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構成欺詐發行債券罪既遂會如何追究責任
構成欺詐發行債券罪既遂應追究的責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 上海首例欺詐發行債券案一審宣判結果如何
1月31日消息,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31日公開宣判上海首例欺詐發行債券案。上海市一中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下半年,因被告單位中恆通公司流動資金不足,被告人盧漢旺欲發行私募債融資,經與被告人盧文煊、盧華光合謀,虛增營業收入5.13億余元、虛增利潤總額1.31億余元、虛增資本公積6555萬余元、虛構某銀行龍岩支行授信500萬元、隱瞞外債2025萬元,並通過某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內容重大失實的審計報告。
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以欺詐發行債券罪對被告單位中恆通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對被告人盧漢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對被告人盧華光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對被告人盧文煊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③ 欺詐發行債券罪既遂處罰標准有哪些
欺詐發行債券罪既遂處罰標準的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④ 一般欺詐發行債券罪是怎麼定罪的
一般欺詐發行債券罪既遂的量刑: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⑤ 欺詐發行債券罪的犯罪事實有哪些
對欺詐發行債券罪既遂的懲罰有,對犯該罪的自然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的罰金;對犯該罪的單位,則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責任人員按上述標准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⑥ 欺詐發行債券罪既遂的判刑量刑標准
刑法對欺詐發行債券罪既遂的定罪標准為,對犯該罪的自然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對犯該罪的單位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⑦ 證監會開出首張債券欺詐發行罰單罰款多少
7月6日,證監會新聞發布會通報,證監會完成了對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五洋建設)涉嫌欺詐發行公司債券、信息披露違法一案的聽證和復核程序,對五洋建設及20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及市場禁入決定。
證監會決定對五洋建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4,140萬元;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合計罰款254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志樟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以上主體涉嫌刑事犯罪的,證監會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為五洋建設本次違法行為提供中介服務的證券服務機構如存在違法行為,一經查實,證監會將依法嚴懲。
⑧ 欺詐發行債券罪是法律對什麼做出的規定
刑法中關於欺詐發行債券罪的量刑規定: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欺詐發行債券罪,是指在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⑨ 欺詐發行債券罪怎麼處罰
刑法欺詐發行債券罪既遂的量刑標准: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欺詐發行債券罪,是指在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