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了債券好嗎
十天之前:好啊,太好了,穩穩的20%的收益!
五天之前:暈,才2%收益。這東西也沒什麼玩頭,弄了半個月才賺20塊錢;
今天:破發了,我去!日,中簽了,我去,這是不是燙手山芋啊?
沒錯,債券理論上真的比投資股票更靠譜,市場剛有的時候,那中簽率叫一個低啊。收入高啊。普遍20%,好的可以懟到40%。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過來了。債券發行也多了。——值錢的,都是少的,一樣東西滿大街都是,就不值錢了。
既然中了,就不要多想,不繳款肯定不行,影響申購信譽。繳款後靜等上市就好。債權理論上是穩收入的。因為他的利息不低。而且一般可轉股票。上市後賺了就出了算了,如果跌了,不多也出了吧,畢竟不是主流市場,長拿也沒什麼意思。實在不值得虧錢,上漲回發行價之上的可能還是蠻高的。
㈡ 在交易所買的國債到期後,自動對付嘛,還是要自己買,會過期作廢嗎
1)在
交易所
買的
國債
到期後,會自動劃到你的
賬戶
上,不會有作廢的問題.
但是,
2)大家都知道交易所買
債券
有被債商挪用/倒閉的
風險
,你也不能高枕無憂買完就扔到一邊不管了吧?應該有意識地跟蹤並且管理好自己的
帳戶
為妥!
㈢ 打新債中簽了等他上市不賣會不會作廢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打新債中簽了等他上市不賣不會作廢,債券是公司發行短期融資一種方式,投資者可以長時間持有,持有到期,公司根據固定利率回報投資者,所以不會作廢,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㈣ 投資者賣出手中沒有到期的債券是不是肯定是賠錢的啊因為必須要以低於票面的價格才會有人買,對么
不一定,債券其實與股票的投資意義是一樣的,對於收益高,到期還本付息確定性高的債券價格是有可能高於票面的。
㈤ 股票買完之後我就不怎麼關心了,也不懂,今才看到這個石化配債,是不是已經過期沒用了啊什麼意思呢
應該是配股吧
㈥ 請問購買公司的債券,假如此公司倒閉了的話,這債券是不是就作廢了
如果公司倒閉,就進入法律破產清償程序,債券的清償權要優先與股票的清償權。一般清償完拖欠的職工工資、國家稅款等就對債券進行清償,通常不能得到百分之百的清償。這個要取決與公司的破產資產和破產債權。
㈦ 債券過期了還能兌換嗎
當然不能啦。債券到期一定要還本付息的。過期作廢。
㈧ 已經過訴訟時效的債權就作廢了嗎
沒作廢,還是合法債權,也可以起訴,但起訴後如債務人主張已超過時效,就喪失勝訴權了,也就是沒法讓法院判決對方還錢了。
㈨ 怎麼妥善保管債券
債券就是錢,只不過是要等到一定時間之後才能使用的錢,所以應妥善保管。特別是無記名的債券,是誰持有所有權就是誰的,因此保管不善,很容易造成損失。
如果債券保管不妥,造成殘破污損,就可能受到直接損失。
根據有關部門規定,屬以下情況之一者,並且是真券,可全額兌付:
(1)磨損、撕裂、蟲蛀、火燒、水漬、油浸、霉爛、腐變等,其尚存部分達到原券2/3,並且號碼完整、暗記齊全的。
(2)失掉號碼,暗記不全,其尚存部分超過2/3的。
(3)對於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分年抽簽兌付的債券,如不能辨認中簽號碼時,應放到最後一年給予兌付。
對於殘損票面在1/2及其以上,如能辨認其金額者,可按半額兌付。屬於多年抽簽兌付的,應放到最後一年給予兌付。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兌付:
(1)無法鑒別真偽。
(2)不符合全額和半額兌付各項規定的債券。
(3)對於故意塗改、挖補、拼湊的應予以沒收(或在債券上加蓋「作廢」戳記)。
對於持券人不宜繼續保存的未到期殘損債券,按以下方法處理:
(1)火燒、霉爛等原因造成,經單位證明,可收回債券,開給持券人收據,憑此據到期支取本息。
(2)屬記名式的債券收款單,可換開收款單副本,原收款單收回。
債券雖然不是現金,但它同存摺或支票基本是相似的,只是不能隨時支取。所以債券最好存放到安全的地方,如銀行保險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㈩ 債券公司一旦破產,手中的債券是不是就作廢了
履行承諾的前提是不破產。另外也不象你說的那麼容易耍無賴。公司破產條件是由破產法規定的,你卷錢就跑,那就是蹲監獄和下地獄的問題,與是否破產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