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券公司可以自己炒股票嗎
不可以的,只要是證券從業人員就可以自己做股票,不管是什麼崗位,所以證券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都是不能炒股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
一、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二、法律禁止證券從業人員炒股,是兼顧了證券公司、證券從業人員和客戶的共同利益。從證券公司的角度來說,禁止員工炒股是為了防止員工開展代客理財(即操作客戶的賬戶),如果員工操作客戶的賬戶並導致虧損,會給證券公司本身帶去聲譽上的影響。
從維護客戶利益的角度來說,禁止員工炒股可以預防從業人員消極怠工。如果從業人員都可以炒股,那他們就會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研究自己的股票。遇到風險的時候也會第一時間處置自己的股票,極大的影響了客戶的利益;從證券從業人員自身的角度來看,禁止其炒股也是為了從業人員能夠踏實工作,在工作上取得長遠的進步和發展。
三、在實際操作中,很多證券從業人員都會告訴身邊投資股票的親朋好友一些所謂的消息,由於沒有實質上的操控賬戶的行為,只是閑聊時的話題,也沒有辦法定義為借他人名義炒股。
但無論是提供投資建議的從業人員還是接受建議的投資者,都要記住,第一,不要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透露內幕消息和簽署了保密協議的信息;第二,不要寄希望於他人提供的「消息」,投資理財最重要的還是要有自己的投資理念,懂得止損平倉和獲利了結。
拓展資料:證券公司工作人員禁止買賣股票,但根據最新報道,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可以炒股將成為現實。「已實施17年的《證券法》迎來第二次大修。5月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里,證券經營機構、證券交易場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監會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證券從業人員,應事先申報本人及配偶證券賬戶,並在買賣證券完成後三日內申報買賣情況。」 證券從業人員不可以自己買賣股票。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違反證券法規定。
2. 跟著證券咨詢公司做股票是靠譜的選擇么
在股市裡賺錢與否是要看市場環境的。在牛市裡,別說是什麼證券咨詢公司,就算是小散自己隨便選個股,一路持有,也會有很不錯的利潤,比如2005年至2007年的大牛市,哪個股不是翻幾翻?就算這次起於7月2日的行情,又有哪個股沒漲?;但在熊市裡,特別是在主跌浪中,無論水平有多高,都難逃虧損,比如自2007年的6124點跌到1664點,由於市場的極度恐慌,所有的技術理論,估值體系全部失效。多少人是牛市中途入場,幾個月之內賺了幾倍的都有,但之後的下跌,只要你沒有徹底退出股票市場休息,哪個不是血本無歸?在牛市裡,證劵公司推薦的股當然可以賺錢,因為牛市裡所有的股票都會漲,想賠錢都難,問題是一般在熊市即將來臨的初期,市場中的大多數人(包括咨詢公司)都會判斷為牛市中的回檔,他們會建議你買進,可是當你買入後股票不會再漲,這時你就會被套,然後在之後的主跌浪的急跌中你根本就無法賣得出手中的股票,因為通常這時候是大多股票都是連續跌停的,而且,有許多散戶是怕漲不怕跌,漲的時候小有利潤就賣出,但跌的時候反而麻木了,一味的持有等股票上漲,以致於越虧越多,一段時間之後,再看看自已的股票原來己在山頂。將之前在牛市所賺的利潤全部賠光,而當下一輪牛市來臨時,這些人不是已經在低位斬倉,實實在在巧損出局,就是已經深度套牢,別人在股價上漲的時候是賺錢,而他們在大牛市裡只能等著解套,這就是大多數散戶輸錢的根本原因。
本人以為,股票市場就像是一個戰場,只有將自己武裝好,才能保護自已的資金穩定盈利,以有償支付方式獲得的信息,其准確率,其實都是依賴於大盤的走勢方向上,還是那句話:在牛市中,不需要咨詢公司,一樣可以賺錢;而在熊市中,咨詢公司可能會累得你血本無歸,因為這時根本就不應該操作,但是你不操作,咨詢公司又何來利潤可賺呢?與其這樣,還不如自己學點股市的操作技術更實在!! 這是本人十幾年股市浮沉中的深徹體會,希望對你有所啟示!!!!!!
3. 上市公司的老總能炒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但都要作為上市公司的信息對外進行披露,就是說上市企業高層購買或者賣出自己公司的股票都要預先進行披露,避免內幕交易。一般說法叫做增持和減持
不過現在上市公司的主要高層人物及其相關直系親屬的股票賬戶是被證監會監管的,如果有買賣自己家股票的,一般證監會會打電話通知相關人員以及核查,
4. 為什麼證券公司的人不允許炒股
我國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禁止炒股,因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買賣證券時可能與自己從事的業務發生利益沖突,也可能提前接觸到一些影響證券價格的信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禁止其炒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4)證券公司老總炒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對證券交易中發現的禁止的交易行為,應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5. 證券公司的人炒股嗎
可以換,也可以不換。
更換證券公司分兩個主要步驟,首先您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股東卡原件(股東卡丟失的話需要補辦,需要交納一定工本費)先去原開戶營業部辦理轉戶手續(股東賬戶不必注銷),即撤銷上海指定交易、有深圳股票的則辦理股票轉託管(需要交納轉託管費用,可以向轉入證券公司申請報銷,另外要提前應先獲悉將轉入營業部的席位號),結息;
第二天您需要攜帶身份證、股東卡到新證券營業部辦理轉入手續,即辦理上海指定交易、重新簽訂銀行三方存管協議(若要沿用之前的銀行借記卡,則需在原證券營業部辦理撤銷第三方銀行存管手續,否則就不需要)。
也可以證券轉戶客戶先去新營業部辦理開戶,再去原證券營業部辦理轉戶,該轉戶流程同樣有效,手續相同只需待原證券營業部撤銷上海指定交易後,由新證券營業部在系統內加進上海指定交易即可(客戶只需電話通知新證券營業部即可,不必親自前來)。
更換證券公司業務皆需要在股票交易時間辦理,另外股票賬戶轉戶當天不可以有股票成交和委託,證券賬戶有負數未解決,處於新股認購期內,,當日有銀證轉賬;,國債回購交易中這些情況。
6. 在證券公司工作的人都很懂炒股票嗎
不能這么說吧。裡面工作人員也是分工不同的。再說了,如果他們真的很懂,一定會自己出來炒,而不是在那裡靠那點工資生活。你說呢?
他們可能對一些規章制度比較了解,但是炒股是另外一回事。
供你參考。
7. 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你們是怎麼炒股的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都是不能從事證券交易的。
1、《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009年4月1日起實施的修訂後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也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員工不得買賣股票。證券業從業人員不得買賣法律禁止買賣的證券,不僅包括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買賣相關證券,也不得以化名、他人名義等買賣禁止買賣的證券,證券業從業人員通過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買賣相關證券的行為都是被禁止的。
2、證券從業人員是指被中國證監會依法批準的證券從業機構正式聘用或與其簽訂勞務協議的人員。證券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取得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在各項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應獲得證券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除符合豁免規定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各類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
8. 公司老總可以買股票嗎
證券從業人員不可持有股票 其餘人都可以(被法律禁止的除外)
9. 證券公司客戶經理是不是很懂股票啊 那他們為什麼不自己炒股掙大錢呢
證監會規定 從業人員不能在炒股票
客戶經理經紀人大多數都炒股票的 只是不能說
10. 證券公司營業部的總經理是不是應該很會炒股
法律上來說,不要說證券公司營業部總經理,就是證券公司普通的員工也是不能自行炒股的,證監會有相關文件明確規定的,因為證券從業人員是不能開戶的,更不要說炒股了,開基金戶是可以的。但是實際情況是,別人包括親戚朋友開戶,然後把賬號給他,他來操作,這種情況下你是很核實的,國家又沒有辦法實時監控他。所以現實的情況是,國家雖有規定不允許,但是他們都會自行炒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