證券,如定期存單、保險單等,以換取資金,而因為各種金融中介機構所發行次級證券的差異很大,因此,經濟學家即以這些差異做為對金融中介機構分類的依據。一般而言,發行貨幣性次級證券如存摺、存單等的金融中介機構稱為存款貨幣機構,而這些由存款貨幣機構發行的次級證券不但占存款貨幣機構負債的大部份,一般而言,也是屬於貨幣供給的一部份;至於非存款貨幣機構所發行的次級證券如保險單等,則占非存款貨幣機構負債的一大部份,而且這些次級證券也不屬於貨幣供給的一部份。金融中介機構依是否發行貨幣間接請求權。
㈨ 《中國人民銀行代理財政部發行公債辦法》是什麼時候頒發的
1949年12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中國人民銀行代理財政部發行公債辦法》,對債券的登記調撥、劃轉、會計賬務、統計報表和報告制度、抽簽還本,用黃金、外幣、外匯搭繳債款的處理手續,向財政部洽領備付公債本息基金及工作結束後匯總編制報告等均作了規定。
㈩ 銀行能幫企業發行債券嗎
銀行是不能幫企業發行債券的。
企業債是國家發改委審批的,適用於非上市類企業,且純房地產公司和銀行、證券、基金等金融機構是不能申請的。但銀行可以發行次級債,但不是企業債了。
企業債券發行方式:企業可根據市場情況、自身信譽和銷售能力等因素,選擇採取向特定投資者發行的私募方式、還是向社會公眾發行的公募方式;是自己直接向投資者發行的直接發行方式、還是讓證券中介機構參與的間接發行方式;是公開招標發行方式、還是與中介機構協商議價的非招標發行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