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融資決策的稅收籌劃是什麼
當成立一個聯營實體時,資金成本率就是聯營企業分得利潤占聯營企業出資總額的比例。比例越高,聯營企業獲得的利潤越多,資金成本率越高。用公式表示為:資金成本率=聯營企業獲得利潤/聯營企業出資總額×100%。當僅為一個項目合資生產時,資金成本率就是聯營企業獲得利潤占整個實現利潤總額的百分比。所以,企業籌資必須考慮對資本結構造成的影響。
企業借款的用途不一,有的作為流動資金用於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有的作為資本性支出用於添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還有的作為資本運營用於對外投資等。企業在借款時必然發生借款費用。借款費用指的是與借入資金相關的,由納稅人為經營活動的需要承擔的利息費用,包括長期、短期借款的利息;與債券相關的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安排借款時發生的輔助費用的攤銷;與借入資金有關,作為利息費用調整額的外幣借款產生的差額等。融資決策(financingdecision-making)是指為企業並購籌集所需要的大量資金,定出最佳的融資方案。融資決策是每個企業都會面臨的問題,也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問題之一。融資決策需要考慮眾多因素,稅收因素是其中之一。利用不同融資方式、融資條件對稅收的影響,精心設計企業融資項目,以實現企業稅後利潤或者股東收益最大化,是稅收籌劃的任務和目的。根據融資渠道不同,分為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
❷ 企業籌資過程中如何進行稅收籌劃
籌資過程中稅收籌劃的方法:
一般來講,企業進行外部資金籌措有發行股票和債券兩種形式,從不同角度看,這兩種形式各有利弊。就企業稅收籌劃來講,發行債券比發行股票更為有利。這是因為,發行債券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利息支出,依照財務制度規定可以計入企業的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作為抵稅項目可在稅前列支,企業也就可以少納所得稅。而發行股票支付給股東的股利卻是由稅後利潤支付的,較發行債券方案要多納所得稅。因此,企業籌資時在不違反國家經濟政策的前提下,可通過稅收籌劃既能實現資金的籌措又可達到節稅增資的目的。當然,應該注意到,在籌資決策的稅收籌劃中,有時稅收負擔的減少並不一定等於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關注籌資中的所得稅,而必須以企業是否能獲得稅後最大收益作為選擇籌資方案的標准。
籌集資金是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的先決條件,企業可以從多種渠道以不同方式籌集所需的資金,這就需要進行籌資決策。在籌資決策中進行稅收籌劃,有助於企業降低資金成本,優化資金結構,增加所有者收益。
❸ 籌資納稅籌劃
企業為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舉辦各項活動,必須從不同的資金所有者那裡籌措和集中資金以滿足企業的需要。企業常見的籌資方式有: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借款、集資和企業自籌等。不同籌資方式的稅收負擔大不一樣,存在著諸多可籌劃的空間。
一、發行股票與債券的選擇
發行股票屬於增加權益資金,其優點是:風險小,元固定利息負擔;不利之處是其成本——股息,必須從稅後利潤中支付,且股息還要征個人所得稅。
發行債券或借款,屬於擴大借入資金,借入資金的成本——利息,可在稅前列支,具有資金抵優點;缺點是到期要還本付息,風險較大。
納稅籌劃:在投資總額中壓縮注冊資本比例,增加借款所支出的利息,可節省企業所得稅;同時,在分配利潤時,由於按股權分配,能減少投資風險,又能享受財務杠桿利益——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及普通股的每股股金。
二、籌資途徑的選擇
從稅負與經營效益關系看,自我積累產生的全部稅負要自己承擔,借貸款則歸還利息後,企業的實際稅負也相應降低。
一般而言,自我積累籌資方法承擔的稅收負擔比貸款重,貸款籌資方法承擔的稅收負擔比企業之間拆借資金重,企業之間拆借資金籌資方法承擔的稅收負擔比企業內部集資重。
此外,進行聯營從某種角度來說也是一種籌資渠道。企業可考慮以一個主體企業為核心,與有一定生產設備或其他優勢的企業組成聯營企業,這樣有利於充分利用各方的場地、勞動力、設備,實現資源配置的優勢互補。通過聯營集資,其資金成本率是:
組成聯營實體的資金成本率工聯營企業實現利潤÷聯營企業出資總額×100%
一個項目進行聯營的資金成本率=聯營企業實現利潤÷利潤總額×100%。
各種籌資方式的選擇並無定規,必須就具體情況綜合考慮資金成本、稅收和收益後,以稅後利潤最大為目標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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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籌資方式的稅負比較
企業籌集和使用資金,不論是短期的還是長期的,都存在一定的資金成本。籌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使資金成本最低。由於不同籌資方案的稅負輕重程度往往存在差異,這便為企業在籌資決策中運用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企業經營活動所需資金,通常可以通過從銀行取得長期借款、發行債券、發行股票、融資租賃以及利用企業的保留盈餘等途徑取得。下面比較各種籌資方式的籌資成本,為企業選擇籌資方案提供參考。
一、幾種籌資方式的資金成本分析
長期借款成本
長期借款指借款期在5年以上的借款,其成本包括兩部分,即借款利息和借款費用。一般來說,借款利息和借款費用高,會導致籌資成本高,但因為符合規定的借款利息和借款費用可以計入稅前成本費用扣除或攤銷,所以能起到抵稅作用。例如,某企業取得5年期長期借款200萬元,年利率11%,籌資費用率0.5%,因借款利息和借款費用可以計入稅前成本費用扣除或攤銷,企業可以少繳所得稅36.63萬元。
債券成本
發行債券的成本主要指債券利息和籌資費用。債券利息的處理與長期借款利息的處理相同,即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應以稅後的債務成本為計算依據。例如,某公司發行總面額為200萬元5年期債券,票面利率為11%,發行費用率為5%,由於債券利息和籌資費用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企業可以少繳所得稅39.6萬元。若債券溢價或折價發行,為更精確地計算資本成本,應以實際發行價格作為債券籌資額。
留存收益成本
留存收益是企業繳納所得稅後形成的,其所有權屬於股東。股東將這一部分未分派的稅後利潤留存於企業,實質上是對企業追加投資。如果企業將留存收益用於再投資,所獲得的收益率低於股東自己進行另一項風險相似的投資所獲的收益率,企業就應該將留存收益分派給股東。留存收益成本的估算難於債券成本,這是因為很難對企業未來發展前景及股東對未來風險所要求的風險溢價作出准確的測定。計算留存收益成本的方法很多,最常用的是「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法」。由於留存收益是企業所得稅後形成的,因此企業使用留存收益不能起到抵稅作用,也就沒有節稅金額。
普通股成本
企業發行股票籌集資金,普通股成本一般按照「股利增長模型法」計算。發行股票的籌資費用較高,在計算資本成本時要考慮籌資費用。例如,某公司普通股目前市價為56元,估計年增長率為12%,本年發放股利2元。若公司發行新股票,發行金額100萬元,籌資費用率為股票市價的10%,則新發行股票的成本為16.4%.企業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發行費用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但資金佔用費即普通股股利必須在所得稅後分配。該企業發行股票可以節稅100×10%×33%=3.3(萬元)。
二、籌資成本分析的應用
企業籌集的資金,按資金來源性質不同,可以分為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債務資本需要償還,而權益資本不需要償還,只需要在有贏利時進行分配。通過貸款、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屬於債務資本,留存收益、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屬於權益資本。根據以上籌資成本的分析,企業在融資時應考慮以下內容:
1.債務資本的籌集費用和利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而權益資本只能扣除籌集費用,股息不能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企業稅後利潤中分配。因此,企業在確定資本結構時必須考慮債務資本的比例,通過舉債方式籌集一定的資金,可以獲得節稅利益。
2.納稅人進行籌資籌劃,除了考慮企業的節稅金額和稅後利潤外,還要對企業資本結構通盤考慮。比如過高的資產負債率除了會帶來高收益外,還會相應加大企業的經營風險。
3.在權益資本籌集過程中,企業應更多地利用留存收益。因為使用企業留存收益所受限制較少,具有更大的靈活性,財務負擔和風險都較小。
❺ 哪些企業在 籌資過程中使用稅收籌劃
稅收已成為現代經濟生活中的一個熱點。不論是企業法人還是自然人,只要發生有應稅行為就要依法納稅。稅收籌劃是企業用足用好稅務政策的新課題,在新形勢下企業作為納稅人,熟悉了解稅法及財務會計制度,用足用好稅務政策,運用稅法上的優惠政策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
一、資金籌集的稅務籌劃
(一)根據資本結構所作的稅務籌劃
對任何一個企業來說,籌資是其進行一系列經營活動的先決條件。不能籌集到一定數量的資金,就不能取得預期的經濟效益。籌資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理財活動,其對企業經營理財業績的影響,主要是通過資本結構的變動而發生作用的。因而,分析籌資中的納稅籌劃時,應著重考察兩個方面:資本結構的變動究竟是怎樣對企業業績和稅負產生影響的;企業應當如何組織資本結構的配置,才能在節稅的同時實現所有者稅後收益最大化的目標。
資本結構是由籌資方式決定的,不同的籌資方式,形成不同的稅前、稅後資金成本。籌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使資金成本最低。由於不同籌資方案的稅負輕重程度往往存在差異,這便為企業在籌資決策中運用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企業經營活動所需資金,通常可以通過從銀行取得長期借款、發生債券、發行股票、融資租賃以及利用企業的保留盈餘等途徑取得。下面比較各種籌資方式的籌資成本,為企業選擇籌資方案提供參考。
1.幾種籌資方式的資金成本分析。
(1)長期借款成本。長期借款指借款期在1年以上的借款,如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這種大規模的支出就需要長期借款來幫助完成。其成本包括兩部分,即借款利息和借款費用。一般來說,借款利息和借款費用高,會導致籌資成本高,但因為符合規定的借款利息和借款費用可以計入稅前成本費用扣除或攤銷,所以能起到抵稅作用。例如,某企業取得5年期長期借款200萬元,年利率11%,籌資費用率0.5%,因借款利息和借款費用可以計入稅前成本費用扣除或攤銷,企業可以少繳所得稅36.63萬元。
(2)債券成本。發行債券的成本主要指債券利息和籌資費用。債券利息的處理與長期借款利息的處理相同,即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應以稅後的債務成本為計算依據。例如,某公司發生總面額為200萬元5年期債券,票面利率為11%,發生費用率為5%,由於債券利息和籌資費用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企業可以少繳所得稅39.6萬元。若債券溢價或折價發行,為更精確地計算資本成本,應以實際發生價格作為債券籌資額。
(3)留存收益成本。留存收益是企業繳納所得稅後形成的,其所有權屬於股東。股東將這一部分未分派的稅後利潤存於企業,實質上是對企業追加投資。如果企業將留存收益用於再投資,所獲得的收益率低於股東自己進行另一項風險相似的投資所獲的收益率,企業就應該將留存收益分派給股東。留存收益成本的估算難於債券成本,這是因為很難對企業未來發展前景及股東對未來風險所要求的風險溢價做出准確的測定。由於留存收益是企業所得稅後形成的,因此企業使用留存收益不能起到抵稅作用,也就沒有節稅金額。
(4)普通股成本。企業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發行股票的籌資費用較高,在計算資本成本時要考慮籌資費用。例如,某公司發行新股票,發行金額100萬元,籌資費用率為股票市價的10%,企業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發行費用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但資金佔用費即普通股股利必須在所得稅後分配。該企業發行股票可以節稅100×10%×33%=3.3(萬元)
2.籌資成本分析的注意問題。企業籌集的資金,按資金來源性質不同,可以分為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債務資本需要償還,而權益資本不需要償還,只需要在有嬴利時進行分配。通過貸款、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屬於債務資本,留存收益、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屬於權益資本。根據以上籌資成本的分析,企業在融資時應考慮(1)債務資本的籌集費用和利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而權益資本只能扣除籌集費用,股息不能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企業稅後利潤中分配。因此,企業在確定資本結構時必須考慮債務資本的比例,通過舉債方式籌集一定的資金,可以獲得節稅利益。(2)納稅人進行籌資籌劃,除了考慮企業的節稅金額和稅後利潤外,還要對企業資本結構通盤考慮。比如過
高的資產負債率除了會帶來高收益外,還會相應加大企業的經營風險。
3.根據資本結構所作的稅務籌劃。一般來說,企業以自我積累方式(留存收益)籌資所承擔的稅收負擔要重於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承擔的稅收負擔,貸款融資所承擔的稅收負擔要重於企業間拆借所承擔的稅收負擔,企業間拆借資金的稅收負擔要重於企業內部集資的稅收負擔。這是因為從資金的實際擁有或對資金風險負責的角度看,自我積累方法最大,企業內部集資入股方法最小。因此,它們承擔的稅負也就相應地隨之變化。從納稅籌劃角度看,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方式產生的效果最好,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自我積累(留存收益)方法效果最差。這是因為通過企業的內部融資和企業之間拆借資金,這兩種融資行為涉及到的人員和機構較多,容易尋求降低融資成本、提高投資規模效益的途徑。金融機構貸款次之,但企業仍可利用與金融機構特殊的業務聯系實現一定規模的減輕稅負的目的。自我積累(留存收益)方式由於資金的佔有和使用融為一體,稅收難以分割或抵銷,因而難於進行納稅籌劃。
以下僅以負責籌資與權益籌資(即發行股票)為例,對不同籌資方案的稅負影響加以比較。企業的資金來源除資本金外,主要就是負債,具體又包括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兩種。其中長期負債與資本的構成關系,通常稱之為資本結構。資本結構,特別是負債比率合理與否,不僅制約著企業風險、成本的大小,而且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影響著企業的稅收負擔以及企業權益資本收益實現的水平。負債融資的財務杠桿效應主要體現在節稅及提高權益資本收益率(包括稅前和稅後)等方面。其中節稅功能反映為負債利息計入財務費用抵減應稅所得額,從而相對減少應納稅額。在息稅前收益(支付利息和所得稅前的收益)不抵於負債成本總額的前提下,負債比率越高,額度越大,其節稅效果就越顯著。當然,負債最重要的杠桿作用在於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及普通股的每股盈餘(稅後)方面。這從下式得以反映:權益資本收益率(稅前)=息稅前投資收益率+負債/權益資本 (息稅前投資收益率-負債成本率)。
上式可以看出,只要企業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高於負債成本率,增加負債額度,提高負債比重,就會帶來權益資本收益水平提高的效應。應當明確的是,這種分析僅是基於純理論意義,而未考慮其他的約束條件,尤其是風險因素及風險成本的追加等。因為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及融資的風險成本必然相應增加,以致負債的成本水平超過了息稅前投資收益率,從而使負債融資呈現出負杠桿效應,即權益資本收益率隨著負債額度、比例的提高而下降,這也正是上述所提出的實現節稅效果必須是建立於「息稅前投資收益率不低於負債成本率」前提的立意所在。
(二)籌資中納稅籌劃的一些特殊問題
1.租賃的納稅籌劃。租賃作為一種特殊的籌資方式,在市場經濟中的運用日益廣泛。租賃過程中的納稅籌劃,對於減輕企業稅負具有重要意義。對承租人來說,租賃既可避免因長期擁有機器設備而承擔資金佔用和經營風險,又可通過支付租金的方式,沖減企業的計稅所得額,減輕所得稅稅負。對出租人來說,出租既可免去為使用和管理機器所需的投入,又可以獲得租金收入。此外,機器設備租金收入按5%繳納營業稅,其稅收負擔較之其銷售收入繳納的增值稅為低。當出租人與承租人同屬一個企業集團時,租賃可使其直接、公開地將資金從一個企業轉給另一個企業,從而達到轉移收入與利潤、減輕稅負的目的。另外,租賃發生的節稅效應,並非只能在同一利益集團內部實現,即使在專門租賃公司提供租賃設備的情況下,承租人仍可獲得減輕稅負的好處。租賃還可以使承租者及時開始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獲得收益。
2.籌資利息的納稅籌劃。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企業籌資的利息支出,凡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計入開辦費,自企業投產營業起,按照不短於五年的期限分期攤銷;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後竣工決算以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眾所周知,財務費用可以直接沖抵當期損益,而開辦費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價值則須分期攤銷,逐步沖減當期損益。因此,為了實現納稅籌劃,企業應盡可能加大籌資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的份額,縮短籌建期和資產的購建周期。
二、稅務籌劃注意問題及發展前景
(一)稅務籌劃的注意問題
目前,我國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特別注意兩個問題。
1.稅務籌劃活動必須合法及時。我國稅制建設還不很完善,稅收政策變化較快,納稅人必須通曉稅法及會計財務制度,充分利用稅務政策與會計財務制度的差
別,如何將前後者結合起來,在利用某項政策規定籌劃時,應對政策變化可以產生的影響進行預測,防範籌劃的風險。原來是稅收籌劃,政策變化後可能被認定是偷稅,所以,目前稅收籌劃的重點應是用足用好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讓稅收優惠政策盡快到位,這個空間非常大。許多納稅人對有些稅收優惠政策還不了解,有些政策還沒有被完全利用。我們對稅收優惠政策的應用必須有緊迫感,否則,有些稅收優惠政策過一段時間就取消了。
2 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必須堅持經濟原則。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合法節稅增收,提高經濟效益。但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及籌劃付諸實施的過程中,又會發生種種成本,因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先對預期收入與成本進行對比,只有在預期收益大於其成本時,籌劃方案才可付諸實施,否則會得不償失。此外,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不能只注重某一納稅環節中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而要著眼於整體稅負的輕重,同時還應運用各種財務模型對不同稅收籌劃方法進行對比分析,從而實現節稅與增收的綜合效果。
(二)稅務籌劃的發展前景
稅務籌劃是在宏觀的經濟背景下進行的。一個國家的法律建設,特別是稅法的建設,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開展稅收籌劃的方向和方法,加上各個地方情況不同,稅務部門對法規的理解也存在差異,都會影響籌劃的成功與否。但隨著納稅人權益保護意識的增強,稅務籌劃不僅會為納稅人所重視,也會為稅務機關所接受,所以稅務籌劃在中國前景廣闊。
❻ 常見的稅收籌劃方法有哪些
稅收籌劃,合理避稅方案 頭像!
企業常見的稅收籌劃方案有以下幾種:
1、轉換納稅人身份進行稅收籌劃。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因不具有法人資格,因此不交企業所得稅的,而按個人所得稅中的"經營所得"納稅。
2、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就是要吃透稅法,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如果有少部分條件不滿足時,可以創造條件或通過掛靠方式,來享受稅收優惠待遇。
現在全國各地很多的地方財政都有出台這一稅收窪地的政策,類似於霍爾果斯政策,企業將注冊地址落到窪地即可享受政策。
通過改變企業的業務結構,在窪地注冊一般納稅人的新公司,分公司,或者遷移的形式,將業務分流到窪地的公司,從而使企業能夠享受到窪地的財政獎勵政策。
1,增值稅:地方留存50%,財政獎勵在地方留存基礎上獎勵比例:85%,,
2,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比例40%,財政獎勵在地方留存基礎上獎勵比例:85%,
3,財政獎勵都是的那個月繳納稅,次月就能按時拿到財政獎勵,
一月一返,納稅大戶當然是一事一議。
3、採用分劈法進行稅收籌劃。如企業出租配套設施齊全的辦公樓,要按租金的12%繳納房產稅。簽租賃合同時,可分成兩個合同簽,一個辦公樓租賃合同,一個是設備租賃合同。後者是不交房產稅的。
4、通過改變會計處理方法達到稅收籌劃的目的。如: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固定資產折舊的年限、方法的選擇等,達到多扣費用、成本,縮小稅基,從而達到當期少納稅的目的。
5、納稅期的遞延法。企業實現遞延納稅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採取有利的會計處理方法,對暫時性差異進行處理。通過處理使得當期的會計所得大於應納稅所得,出現遞延所得稅負債,即可實現納稅期的遞延,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❼ 籌資策略基本類型
低成本籌資策略 企業籌資決策的目標,不僅僅是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還必須將資金成本降到最低。文/王玉鳳資金成本是指企業取得和使用資金時所付出的代價,包括資金籌集費用和資金佔用費用。 取得資金所付出的代價主要指發行債券、股票的費用,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借款的手續費用等; 使用資金所付出的代價,主要有股利、利息等。企業在投資決策過程中,究竟應該如何根據資金的使用期限、數額和資金成本等因素,選擇最佳的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合理有效地籌措資金?本文嘗試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探討,供企業界同行參考。一、以較低個別資金成本籌資各種籌資方式的成本即個別資金成本,包括銀行借款、債券、優先股、普通股和留存收益等各項個別資金成本。企業在籌資時,可根據個別資金成本率的高低確定籌資方式。資金成本率=資金佔用費用/(籌集資金總額—籌資費用)。即:K=D/P(1-F)其中,K為資金成本率;D為資金佔用費;P為籌集資金總額;F為籌資費率,即資金籌集費占籌集資金總額的比率。在應用公式計算個別資金成本時,借款和公司債券的成本應考慮扣稅因素,即再乘以「1-所得稅率」。普通股和留存收益的資金成本率還要考慮加上普通股年增長率的因素。例1:某企業發行長期債券400萬元,籌資費率為2%,債券利息率為6%,所得稅稅率為33%。則長期債券成本率為400×6%×(1-33%)/400×(1-2%)=4.1%例2:某企業發行普通股市價為300萬元,籌資費率為4%,第一年末的費率為10%,以後每年增長5%。則普通股成本率為:[300×10%/300×(1-4%)]+5%=15.4%當企業資不抵債時,普通股股票持有人的索賠權不僅在債券持有人之後,而且次於優先股股票持有人,其投資風險最大,因而其股利率比債券利息率和優先股股利率更高。另外,其股利率還將隨著經營狀況的改善而逐年增加。所以,普通股的資金成本率最高。二、以最低綜合資金成本籌資企業從多種渠道、用多種方式進行籌資時,必須計算企業的綜合資金成本,也叫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它是以各種資金佔全部資金的比重為權數,對各個個別資金成本進行加權平均確定。公式為:Kw=∑KJWJ其中,Kw指綜合資金成本; KJ指第J種個別資金成本; WJ是指第J種個別資金佔全部資金的比重(權數)。根據公式計算出綜合資金成本,選擇綜合資金成本最低的方案進行籌資。計算方法舉例如下:某企業需要籌集長期資本4000萬元,其中債券1600萬元,優先股200萬元,普通股2000萬元,留存收益200萬元,其成本分別為7.7%(稅後)、8.75%、18.6%和18.6%。試計算該企業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第一步:計算各種資本所佔的比重:債券占資金總額的比重W1J1=1600/4000=40%優先股占資金總額的比重W2J2=200/4000=5%普通股占資金總額的比重W3J3=2000/4000=50%留存收益占資金總額的比重W4J4=200/4000=5%第二步:計算加權平均資金成本:Kw=∑KJWJ=7.7%×40%+8.75%×5%+18.6%×50%+18.6×5%=13.75%三、通過定性分析確定最佳資本結構區間企業籌資有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這就呈現出債務性資本和權益性資本的比例關系,即資本結構。企業籌資必須達到綜合資金成本最小,同時將財務風險保持在適當的范圍內,使企業價值最大化,這就是最佳資本結構。在實際工作中,怎樣才能合理確定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的比例,把握資本結構的最佳點?考慮到資本結構的復雜性,即使我們利用公式計算出了最佳資本結構的數值,這個數值也難以在實踐中同時為眾多企業所應用。例如,我們在計算股票的資金成本時需要對各年的預期股利進行估計,所以依此計算出的綜合資金成本並不十分准確,只能作為一種參考信息。企業可以通過對資本結構的定性分析,確定最佳資本結構區間,將資本結構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1.據企業的銷售收入狀況確定:銷售收入穩定且有上升趨勢的企業可以提高負債比重。因為企業銷售收入穩定可靠,獲利就有保障,現金流量可較好預計和掌握,即使企業籌資較大,也會因企業資金周轉順暢、獲利穩定而能支付到期本息,不會遇到較高的財務風險。相反,如果企業銷售收入時升時降,則其現金的迴流時間和數額也不穩定,企業的負債比重應該低些。企業的銷售收入規模決定企業的負債臨界點。負債臨界點=銷售收入×息稅前利潤/借款年利率企業負債籌資規模若超過這個臨界點,不僅會陷入償債困境,且可能導致虧損和破產。2.據企業財務管理技術方面確定:長期負債大多用企業的固定資產作為借款的抵押品,所以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可以揭示企業負債經營的安全程度。通常情況下,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以2∶1為安全。3.據所有者和經營者對資本結構的態度決定:如果所有者和經營者不願使企業的控制權分落他人,則盡量採用債務籌資而不採用權益籌資。相反,如果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不太願意承擔財務風險,則應盡量降低債務資本比率。4.據行業的競爭程度確定:如果企業所在行業的競爭程度較低,或具有壟斷性,銷售收入和利潤可能穩定增長,其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重可較高。相反,如果企業所在行業競爭激烈,企業利潤有降低的態勢,應考慮降低負債,以避免償債風險。從籌資的定性分析中,可以概括出:如果企業在新建或處於不穩定和低水平發展階段,為了避免還本付息對企業的壓力,應採取偏重所有者權益的資本結構,包括內部籌資、發行普通股和優先股籌資等。如果企業處於穩定發展階段,則可通過發行企業債券或借款等負債籌資的方式,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偏重於負債的資本結構。四、充分利用表外籌資表外籌資指企業的籌資不在資產負債表中直接反映,而其形成的費用及取得的經營成果卻在利潤表中反映出來,如經營性租賃籌資、應收帳款籌資、代銷商品和來料加工等。表外籌資不涉及負債的增加,不支付籌資費用和用資費用,減少了企業的籌資成本。表外籌資可以分為直接表外籌資和間接表外籌資:1.直接表外籌資:資產使用權轉移到籌資企業,而所有權卻滯留在原企業,沒有在籌資企業資產負債表中予以體現的特殊借款形式。對於籌資企業來講,這種籌資能在不改變表內資本結構的情況下,有利於緩解資金不足,擴大經營規模。常見的直接表外籌資方式有租賃、代銷商品和來料加工等形式。2.間接表外籌資:用其他企業的負債代替本企業的負債,使得本企業資產負債表內的負債保持在較為合理的限度內。最常見的間接表外籌資是需要通過母子公司之間的關聯方交易進行的。母公司可以將本應屬於自己的負債轉為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或附屬公司承擔,從而使各方的負債都保持在合理的范圍內。除了上述的兩種表外籌資外,還可以通過應收票據貼現,出售有追索權的應收帳款等方式,把表內籌資化為表外籌資。從企業經營者來看,表外籌資通常可以帶來較為寬松的環境,增加經營者可支配的現金流量,為其調整資本結構提供一種有效的手段。五、盤活企業內存量資產一般企業經營都會有兩部分成本——顯性的經營成本和隱含的資金成本。很多企業資金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在經營過程中存在著資源的極大浪費,目前我國部分大中型企業一方面資金短缺,另一方面又存在著嚴重的資產閑置與低效率運行。這些企業的共性是:大量的應收帳款佔用形成了大量的資金成本,最終產生壞帳;大量的存貨佔用大量的資金,帶來了高額的資金成本;很多固定資產與生產過程沒有關系,處於閑置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進行籌資活動應首先考慮如何盤活企業內存量資產,即合理壓縮原材料與中間半成品庫存,處理產成品積壓,積極收回被拖欠的應收貨款,通過合理調度盤活企業內部的停滯資金加速資金周轉次數,充分發揮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作用,利用各項資金的時間差與空間差,總體有效地利用資金。採取降低單位產品能耗,出租出售閑置資產,開展出售專利技術、有償輸出管理、出售獨立銷售權等無形資產經營,調整企業經濟結構,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等措施,盤活企業的存量資產,實現結構優化,流動加速,閑置資產變現,低效資產變高效,對企業來說無疑是一種成本最低,且卓有成效的籌資渠道。這種通過盤活企業內存量資產的籌資方式,體現了一個企業的經濟實力,當企業面臨較好的投資機會,而外部籌資的約束條件又比較苛刻時,因為有充足的自有資金,就不會因此喪失良好的投資機會。六、盡可能利用上下游資金企業經營過程中,利用上游、下游企業的墊款也可以進一步降低資金成本。1.利用上游資金:所有需要支出的成本都盡可能由上游供應商預付,爭取在一次周轉以後再付款。這樣,企業自己的投資或者借入的投資就將大大減少。2.利用下游資金:所有收入都盡可能要求購買方預付定貨款或者收取預收帳款。企業大量向上游和下游墊付資金,也是企業資金成本較高的原因之一。我們研究資金成本問題,也要考慮到這些隱含的因素。一方面要提高企業在供應鏈中的談判優勢,另一方面也要增強管理意識,更新觀念,以達到節約資金成本的目的。七、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籌資方式的不同,會形成納稅上的差異。根據稅法有關規定,借款利息和債券利息可以作為財務費用在所得稅前列支,沖抵利潤;而普通股股息在所得稅後列支,股息的分配應在企業完稅後進行,股利支付沒有費用沖減問題不能抵稅。這兩者的差別導致了負債和權益性資本對企業的稅收成本和企業價值的不同影響。負債企業的價值V1等於相同風險的無債企業價值V0加上因負債減少稅賦而增加的價值T0,即V1=V0+T0,企業由於負債而少付所得稅稱為稅收的屏蔽作用。負債越多,稅收的屏蔽作用越大,節稅效果越明顯,企業因此而增加的價值越大。總之,企業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使企業的納稅額最少,達到節約資金成本的目的。企業的負債增加,繳的稅少了,企業的價值反而增加了,是否由此可以認為,當企業的全部資產都由債務資本構成時,企業的價值最大?顯然不能。當企業的負債增加時,風險增加,債務成本也上升。所以,在籌資的稅收籌劃過程中,稅收成本的降低與控制企業的財務風險必須緊密結合在一起,尋求企業的最優負債量,最大限度地降低稅收成本,同時確立使股東財富最大化的公司資本結構。綜上所述,不同的籌資方式,所依據的法規和金融限制不同,導致資金成本不同。企業在進行籌資活動中,應謹慎選擇各種籌資方案。不同方式的籌資成本和風險相差很大,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挑選最適合企業發展的籌資方式,確定籌資規模、期限和還款方式,合理安排資本結構,盡量迴避籌資風險,多元化和多方式籌資,在成本最低和資產充分發揮效率的背景下,實現資產收益率不斷上升。只有這樣,才能為企業揚長避短、分散風險,才能用最低的籌資成本取得最好的籌資效果,最終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❽ 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應注意哪些
籌資方式的多樣化決定了不同的籌資方式對企業稅負的影響不同。
1、吸收投資。
在吸收投資的眾多組織形式中選擇最有利於納稅籌劃的形式可減輕納稅人的應納稅款負擔。
一般來說,企業創立之初,易受外部因素的影響,發生虧損的風險較大,宜採用分支機構方式;當企業運轉正常時設立子公司可享有稅收優惠。
從納稅的角度來看,合作企業的組織形式則是吸收投資中的最佳籌資方式。
2、股票籌資。
發行股票是股份制企業籌資的基本形式。
股份制企業的納稅籌劃在籌資階段主要體現在發起人對注冊資本的認購方式上。
若發起人一次性認足股份則不能享有所得稅利益;若發起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分次認繳股金,在其資金全部到位之間企業發起人仍可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
而企業未到位的資金缺口可通過負債加以解決,而負債的利息列入財務費用可沖抵企業收入,從而減少了納稅企業的稅收負擔。
3、發行債券。
發行債券是籌集借入資金的重要方式。
從納稅的角度分析發行債券的籌資方式,可以看出其最大優點是把債券利息列入財務費用在稅前支付,其實質是讓國家負擔了部分利息,從而使企業享有納稅利益。
4、借款。
借款是企業籌集資金常用的方式。
借款利息在稅前支付,且借款利息往往低於債券利息,從而降低了籌資成本。
5、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可使企業迅速獲得所需資產,並且還可免遭設備陳舊的風險。
融資租賃雖然租金較高,但可在稅前扣除。
投資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投資是指企業投入一定的財力或物力以期在未來取得收益的經濟活動。
由於稅收政策在不同行業、不同產品之間存在著事實上的差別,因而導致企業最終獲得的投資收益也會產生較大差別。
對投資者來說,稅款是投資收益的抵減項目,應納稅款的數額直接影響著投資收益率,從而影響到企業的投資決策。
尤其是應納稅款對投資決策的影響以及折舊抵稅作用的存在更需引起投資者的重視。
因而企業在投資過程中進行納稅籌劃,通常應從應納稅款和折舊兩方面加以考慮
(一)應納稅款對投資的影響
1、投資項目的選擇。
企業內部投資的風險較大,一旦決策失誤將嚴重影響企業的財務狀況及最終經濟效益。
因此企業必須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預測和決策,並從納稅角度選擇最佳投資項目。
2、投資方式的選擇。
企業在選擇投資方式時不僅要考慮投資的實際效益,還應從納稅角度分析企業所能夠取得的潛在收益。
3、投資形式的選擇。
從納稅角度出發,企業應對多種投資形式作出比較,選擇對企業納稅籌劃最有利的形式,使企業的投資收益最佳。
投資形式的選擇通常在關聯企業中運用。
關聯企業常通過內部投資形式的變動,使投資收益發生微妙的內部轉移,從而實現企業納稅籌劃之目的。
通常以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作為選擇投資形式的依據。
比如在子公司資產負債經較小時,母公司據此可選擇債券形式對子公司進行投資,因債券利息從稅前利潤支付,可降低子公司稅負,從而可使企業集團從總體上獲得最佳投資收益。
(二)折舊抵稅收投資的影響
企業的折舊費用通常在稅前支付,折舊額的大小直接影響企業稅前利潤水平,進而影響企業的應稅所得。
因此在進行投資決策時企業應充分考慮的舊的抵稅作用對投資收益的影響。
折舊額對付稅期有著直接影響。
採用直線法計提的各期折舊額相等,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各期的應稅所得差別很小;在稅收法規允許時可採用加速折舊法,因而可使折舊額逐年遞減,在折舊年限內前幾年抵扣的稅款多、後幾年抵扣的稅款少。
雖然應計提的年折舊總額未變,但對企業來說卻相當於推遲了納稅期限,加速了資金周轉,也相當於企業由此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折舊額對實際的付稅額也產生影響。
採用加速折舊法時早期的應納稅額少,若從貨幣時間價值角度考慮,則早期獲得的折舊優惠要高於後期獲得的折舊優惠,從而使企業從總體上提高了投資回報率和投資收益水平。
營運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一)成本核算中的納稅籌劃
1、存貨計價方法對納稅的影響。
存貨的計價方法有多種選擇,不同方法計算的存貨價值不同、成本不同、帳面利潤也不同,因而應稅所得也不同。
比如,在物價上漲情況下,可採用後進先出法對存貨計價,從而使期末存貨成本低、銷貨成本高,進而減少了利潤,減輕了稅負;當物價下降時,可採用先進先出法對存貨計價,從而使期末存貨成本低、銷貨成本高,進而減少了利潤,減輕了稅負。
由此可見,在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允許的情況下,企業可徵得稅務主管機關的許可,根據不同的外部經濟環境及時調整新的會計年度的存貨計價方法,從而有效地調節利潤,減少納稅基數,降低稅負。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對納稅的影響
(1)延長折舊年限對納稅的影響。
對於有資格享有一定年限減免稅優惠的企業,在其創立初期,可將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延長到正常折舊年限以上,當該企業免稅期結束後再將少計的折舊以延長折舊年限的方法計入成本,這樣在整個折舊年限內計提的折舊總額未變,但企業交納所得稅的數額卻有著較大差異。
(2)縮短折舊年限所產生的時間性差異對納稅的影響。
在會計制度及有關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從納稅角度考慮,企業可將折舊年限縮短到正常年限以下。
採用縮短折舊年限的納稅籌劃主要是企業考慮貨幣時間價值而享有所得稅利益。
這種方法會使企業前幾年提取折舊多計算的利潤少,減少了納稅基數。
而在後幾年提取的折舊少、利潤多,交納的所得稅也多,從而使幾年後的所得稅終值要少於現值。
因而企業從總體上享有了所得稅利益及貨幣時間價值帶來的收益。
(二)產品定價中的納稅籌劃
1、國際轉讓價格對納稅的影響。
跨國公司為適應瞬息萬變的國際市
場環境,減少經營風險,大都把經營管理權分到設在各國的責任中心。
各責任中心都以其所在跨國公司制定的內部轉讓作為內部控制和結算的依據。
在不違背東道國稅收法規及有關的國際稅收協定的前提下,跨國公司可制定較高轉讓價格把設在高稅率國家子公司的利潤轉移出去,也可以較低的轉讓價格使設在低稅率國家子公司的利潤增加以減少稅負,提高跨國公司總體利潤水平。
2、內部轉移價格對納稅的影響。
關聯企業內部常會發生轉讓內部資產的經營活動,因此應確定合理的內部轉移價格來實現定價中的納稅籌劃。
其基本方法有:
(1)利用不同地區稅收政策的差異進行納稅籌劃。
國家為促進某些地區的發展、實現合理的生產力布局,常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加以引導。
(2)利用不同產品稅率的差異進行納稅籌劃。
為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趨向合理,並使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稅法對不同產品規定了不同的消費稅稅率。
企業集團內部可利用這些稅率的差異,通過合理調整內部轉移價格,實現其降低稅負之目的。
利潤分配中的納稅籌劃
1、股份制企業稅後利潤分配決策對納稅的影響。
股份制企業為保持和維護本企業股票的信譽應發放股東紅利。
若企業發放現金股利,則股東應按所獲股利額的適用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若企業發放股票股利,則股東所持有的股利實質上是股東獲取的現金股利然後再以現金購買本公司股票的簡化形式,但股東卻可暫時免納個人所得稅,當股東需要現金時可再將其實現。
2、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分配對納稅的影響。
我國政府為鼓勵外來資本的繼續投資,對以稅後利潤進行再投資的企業,其再投資部分已納稅款可享有減免稅及退還部分已納稅款的稅收優惠。
因而外資企業的外方投資者應對其稅後利潤進行符合我國產業政策的再投資並持續經營達到法定年限,從而享有稅後利潤分配中的稅收優惠,這種以再投資方式進行的利潤分配通常享有多重稅收優惠,從而增強了企業的總體經濟利益。
❾ 發行債券進行籌資的稅收籌劃
企業籌資管理的稅收籌劃
企業持續的生產經營活動,會不斷的產生對資金的需求,需要及時、足額的籌措資金。同時,企業因開展對外投資活動和調整資本結構,也需要籌集和融通資金。與之相應,企業籌資管理的稅收籌劃,也是整個稅收籌劃方法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
一、企業籌資稅收籌劃的一般原理
在分析企業籌資的稅收籌劃時,需要考慮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籌資結構的變動對企業經營績效與整體稅負的影響;二是企業應如何合理調整籌資結構,以同時實現節稅與所有者總體收益最大化的雙重目標。
籌資結構是由企業籌資方式決定的,不同的籌資方式,將形成不同的稅前、稅後資金成本。企業籌資方式主要有:向銀行借款、向非金融機構或企業借款、企業內部籌資、企業自我積累、向社會發行債券或股票、租賃等。所有這些籌資方式基本上都可滿足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資金需要,但就稅收負擔而言,這些籌資方式產生的稅收後果卻彼此迥異。從稅收籌劃的角度分析,可以將上述籌資方式分為負債籌資(包括向銀行借款、向非金融機構或企業借款、企業內部籌資、發行債券)和權益籌資(包括企業自我積累、發行股票)和其他籌資(如租賃)三種類型。通常情況下,企業內部籌資和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方式效果最好,向金融機構借款次之,自我積累最差。這可以從空間與時間兩個層面加以分析。從空間上看,通過企業內部融資和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涉及的人員、機構較多,這就為企業尋求降低融資成本和實現稅收籌劃提供了較為廣闊的運作空間:而向金融機構借款的效果雖然不如前兩種方式,但企業仍舊可以利用與金融機構的長期業務往來關系,尋求一定規模的稅負減輕;企業自我積累方式由於資金擁有與使用者融為一體,稅收負擔難以轉嫁與分攤,因而往往難以實現稅收籌劃。從時間上看,稅收籌劃的長期性決定了其與企業的生產經營周期緊密結合,最終籌劃效果需要在一個生產經營周期結束之後才能體現出來。企業的自我積累資金是其長期經營活動的成果,籌集過程非常漫長,而這些資金一旦再投入到經營過程之中,產生的稅負則由企業自身負擔;而負債籌資卻與之不同,其籌資周期較短,並且投資收益可以在企業和出資者之間進行分攤,債權人也要承擔一定的稅負,由於利息費用可以在稅前扣除,企業償還利息後,應稅所得會有所降低。
大量的企業籌資實踐表明,在籌資方式選擇上,企業內部集資或公開發行股票是首選方式,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之間的資金拆借次之,而向金融機構借款又次之。這雖然有企業調整資本結構,以及現階段我國特殊的資本市場結構與銀行體制等方面原因,但也從一個側面證明了不同籌資方式的稅收籌劃影響,已經引起了眾多企業的關注。
二、負債籌資與權益籌資稅收負擔的實例分析
如果僅就稅收負擔而言,並不考慮企業最優資本結構問題,負債籌資較權益籌資的最大優勢則在於,企業借款利息可以在所得稅前作為一項財務費用加以扣除,具有一定的抵稅作用,能夠降低企業的資金成本。下面以企業籌資的兩種主要方式(即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為例,就有關稅收籌劃的問題加以說明。
例如,某股份有限公司計劃籌措1000萬元資金用於某高科技產品生產線的建設,相應制定了A、B、C三種籌資方案。假設該公司的資本結構(負債籌資與權益籌資的比例)如下,三種方案的借款年利率都為8%,企業所得稅稅率都為33%,三種方案扣除利息和所得稅前的年利潤都為100萬元。
A方案:全部1000萬元資金都採用權益籌資方式,即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每股計劃發行價格為2元,共計500萬股。
B方案:採用負債籌資與權益籌資相結合的方式,向商業銀行借款融資200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400萬股,每股計劃發行價格為2元。
C方案:採用負債籌資與權益籌資相結合的方式,但二者適當調整,向銀行借款600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200萬股,每股計劃發行價格為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