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美國非金融企業中債券比例高於股份,而中國卻是股份高於債券原因
因為中國的債券市場遠沒有美國發達。很多企業債券很難賣出去或很難體現其正常價值:
1,二級市場流動性比較
美國債券二級市場是以場外交易為主的交易市場,自由的交易模式和雙邊報價商制度給市場帶來了活躍的氛圍和良好的流動性.同時,電子化交易系統的普遍應用也進一步提高了二級市場的交易效率.2006年,所有債券市場的日均交易量(現券)約9417億美元,是紐約股票交易所的日均股票交易量(約688億美元)的十三倍之多.從各類型債券的交易規模看,由於國債二級市場是美國貨幣當局實施貨幣政策的主要場所,是美聯儲的公開市場業務的主要
操作手段,因此交易最活躍的是以國債為主的政府債券,其日均交易量在5545億美元;其次是以政府支持機構發行為主的抵押支持證券和資產支持證券,日均交易量在2518億美元左右;聯邦機構債券,公司債券和市政債券的交易不活躍,分別只有788億美元,210億美元和169億美元.從各類債券的年換手率(現券年交易量/債券年末存量)來看,2005年國債的換手率達到了33.01倍
公司債券聯邦機構債券場外市場分為銀行間和商業銀行櫃台市場.由於交易所市場和商業銀行櫃台市場的存量和交易量均較小,銀行間市場占據了債券市場存量和交易量的90%以上規模,因此本文我們考察的流動性主要針對銀行間市場.
根據中央國債登記
央票交易最為活躍,日均交易量122.65億元;其次為政策性銀行債和記賬式國債,日均交易量65.40億元和43.49億元;企業類債券交易清淡,其中短期融資券和商業銀行債日均交易量19.93億元和9.71億元,其餘的如企業債,證券公司債,非銀行金融機構債等則日均交易量不滿1億元.從換手率指標來看,目前我國債券市場流動性最好的債券品種為短期融資券,央票和商業銀行債,其換手率均在1倍以上,分別為2.02,1.51和1.38倍;其次為政策性銀行債,其換手率為0.93倍;國債的換手率水平較低,僅有0.41倍.我國債券市場整體換手率水平為0.91倍,是美國債券市場的十分之一.
2,債券種類比較
在美國債券市場中,以企業為發行主體的債券產品已經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包括公司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內的企業直接債務融資工具佔了債券市場整體規模的60%以上.
2005年,抵押支持債券和資產支持債券余額共78708億美元,占市場可流通余額的31.08%;公司債券余額49899億美元,占市場可流通余額的19.70%;聯邦機構債券余額26039億美元,佔比10.28%.美國政府類債券余額則排在公司類債券之後,佔到債券市場總規模的三分之一不到,2005年可流通余額為63928億美元,佔比25.24%(其中國債余額41658億美元,佔比16.45%;市政債券余額22270億美元,佔比8.79%).
3,國債的持有結構比較
從美國國債市場投資人的構成結構來分析,截至2005年底,外國及國際機構持有美國國債的比例最大,持有量2.20萬億美元,佔美國國債可流通余額的52.15%;美國貨幣當局和各類養老金分別位居二,三位,各持有國債0.74,0.28萬億美元,佔到可流通余額的17.60%和6.70%. 美國國債之所以呈現出外資大量流入的特點,是由美國目前的宏觀經濟形勢所決定的.美國的貿易赤字,財政赤字和儲蓄不足是令其宏觀當局棘手的三大經濟難題,而國債供求則與後兩者有直接關系.小布希上台以來,美國財政部為彌補巨額財政赤字,不得不發行大量國債,而國內儲蓄不足又迫使其轉向國外融資,從而每年有大量外資流入美國債市.1985年,外國及國際機構僅持有美國國債2264億美元,佔美國國債市場的15.90%;20年後外國及國際機構持有的美國國債余額猛增到了原來的10倍,佔到了市場份額的1半以上.
我國國債市場,由於外資機構參與程度較低(2005年底,在銀行間債券市場5508家機構中,外資銀行在華分行一共45家,佔比0.82%,國債持有餘額27.77億元,佔比0.10%),投資人構成結構主要呈現出本土化和機構化的特點.截至2005年末,商業銀行類機構國債持有量最大,持有16522.63億元,占國債可流通余額的61.92%;其次為特殊結算成員(包括人民銀行,財政部,政策性銀行,交易所,中央國債公司和中證登公司等機構)持有國債6399.83億元,
佔23.99%;保險類機構排名第三,持有國債1693.94億元,佔6.35%.
4,債券市場規模比較
美國債券市場可流通債券規模總量較大,債券品種發展較為成熟.截止到2006年3月底,美國債券市場可流通余額達25.87萬億美元(不含1年以內的短期票據),相當於同期我國債券市場可流通余額的26.32倍(按照1:8的匯率),且總體規模增長速度比較平穩,年均增長率9.10%.自1985年開始,市場可流通的債券品種就比較豐富,包含國債,市政債券,抵押支持債券和資產支持債券,公司債券,聯邦機構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
市政債券國債抵押支持債券公司債券聯邦機構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資產支持債券數據來源:美國證券業協會注:2006年數據截止到2006年3月31日.
根據中央國債公司的統計,截至2006年末3月末,中國債券市場可流通債券余額7.86萬億元,但整體規模增速較快,年均增長率達42.31%.債券品種主要為國債,中央銀行債,政策性銀行債,企業債,商業銀行債,非銀行金融機構債等.2005年,企業短期融資券,國際機構債和資產支持證券(2006年上市流通)等作為債券市場的創新品種首次向市場推出,但總量規模仍相對較小.
另一方面,債券市場余額與GDP的比重也能反映出一國債券市場的容量和整體的償債能力.美國債券市場可流通余額/GDP的比值整體水平較高,1997年為1.54,2005年上升到1.99;我國的數據是,1997年該比值為0.06,2005年提高到了0.38.這表明,我國債券市場目前還處於發展階段,存量規模仍有進一步擴大的潛力.
② 國債預發行將會給市場帶來什麼
徐寒飛近期財政部召開國債籌資會議,擬在今年推出國債一級市場預發行制度。作為一種新的交易方式,預發行制度對於債券市場具有重要意義,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相關金融機構,需要密切關注其可能帶來的市場變化及機會。
所謂預發行制度,是指在債券還未正式發行時,預先對該債券進行先行報價買賣的行為。事實上,我們可以把預發行制度看作某種形式的債券期貨,只不過在期限和結算方式上與債券期貨有所不同。預發行有助於改善債券市場流動性
表面上看,我國國債的發行量佔GDP的比例與美國在同一數量級。但從交易量上看,國內債券市場要遠遠小於美國債券市場。流動性不足導致市場交易不活躍,進而帶來定價不準確等問題,機構投資者對債券投資越來越謹慎並傾向於買入持有策略,更進一步降低了債券市場的流動性。
眾所周知,國債預發行制度可以讓投資機構通過提前鎖定未來購買債券或者賣出債券的價格,來實現其對未來利率水平的預期:如果機構預期未來利率水平下降,可以在預發行時買入,到期以較低的利率賣出平盤實現利差;如果機構預期未來利率水平將上升,則可以在預發行時賣出,到期以較高的利率買入平盤實現利差。當投資機構對未來利率水平達成一致時,預發行的利率水平將影響到當前利率水平的變動,同時當前利率水平也會對未來債券招標時的最終投標利率形成影響。同樣,可以根據預發行的量來估算在一定利率水平下的債券需求量,這樣,預發行就可以從價格發現和需求預測兩個角度來提前消化債券未來發行量以及中標利率對二級市場債券價格的影響,減少了一級市場發行對二級市場的沖擊。
顯然,國債採取預發行將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有效聯系起來,形成有效互動,可以吸引交易型機構進行套利交易,某種程度上能起到提高債券市場二級市場流動性的作用。預發行將考驗債券承銷商的定價能力
由於投資策略限制以及會計處理等原因,目前國內債券市場的主要投資機構在進行大量債券投資時都採用消極策略,即買入持有以及進行資產負債匹配,對於債券的交易性投資機會不夠重視,因此在定價上不具有主動性,沒有動力研究影響債券價格的各種重要因素,導致在進行一級市場投標時往往存在較大的利差。
預發行的出現,定價能力較強的承銷商可以報出債券的預發行買入和賣出價格,一方面可以得到作為預發行做市商的價差,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承銷商的信息優勢和研究實力,與其他投資者進行預發行對手交易,實現在預測未來利率走勢的基礎上的單方向自營交易。
如果承銷商定價能力較弱,為了規避未來風險而不與客戶進行預發行交易,那麼可能造成客戶流失。或者承銷商給出的預發行定價與未來招標利率出現了較大差異,那麼也將造成承銷商的虧損。因此,預發行制度一方面有利於承銷商擴大債券交易業務,另一方面也對承銷商的定價能力提出了一定的考驗。
預發行可能帶來新投資機會
除了對債券一級市場發行的可能影響外,國債預發行制度還為市場提供了一種新的交易方式,可能為不同的投資者帶來新的投資機會。
首先,通過預發行來「交易」未來利率走勢的「預期」。在債券招標時間與經濟數據公布時間點以及央行可能加息的時間點相重合的時候,部分機構可以通過對經濟數據或者央行加息的預測,來預期未來債券招標利率水平。如果目前承銷商的預發行利率報價水平與預期未來債券招標利率水平有差異,那麼就可以進行預發行交易。
其次,通過結合現有市場上的交易產品來進行套利。債券預發行實際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種期限較短的遠期交易,債券遠期也是一種遠期交易,盡管預發行和債券遠期的標的可以不同,但是期限相近的債券的收益率相同。如果遠期交易和預發行利率出現一定的利差,那麼投資者可以在兩個交易上建立反向頭寸,到期時兩種遠期利率都會收斂到當時的即期利率,投資者可以獲得一定的套利收入。
再次,投資者可以通過預發行對債券組合的利率風險進行對沖。某些時間點上經濟數據或者央行貨幣政策可能對債券組合的價值形成一定沖擊,在目前沒有利率期貨交易的情況下,投資者可以利用預發行來進行一定的對沖:如果要對沖未來利率上升風險,可以在預發行上賣出,在招標時間里如果利率真的上行,可以買回實現盈利,以彌補由於利率上升債券組合價值下降的損失。
最後,國債預發行增加了債券市場流動性,金融機構可以更多地進行債券市場做市交易來獲得買賣利差。由於目前市場的流動性較差,為了保護自身利益,金融機構在進行雙邊報價時的價差比較大,不利於債券市場的交易,做市交易的利潤非常低。如果預發行制度能夠活躍債券市場,金融機構做市的積極性就能夠得到增強,從而進一步增加債券市場流動性,形成良性互動。
有助於完善國債收益率曲線
國債收益率曲線是債券市場的最重要的「基礎設施」,是信用產品和利率衍生產品的定價基礎,但是我國的國債收益率曲線受限於二級市場交易不活躍,一般採用一級市場發行數據,二級市場的離散數據則大多用於曲線的「校準」。但是一級市場招標數據不夠連續,也不夠及時,在金融機構對利率產品進行精確定價時存在一定缺陷。
一方面,預發行通過增強國債市場流動性來使得在構建國債收益率曲線時,可以更多地採用二級市場的交易數據,以使收益率曲線能夠更為准確及時地反映市場情況。另一方面,預發行價格對構建國債遠期利率曲線也有一定的作用,通過即期遠期關系,有助於國債即期利率曲線的形成。(作者單位:興業銀行資金營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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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有關國債的論文
國債是國家公債的簡稱,是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以人民幣支付的國家公債。它是國家為維持其存在和滿足其履行公共職能的需要,在有償條件下籌集財政資金時形成的國家債務。
從財政=稅收+費用+利用+債務+其他收入這一等式中可以看出,在收支的總體平衡中,是由支出來決定收入的。因為有了支出的需要,才有了對足以支撐這些支出的收入的要求,因而才產生了財政。這是現代國家「以支定收」的基本財政理念。同時,也可以看出 ,收入是隨著支出的變動而變動的。在支出一定的情況下,各種收入之間則存在著此增彼減的關系。一個人在自身收入足以滿足生產、生活支出的情況下是不需要去借債的,一個國家也是如此,只有當以稅收為主的其他收入不足以滿足國家預算的情況下,才需要發行國債。從這里就可以看出債在財政收入中扮演著一種補充性的角色。所以從根本上說,國債只是赤字的伴生物。因此,只有當稅收、利潤和費用等既定的收入形式不能滿足政府的支出需要時,國債才能作為某種調節器在靈活性上使財政收支的公式得以平衡。由此可以得出國債的基本功能就是彌補財政赤字。
在市場經濟下,政府需要滿足市場所不能提供的公共需要。如此種類繁多、項目龐雜而經濟效益又非常隱性的公共物品決定了政府用來滿足這類支出的財政收入就必須具有穩定可靠、數額龐大等特徵。與國債相比,稅收恰好具有這一特性。稅收憑借其強制性、固定性與無償性這三大特性穩居財政收入的第一位,相形之下,國債的特徵則是自願性、有償性和靈活性。自願性是建立在群眾自願承受的基礎上的。所以其收入的量不是很穩定可靠。有償性是任何債務本身都具有的一大特徵,借債就必須償還。靈活性則是指國債的確立是以財政收支之間的差額為依據的,既不具有發行時間的連續性,也不具有發行數額的固定性。
國債在財政收入中所承擔的角色就決定了國債應有的規模。從理論上講,一國在每一特定時期的特定條件下,必然客觀地存在著某種適度債務規模的數量規定性,也就是說,在這一規模上,國債功能可以得到最充分的發揮,對經濟生活的正面積極影響作用最大,相對而言負面的不利作用最小。在現實生活中,決定或影響適度債務規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經濟發展水平和金融深化程度,政府管理水平和市場健全程度,國債的結構狀況、籌資成本與所籌資金的使用效益等等。這些因素都直接或間接影響著對國債總量的把握。
因此,國債的法律制度的根本任務就在於如何通過實體、程序上的各種規定以保證、維持國債的發行最大程度上促進經濟發展。
熊比特在1918年發表的《稅收國家的危機》一文中,最早提出了稅收國家危機的理論,其基本理念即在於由於國家職權的過度擴張,導致國家的支出大量擴充,無法由常規的稅收收入來支應,最終將導致國家過度舉債。如何避免這種危機是國債法的根本任務所在。
國債法是調整在國債發行、使用、償還和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從新中國建立之初,國家就十分重視通過發行國債來彌補政府財政收入和調控經濟,先後頒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規定,但至今,我國並沒有統一的國債立法,有關國債的法律規定,基本上是發行一次國債,就對此進行一次的國債立法,在效力層面上也主要集中在法規和規章的層面上。
1949年12月,新中國成立後不久,中央政府就決定於1950年發行一批人民勝利折實公債,通過《關於發行人民勝利建設公債的決定》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國債發行的國債立法的開始。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從1958年開始發行國家經濟建設公債,制定《1954年國家經濟建設公債條例》。後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我國成為一個「既無內在,又無外債」的國家,相應的國債立法也就停頓下來。1981年1月,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決定從當年起恢復發行國債。隨後從1982年—1991年,國務院先後又發布了當年的國庫券條例,在此期間國務院、財政部又先後發布對已發行的國庫券進行償還、付息等的法律規定,以及特種國債等其他國債方面的法律規定。1992年3月,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從這次的條例規定中,不再象以往那樣是針對某一年發行國庫券的規定,而是對國庫券的有關內容作出了較為統一的規范。
自1994,我國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就已經超過了50%,而且一直呈攀升之勢。,在1997年我國整個國家財政有1/4以上的支出、中央財政有近3/5的支出需要靠發行國債來維持。如果說26.8%的國家財政的債務依存度還沒有高到無法承受的地步的話,那麼55.6%的中央財政債務依存度則無論從哪方面講都大大超出了國際公認的安全線(15-20%)。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為主要目標的中央財政支出,其資金來源的一半以上要依賴於發行國債,這不僅與政府活動本身的性質不符,而且照此發展下去,其潛在的風險是不言而喻的。
調控這種風險,我認為主要的手段應該運用法律進行。法律的完善也就意味著這種風險在社會中可期待地被降低。
通過法律對發行國債的程序的規定以防止國債發行權的濫用。從根本上說說,國債的發行應納入國家預算的范圍之內,由權力機關進行,不應該隨意下放。同時完善法律法規,盡量杜絕在各個方面的漏洞,以保證國債的正常運行並被用於正當的用途。國債,作為財政信用,它以國家為後盾,而國家必須通過法律的形式,才能把這種信用制度強制地、穩定地建立起來,使其來源更具有可靠性,才能使國債的購買和轉讓者更增強信賴感。建立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重要的是創造一個法律環境,要在國債方面形成一個完整、配套的國家信用法律制度。只有通過對國債法的制定才能增強國債市場的透明度,才能預防和解決國債發行和轉讓中的矛盾和糾紛,促進國債市場的順利發展,為國債市場的順利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
希望採納
④ 資產擔保債券的資產擔保債券在全球的發展
西歐仍然是資產擔保債券市場的中心,在幾乎所有的國家都存在資產擔保債券市場。
2003 至2007年,歐盟發行的資產擔保債券增長了38%,至2007年末,在外未清償面值超過2萬億歐元,其中75%是歐元債券,86%是固定利率,期限一般在2年到10年之間,屬中長期固定利率債券。歐洲資產擔保債券發行集中度很高,2007 年,丹麥、德國、西班牙、法國和英國五國金融機構的年度發行量超過總量的84%。
受全球資產證券化潮流的影響,2003 年以後,歐洲金融市場上出現了「結構資產擔保債券」的新品種。結構資產擔保債券不是按照監管部門既定的法律框架設立,而是發行人與投資者簽訂專門的合同契約,確定各自的權力、義務、利率、期限等。結構性產品最初出現是因為歐盟有些國家沒有制定專門監管規范,要推出這個產品只能採取合同契約的方式,但後來在有專門監管規范的國家也開始發行,其性質就有所變化了。結構資產擔保債券在權利義務方面針對特殊的投資者作相應裁剪,滿足了部分特殊投資者的風險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類似於ABS 產品,如通過SPV 發行,發起人向SPV 轉移資產,資產池從發起人資產負債表中剝離等。
此外,近年來,用於發行資產擔保債券的資產池中的所謂「合格資產」也出現了一定的變化。傳統上,信貸機構給政府和公共部門的貸款是擔保資產池中的主要資產,現在,給私人部門的貸款(住宅和商業抵押貸款)在資產池中的佔比逐步加大,丹麥和德國還把船舶貸款引進資產池,成為發行資產擔保債券的合格資產。結構資產擔保債券的發行人通常用抵押資產作為擔保資產。
為增強資產擔保債券市場流動性,吸引更多的國際投資者,1995 年,歐盟在銀行間市場建立了專門的資產擔保債券大宗發行交易平台。大宗發行交易平台只交易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固定利率債券,要求發行人單次最低發行額度為10 億歐元,發行的同時確定至少5名做市商(發行人自己通常是做市商之一),單筆交易報盤量不少於1500萬歐元等。雖然也有電子交易,但大宗交易平台更多地是採取櫃台交易的制度,由於有做市商活躍市場,現在歐盟的大宗資產擔保債券交易量是歐洲債券市場除政府債券外最大的交易市場,其利率也成為該類債券的世界利率基準,在全球相關利率市場起決定性的作用。 2006年第三季度,華盛頓信託基金(Washington Mutual)率先在美國發行了資產擔保債券,2007年5月該基金成功進行了第二次發行。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於2007年3月進入了資產擔保債券市場。
在美洲的其他幾個國家,資產擔保債券市場也獲得了一定發展。市場參與者愈來愈關注加拿大資產擔保債券市場未來的發展潛力。早在1995年,阿根廷奠定了結構性資產擔保債券(structured Covered Bond)發行的基礎。墨西哥已經建立起了和丹麥相似的資產擔保債券體系,墨西哥的資產擔保債券方案是國際廣泛合作的結果。
2006年,澳大利亞監管機構APRA再次明確表示,接受存款機構不允許發行資產擔保債券,但在2007年,資產擔保債券再次進入其議事日程。
2007年3月,土耳其通過了相關法律,引入擔保債券作為新的融資工具。
據ECBC統計,2007年,全球共有19個國家發行資產擔保債券,2007年的發行總量達到5260.31億歐元,其中,抵押資產、公共部門貸款、混合資產、船舶貸款支持的擔保債券發行分別占總額的66.1%、28.7%、4.5%和0.7%。從國家來看,丹麥、德國、法國、西班牙、瑞典、英國排在前六位,發行總量分別為1413.49億歐元、1353.75億歐元、606.23億歐元、568.61億歐元、366.38億歐元、318.74億歐元。
據ECBC統計,2007年底,全球22個國家資產擔保債券余額總計21100.97億歐元,其中,抵押資產、公共部門貸款、混合資產、船舶貸款支持的擔保債券余額分別占總余額的54.9%、40.7%、3.8%、0.6%。從國家來看,德國、丹麥、西班牙、法國、瑞典、英國位居前列,債券余額分別達到8885.58億歐元、3445.72億歐元、2833.34億歐元、2000.55億歐元、922.54億歐元、819.64億歐元。
在資產擔保債券的全球化方面,有幾個趨勢值得注意:首先,由公共部門貸款(public sector loans)支持的資產擔保債券的相對重要性持續下降;其次,國際化導致以外國貨幣計價的資產擔保債券的發行量不斷增長;再次,當新的國家建立資金的資產擔保債券體系(version)時,其標准可能和西歐的有所不同,因此,似乎比以前更難得到公認的資產擔保債券定義,它與ABS(資產支持證券)之間的差異也變得更為模糊;最後,需要個人投資者自己判斷,以決定在債券的發展前景內(within the Covered Bond landscape)他願意接受多大程度的改變,以及願意出什麼價格。
⑤ 主導國際證券市場的主力資金是什麼
你指的國際證券市場是好像沒有這個概念,樓上的回答也過於片面,證券並只是代表股市,基金,國債,甚至儲蓄利率債券等有價債券都可以說是債券,證券市場規模和市值美國是最大的,開放度流通性也是最好的,法律法規監管比起其他市場也比較到位,其次是歐洲和日本,至於說主導的主力資金是那種資金,不同的債券要區別分析,個人認為:主導美國證券市場的主力資金應該是政府和央行以及投資基金,如:中國政府買入大量美國國債,可以說主導著美國國債的供求,美國股市是做市商制度,大多數是機構投資,如」社保基金,養老基金,長期趨勢受這些機構的政策和對經濟走勢判斷影響,短期趨勢則受投機資金影響,可以稱之為熱錢,還有突發的利好或者利空影響。說簡單一點:主導證券市場的主力資金是政府央行或者大型投資基金,短期趨勢則受熱錢和投機者資金主導。
水平有限,請更正錯誤。
⑥ 做市商是如何賺錢的
做市商(market
maker)是通過提供買賣報價為金融產品製造市場的證券商.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報價形成交易價格、驅動交易發展的證券交易方式。做市商要有實力,就相當於一個莊家,客戶虧的錢就是做市商賺的,客戶賺的錢,他就虧了。利潤來源就在於此。
⑦ 債券的市場比較
我國的債券市場近些年來發展迅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同發達國家相比,仍處於起步階段,無論是其規模、品種,還是債券市場的發育程度等諸多方面都存在著巨大的差距。
中美債券市場分析
1.債券市場的發行規模比較分析
在美國資本市場上,債券市場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債券品種發展也比較成熟。其規模也遠遠大於股票市場。美國每年發行國債的數額佔GDP的比例為100%.且市場可流通的債券品種豐富,既有國債,市政債券,也有公司債券,聯邦機構債券等。
我國的債券和美國相比差距較大。每年發行總量也不過佔GDP的15%左右,且品種比較單一。主要有國債、中央銀行債、政策性銀行債等為數不多的幾種。
2.債券市場投資品種比較分析
美國的債券市場主要是以工商企業和政府發行的短期債券為主。政府短期債券占政府發行量的40%.除此之外,不少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機構也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這些債券被譽為安全性僅次於「金邊債券」的一種債券。工商企業發行的債券產品更是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且種類繁多。
在我國債券市場中,政府債券占相當大的比重。其中國庫券和央行票據占債券市場的比重達到近70%,且大部分為5-10年的中長期債券。企業債券占的比重非常小。
3.債券的流通市場比較分析
美國的債券流通是以場外交易為主的交易市場。同時,電子化交易系統的普遍應用也大大促進了流通市場的活躍。債券市場的日交易量是紐約股票交易所日交易股票數量的13倍之多。政府債券及政府支持機構發行的債券十分活躍。
在我國債券流通以滬深證券交易市場、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和證券經營機構櫃台交易市場為主。交易量比較小,整體換手率也僅是美國債券市場的1/10.
4.投資者結構比較分析
美國國內債券投資者主要以銀行、基金、個人、保險公司、國外和國際機構投資者等為主,各類投資者持有債券比例比較平衡。而我國債券市場投資結構不盡合理。主要有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機構等。市場參與度數量雖然眾多,但債券持有比例極不均等,外資機構參與度較低。
債券市場發展啟示
1.積極擴大債券市場規模,促進債券市場品種的多樣化
從中美兩國債券市場的比較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國債券市場的規模與美國債券市場的規模相比存在著巨大的發展空間。美國的證券化產品在金融市場中超過80%,我國還不到10%;債券余額,美國相當於GDP的二倍,我國也僅接近30%.因此積極擴大我國債券市場的規模是滿足金融市場的發展和促進經濟發展的需要。同時還要積極促進債券市場品種的多樣化,滿足不同發行主體的融資需要。諸如積極發展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擴大和引導發行企業債券;增加短期債券及短期回購品種;建立基準國債及衍生產品等。
2.完善做市商制度,促進市場的流通性
從國外的經驗看,做市商制度能夠活躍證券交易,保證市場有較高的流動性,這已被許多成熟證券市場廣泛採用,在發達證券市場已有較好的市場基礎。我國銀行間市場雖然已經開始推行雙邊報價商制度,但是批准成為做市商機構的均為商業銀行,而商業銀行資產結構相近,對市場走勢預期趨同,導致雙邊報價偏離市場價格較遠、價差較大,難以對市場價格起到穩定作用,更何況其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意願不強,導致這些雙邊報價商的市場份額存在下降的趨勢,遠沒有發揮促進增強市場流動性和滿足市場需求的作用。
因此,在大力推行雙邊報價商制度時,必須採取核准制雙邊報價商資格,擴大雙邊報價商范圍、允許有實力的保險公司如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機構成為雙邊報價商,以解決雙邊報價商投資偏好趨同的問題。在推動做市商制度的同時,在債券市場上推行經紀商制度,以進一步促進債券市場的發展。經紀商信息發達、靈通,可以有效集中市場需求信息,溝通債券買賣雙方,提高成交效率。
流通性,鼓勵了中小投資者介入債市,有利於改善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和投資機構投資者博弈的格局。
3.促進投資者結構合理化
中國債券持有者主要集中商業銀行,特別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其他機構和個人債券持有量很少。我國應進一步擴大債券市場的投資群體,增加金融機構之外的企業及事業單位以及外國機構投資者購買、持有債券的比重;增加參與櫃台交易的成員,除商業銀行外可以增加證券商成員;增加櫃台市場的可交易品種,活躍櫃台交易,提高市場流動性;也可廣泛吸引其他廣大的投資群體。
另外還可以逐漸引導社保基金、外資機構、中外合作基金、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外資參股保險公司、外資銀行、三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儲蓄存款分流等資金進入債券市場。這些資金進入債市將有利於擴大債券市場需求量,也可平衡投資者債券持有比例。通過多方面、大范圍地促進投資者多元化,依靠國債市場巨大的流動性,可以充分發揮機構投資者發現國債價的格功能,也可最終建立起一條穩定與可靠的國債收益率曲線。
4.加快債券市場統一化建設步伐
隨著國債發行規模不斷擴大,市場分割問題解決已經顯得迫不及待。可以有步驟、有計劃地允許可流通國債既可在銀行間市場流通轉讓,又可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同時允許部分資信較好,實力較強的金融機構在兩個市場之間進行套利活動,以促進市場的流通性,發現債券市場價格,為全面統一所有債券市場作準備。
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目標是成為全國統一、面向所有金融機構及企業法人和個人投資者的開放的,公開的市場以及一個品種多元化、流動性充分化和功能健全化的中國債券市場。
⑧ 中國債券發展有什麼建議
很多人對於企業債券籌資可能不是很理解,債卷用通俗一點的叫法就是「發票」,其實所謂的企業債卷籌資就是單位通過發放這種「發票」向市面上的民眾來集中資金。這種發放「發票」來向民眾集中資金是很多企業通用也是最重要的方法,這種方法好的地方就是成本低,還有就是更好的使持有者對單位的掌控力度。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這種方法的限制要求條件比較多,還有一個就是在資金上面的風險相對來說會比其他的高一點。另外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這種方式有一定的最低額度,就是金額累計的總和不能超過這家企業單位的凈資產百分之四十。另外呢就是這種「發票」一定要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才可以使它在市面上更好的流通使用。
企業債卷籌資發展的建議:
第一步:目前來說我國對於這種「發票」發行的管理體制有些許的不足,首先在管理上應該成立出一套對於這種「發票」的管理體制,在發放這種「發票」的審核過程中中應該嚴中之嚴,而對於違法發放的企業單位應該給予一定的懲罰。
第二部:政府應該加強對「發票」的扶持力度。大方向延展出出企業債卷的類型。之後呢可以向海外大力度的推行這種債卷,接著呢就是上市。
第三步:成立出一套合理合法有規范的評估體制。首先,就是要加強對部分單位的信用評估,使其可以獨立的擁有這份財產並對它承擔起應該承擔的責任。對於弄虛作假的則要給予大力度的懲罰,讓棄對那些持有「發票」的人進行賠償。這樣才能讓那些企業單位秉著誠信,對人負責的態度去做事。另外就是要有國企或者機構進行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