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老婆說是因為不知道,她老公借錢炒股,所以這是他的個人行為。但是他家的房子和車子都是他有份的財產呀,他欠你的錢可以用他名下的財產還你。
他借你錢不還完,還跑路,他就會上信用黑名單了,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㈡ 炒股最多就是把股本折完,怎麼會欠債
這個原因有兩個:
一:炒股的原始資金就是借來的,如信用卡套現,或向他人借錢來炒股,虧損以後無法還錢產生的。
二;在券商開能了融資融券的功能,也就是投資者和券商簽訂了合同,以手中的股票做質押,向券商借錢炒股。此時的風險就在於,有些股會出現連續一字板的跌停,當手中的股不足還券商時,券商可以直接平倉你手中的股還錢,但一字板時,大家都在賣股,根本沒人買,賣不出去,等到能賣出去時,你帳戶中的錢已經不夠還從券商處借的錢了,就欠債了。
在2015年的股災中,就消滅了一大批這樣的高杠桿的投資者,多年的積蓄全部付水東流,有的人不堪打擊而完了。
㈢ 買股票欠了很多錢,現在債務非常的龐大,該怎麼辦
疫情過後經濟復甦緩慢,而美元通貨膨脹,極度影響了股市。而且經過疫情對市場的沖擊,現在基本上處一個全民負債的情況。如果想要減免債務,就需要找一個專業、在業內口碑好的法律咨詢。我推薦包青天法律咨詢平台,他其中的債減減業務可以幫助客戶減輕債務的負擔,如果有需要可以去咨詢一下。
㈣ 什麼情況下炒股會欠錢,你有欠一屁股債的經歷嗎
炒股只要是自有資金的情況之下是不會出現欠錢的,除非你借錢炒股的情況之下才會欠錢,下面分開跟你解釋;
股票虧損50%時候才賣出,等於你1100元虧損50%也就是虧了550元,減去你自有資金100元,你還欠證券公司450元以及杠杠利息的錢需要還給證券公司!這就借錢炒股才會出現欠錢現象!
炒股要閑錢投資,理性炒股,千萬別借錢炒股,不然一失足成千古恨!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㈤ 股票和債務投資的優缺點
投資股票的優缺點
一、高報酬高風險
根據歷史經驗來看,長期投資股票的平均年報酬率約為10%~15%,報酬率比其它投資工具高 。但是當股票大跌時,很有可能會因此套牢住。風險性也很高。
二、盈餘分配權
按持股比例分配公司盈餘。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若公司本年度賺了一億元,並非把一億元全部分給股東。盡管如此,理想的投資可以為股東賺取優於銀行利息的利潤。
三、剩餘資產分配權
公司清算後,股東按持股比例分配剩餘資產。但必須注意的是,剩餘資產先償還債權人,再給予特別股股東,最後剩下的才分給普通股股東。
四、優先認股權
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原股東按照持股比例有優先認購的權利。這個條款的目的在於維持原股東的持股比例,避免原股東的股權因發行新股而稀釋。
五、出席會議權
公司的董事會,每年應該至少開召開一次股東大會,在會中提出年度報告。若股東對公司有什麼建議或不滿,可以在股東會上提出質疑,督促經營者改善。
六、檢查帳務權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應該編列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主要財產的目錄、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這些表冊,在股東會召開前三十天交予監察人查核。之後這些表冊與監察人的報告書,應該在股東會上提請股東會承認,並日後將承認後的這些表冊分發給各股東。
七、須承擔經營的風險
須承擔經營的風險,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責任僅以出資額為限 - 也就是說,若你擁有 300 張帝鐳公司的股票,則最慘的情況就是變成 300 張價值為零的壁紙,不會要求你再拿其它私人的家當來償還公司債務。
㈥ 什麼是股票與債務
股票與債務???既然是考試題目,我想應是高中政治題,那麼你問的有問題,應該是股票與債券。
債券是一種債務證書,及籌資給投資者的債務證據,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約定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債券與股票,都是有價證券,都是集資手段,都是能夠獲得一定收益的金融資產。
一,性質不同。股票是股東的入股憑證,是投人公司的資金的所有權證書;債券是一種債務憑證,限期償還債務。
二,受益權不同。股票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為補償條件,其安全性比股票大。
三,償還方法不同。股票的持有這叫股東,股份公司不準股東從公司中退出股金,股東要退股,只能出賣股票,公司的股東可以變化,而資金額不會減少;債券具有明確的付息期限,必須償還本金。
㈦ 一方擅自炒股欠下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屬於。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7)炒股等債務擴展閱讀:
相關案例:
原告李某與被告馬某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案,法院經審理後查明,李某與馬某原系夫妻關系,2016年8月2日經法院調解離婚,但未對財產進行分割。2017年3月4日,李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共同存款3萬元。
馬某辯稱,該款已取出還了賭債。法院認為,3萬元系二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是夫妻共同財產;馬某將3萬元用於償還非法債務,並非用於家庭生活,故李某分割該3萬元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故判決被告馬某給付原告李某1.5萬元及相關利息。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及《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及夫妻債務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基本精神,就是依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盡量不判、少判夫妻共同債務。
而依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首先就要明確非夫妻共同債務范圍。根據婚姻法等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共同債務不包括個人債務、虛構債務和非法債務,只有剔除這三類債務,才能切實保護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個人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債務個人之間在事實和法律上是否需要推定,可將個人債務區分為純正的個人債務和不純正的個人債務。
所謂純正的個人債務,主要有兩種情形:
個人婚前債務和夫妻分別財產制情況下的個人債務,這兩種情形下債務的產生與配偶沒有法律關系,無需進行法律推理。個人婚前債務產生於婚前,僅限於債務人本人以個人財產償還,責任財產范圍不能及於另一方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中另一方的份額。
夫妻分別財產制下的個人債務,依約定時間和內容的不同,又分三種情況:婚前約定分別財產制,則全部為個人債務;婚後約定完全各自所有的,約定後的債務為個人債務,約定前的為夫妻共同債務;婚後約定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則要根據具體的案情進行判斷。
所謂不純正的個人債務即第三人明知的單方債務,主要是可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因法律規定、當事人的舉證等原因,未能在具體案件中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依法被推定為個人債務。具體又包括五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夫妻約定分別財產制,債權人明知雙方約定。
第二種情形,夫妻共同財產制,舉債人與債權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由其本人負擔。
第三種情形,夫妻共同財產制,債權人有理由相信為夫妻共同債務,但該債務由單方簽訂且債權人未完成舉證。
第四種情形,夫妻共同財產制,債權人有理由相信為夫妻共同債務,但未簽字一方完成舉證證實與該債務無關。
第五種情況,夫妻共同財產制,債權人有理由相信為夫妻共同債務,但超出家事代理權范圍,系表見代理,事後未獲得另一方追認。
虛構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何謂虛構債務,未見有法律、司法解釋對其作明確規定。根據債的一般原理,債的產生原因有合同、侵權行為、單方允諾、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法定等。
在婚姻家庭領域,債務產生的最為常見的原因是合同、侵權和法定,合同之債如借貸,侵權之債如交通事故,法定之債如撫養、贍養等。司法實踐中,侵權或法定導致的夫妻共同債務絕大多數都會通過訴訟確定,當事人惡意串通進行虛構的可能性極小;
易引發虛構是合同,尤其是虛假借貸。因虛構債務沒有任何事實根據,故不受法律保護;參與虛構債務具有一定的違法性,應受到民事程序制裁或刑事責任的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66號,雷某某訴宋某某離婚糾紛案中,雷某某通過ATM轉賬及卡取方式,將夫妻共同財產19萬余元轉至案外人名下,後在離婚訴訟中對錢款去向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和說明。
法院結合案件事實及相關證據,認定雷某某所謂19萬余元系償還夫妻共同債務的主張是虛構債務行為,從而依照婚姻法第47條的規定決定對雷某某少分財產。
最高人民檢察院2016年發布的張某等訴顏某彬民間借貸糾紛案,法院亦認定張某訴顏某彬、顏某廣訴顏某彬民間借貸糾紛二案中分別存在顏某彬串通顏某廣、張某虛構債務的情形,故判決駁回顏某廣、張某的訴訟請求;
同時決定對顏某彬罰款2萬元,對張某、顏某廣各罰款1萬元;對顏某彬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予以少分。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刑法第307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與第三人勾結,虛構夫妻共同債務,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配偶的合法權益的,可能構成虛假訴訟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民法通則第84條第一款規定:「債是按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非法債務本身就違反了這一規定,根本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債」。司法實踐中,常見的非法債務主要是賭債、毒債、嫖資、行受賄款等,此類債務往往通過借條、借據等形式出現,以民事調解書、公證債權文書等形式予以合法化。
為了嚴厲懲處此類非法債務行為,在刑事審判中可以根據刑法第64條規定,採取沒收等刑法處罰措施,在民事審判中亦根據《補充規定》,一律不予支持當事人的相關訴訟請求。
為落實《補充規定》,《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對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夫妻一方舉債用於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向其出借款項,不予法律保護;對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舉債後用於個人違法犯罪活動,舉債人就該債務主張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的,亦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