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甘肅股權交易中心的介紹
甘肅股權交易中心是經省政府設立的在省域范圍內從事股權、債權融資和轉讓交易的市場組織。甘肅股權交易中心的主要功能是:為企業提供股權、債權和其他權益類產品的登記、託管、轉讓、投資、融資、結算、過戶等服務;組織股權、債權和其他權益類產品的交易活動;建立掛牌企業資料庫和展示中心,發布市場交易信息;為企業融資設計產品,為投資者提供投資標的;組織會員為企業股權債券融資提供專項培育服務、為投資者提供盡職調查服務、為企業轉板上市提供專業服務等。目前,甘肅股權交易中心登記託管企業已經達到346家,託管注冊資本186.67億股,資產規模217.28億元;中心掛牌企業249家,注冊資本規模128億元;在建的企業資料庫已備案企業898家,股權質押融資額118億元。
❷ 如何實現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全力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十三五」交通運輸發展的基本思路之一。交通運輸行業既要努力提高制度建設水平,還要增強治理能力,從而使治理適應「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今年的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提出,到全面小康社會建成時,我國將基本形成交通運輸領域基礎性制度體系,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門。
本期選擇部分省份,分別從完善綜合交通運輸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繼續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快形成完備的法治制度體系和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等三方面,梳理今年及今後五年的改革重點,以供借鑒。
完善大交通管理體制機制 激發發展內生動力
沒有好的體制機制,行業難以實現善治。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將完善綜合交通運輸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促進綜合交通運輸融合發展與協同發展,作為改革主攻方向,不斷激發交通運輸發展內生動力。
「十二五」期,重慶市委、市政府對市交通委員會在鐵路、民航等方面的職能職責作出明確界定,並增設鐵路處和民航處,交通部門全面實現了對鐵公水空的統一管理,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奠定了堅實的體制基礎。「十三五」期,重慶將扎實開展綜合交通運輸改革試點,完善交通「大部門」運行機制。
浙江、廣東、湖北等省份,也將開展試點。浙江今年將充分發揮省交通綜合改革與發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重點推進杭州、寧波、溫州、義烏等地在構建「大交通」管理體制上取得突破,實現由一個部門統籌負責綜合交通管理職能。
廣東「十三五」期將以深圳「大交通」管理體制為示範,開展「大交通」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待取得成功經驗後將經驗復制推廣至全省,逐步構建省、市、縣三級「大交通」管理體制。今年將重點優化完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能,在河源、潮州市開展「大交通」管理體制改革試點。
湖北今年將積極爭取獲批全國綜合交通運輸改革試驗區,積極構建省級綜合交通運輸協調共建機制,穩步推進綜合交通運輸試點示範工作,鼓勵各地推進「一城一交」試點改革。
遼寧、安徽、山西、甘肅等省份著力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推動多種運輸方式加速融合,加快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遼寧「十三五」期將建立交通運輸和國土資源、住房與城鄉建設等部門多規銜接的規劃編制機制,加快建設「一省一交」、「一城一交」的交通運輸「大部門」管理體制,健全綜合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優化完善綜合交通運輸規劃與發展機制,加快形成區域綜合交通體系。
安徽今年將努力完善綜合交通運輸協調機制,提請省政府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協調、研究解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各種運輸方式加速融合。
山西「十三五」期將抓住太焦、大張等高速鐵路建設機遇,推動建設公鐵綜合運輸樞紐,並加強公路、城市公交等與鐵路、民航、道路客運站場的有效銜接,促進各種運輸方式深度融合,發揮綜合交通運輸的組合效率。今年將圍繞建立綜合運輸服務體系,加強與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運輸組織協調機制、運輸服務應急保障機制、管理信息共享機制。
甘肅今年將以「6873」交通突破行動為抓手,逐步探索「大交通」管理模式,逐步實現區域內公路、鐵路、民航、水路、城市公交和郵政等各種運輸方式有效銜接和融合。
深化投融資改革 防範債務風險
深化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有利於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將跟上國家財稅體制改革步伐,全面推進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探索應用專項債券等融資模式,加快設立交通運輸發展基金,防範和化解交通運輸債務風險。
社會資本在交通運輸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十三五」期,山東、湖北、貴州、江西等省份探索更多樣的投融資模式,吸引社會資本進入交通運輸各領域。
不少省份的交通運輸工作會均提出設立相應的交通運輸發展基金。如甘肅將加快甘肅交通投資基金、甘肅絲綢之路交通發展基金和甘肅公路建設基金落地,寧夏將發起成立交通建設投資發展基金,湖南將推動設立高速公路發展基金,內蒙古將加快建立交通基礎設施產業基金。
同時,各地還探討通過其他渠道,吸引社會資本進入交通運輸領域。例如,山東將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市場化,完善交通基礎設施特許經營制度,加緊推廣PPP模式,探索捆綁招商、土地入股、資本金補貼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更多地參與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湖北將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用於交通建設發展,並鼓勵社會資金通過PPP、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貴州將深化高速公路建設模式改革創新,積極推進「PPP+EPC+運營期補貼」等模式。江西將探索運用「省市共建」模式、PPP等投融資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資高速公路建設。
一些省份還採取鼓勵地方政府自籌、加快交通建設與其他資源的捆綁開發等措施,拓寬融資渠道。
湖南今年將突出抓好高速公路融資,推動設立高速公路發展基金,盤活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廣告位、管線等優質資源;推動由高速公路總公司歸集控制政府投資高速公路出入口優質土地資源,通過一級市場開發籌集資本金;支持市縣交通投融資平台做實做強,爭取財稅、用地方面的政策支持,緩解交通籌資壓力;支持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航電樞紐、水運物流和港口開發為依託加快發展;推動建立省管幹線航道船閘「統一資金管理、統一建設、統一調度」的運作模式;堅持「航電結合,以電促航,滾動開發」,爭取建立水電發電收益反饋水運發展新機制。
貴州將鼓勵地方政府自籌資金建設高速公路,對建設需求迫切、資金等條件相對成熟的地方高速公路項目給予立項支持,加強銀、政、企合作,鼓勵交通企業探索交通建設與土地、旅遊、礦產等資源捆綁開發模式。
雲南將充分調動地方和企業「兩個積極性」,進一步強化「省州市聯動、以州市為主、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高速公路建設模式,鼓勵和支持投資主體與沿線各級政府合作,加快沿線土地資源的綜合開發,進一步推動省公路投資公司、港航投資公司轉型發展,加快組建新的投融資平台,完善銀政、銀企合作機制,擴大金融機構合作范圍,拓寬融資渠道。
江西將支持省高速集團設立財務公司,大力推動各設區市建立普通公路建設養護投融資平台,充分利用和開發公路沿線資源,籌集資金發展普通公路事業,並探索「以電養航」等投融資模式。
全面推進法治建設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法治是行業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將加快形成完備的綜合交通運輸法治制度體系、高效的交通運輸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交通運輸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交通運輸法治保障體系,力爭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
行政執法是法律法規得到全面正確實施的關鍵環節。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將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創新行政執法方式,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河南今年將鞏固交通運輸執法體制改革成果,開展對編制、經費、人員、制度落實情況大檢查,執法隊伍培訓考核,執法隊伍大練兵、大比武活動等;建立公安、交通運輸執法、運管等部門協作機制,形成高效聯動的執法體制。
重慶「十三五」將鞏固高速公路「一家管」的體製成果,完善區域化、扁平化的執法監管模式,規范自由裁量權,優化快速出警處置勤務模式,今年將加快70餘套高速公路固定測速系統、主城重點區域視頻監控系統等項目建設,加強與刑事司法機關、地方政府和相鄰省市的執法協作,依法打擊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並創新優化失物招領等服務舉措,提高執法公信力和社會認可度。
河北今年將建立與京津兩市的溝通機制,修訂違法超限案件移送辦法,統一超限車輛認定標准和處罰裁量標准,實現京津冀道路運輸和港航審批統一。
此外,廣東「十三五」將建立完善執法大數據平台,加快推進非現場執法模式應用;四川今年將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平台建設,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實現網上辦案;江西「十三五」將探索開展執法業務網上培訓和考試,推進基層執法單位「三基三化」建設;甘肅今年將加快縣級交通綜合執法試點工作,探索建立權責一致、高效有序的交通行政執法體制。
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各地結合實際出「妙招」。廣東「十三五」將加快建立以工程建設、運輸服務、安全生產等領域信用體系為核心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探索「互聯網+監管」模式,實行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聯動機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重慶「十三五」將開展信用信息共享與互認,全面實施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制度,今年將實現信用信息在執法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間的共享與互認。
甘肅今年將對交通建設、道路運輸等領域建立信用考核指標體系,制定落實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各項措施,強化誠信評價結果運用。
雲南今年將健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健全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制度,健全道路運輸管理信息系統。
部分省份2016年其他改革亮點
廣東
將在佛山、惠州、東莞等地分別開展公路養護、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城市公共交通專項改革試點;在新建高速公路項目開展監理改革試點,探索交通建設管理市場新機制。
山西
深入推進交通企業與高速公路資產債務重組改革。積極推進太原至佳縣西段、忻州至阜平、忻州環城3條省政府已批準的高速公路經營權轉讓履約工作,力爭早日履約到位。
貴州
採取「建養一體化」服務采購模式,引入央企推進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以市(州)為單位「打捆」農村公路項目,通過公開招標選擇央企進入,由央企承擔項目的實施(含資金籌集、總承包施工)及交工驗收後5年的養護服務工作,政府依據項目建設及養護的績效評估情況,支付「改造+養護」費用,改造完成的公路交還地方政府。
河南
加快普通干線公路建養管一體化改革,全面鋪開第一批4個試點縣(市)的改革,加強對改革的主動跟進和政策服務,及時總結試點改革經驗;年內再確定一批縣(市)作為第二批試點,持續推進改革。
陝西
深化公路建設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改進傳統模式在寶雞至坪坎、山陽至柞水項目,自管模式在吳起至定邊、寶雞過境涼泉至苟家嶺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在旬邑至陝甘界項目上的試點工作,並選擇幾個干線公路項目進行試點。
河北
加快港口管理體制改革,協調推進港口公共調度中心建設,把唐山港作為深化港口管理體制改革試點。
浙江
深入推進杭州、寧波、義烏出租汽車市場化改革,繼續推進「先培後付、計時收費」駕培改革。
❸ 我存了2萬進余額寶,會不會虧啊很擔心,一個月能賺多少
2013年05月29日基金成立至今(2019年12月8日)余額寶本金未出現虧損情況。2019年12月8日每萬份收益為0.6339元,七日年化收益率為2.3650%。
2萬元按照2019年12月8日每萬份收益0.6339元計算,一個月31天,收益為20000×0.6339×0.0001×31=39.3018元。(每萬份收益每日都有波動,收益值僅做參考)
(3)甘肅專項債券擴展閱讀
天弘余額寶貨幣投資范圍:現金; 通知存款;短期融資券;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債券回購;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中央銀行票據(以下簡稱"央行票據");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
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資產支持證券;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中期票據;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對於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截止2019年12月09日,天弘余額寶貨幣的基金經理是王登峰先生,上任日期:2013-05-29,經濟學碩士。歷任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級經理。2012年5月加盟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歷任固定收益研究員,現任天弘現金管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天弘余額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天弘季加利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天弘增益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天弘雲商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天弘弘運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❹ 甘肅省財政廳的內設機構
甘肅省財政廳設2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有關重要報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擔財政信息、宣傳、新聞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信訪、安全保密、檔案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
(二)綜合處(條法處)。
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擬訂全省政府非稅收入政策,並監督檢查政策落實;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參與標准核定;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財政法規草案的擬訂,審核其他法規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承擔財政部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
(三)稅政處。
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組織實施稅制改革政策;行使賦予地方的稅收管理職能,擬訂相關稅收政策調整建議;組織開展稅源調查和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擬訂調整我省企業關稅稅目、稅率的意見建議;承辦我省企業提出的稅收減免、退庫、出口退稅建議;承擔省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預算處。
擬訂全省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追加事宜;匯總年度全省財政預算;負責省級部門預算審批、調整工作;承擔省級部門支出標准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負責省對市縣的轉移支付工作,指導市縣財政預算管理和改革工作;擬訂全省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
(五)市縣財政管理處。
參與擬訂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意見建議;負責省對市州及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指導市縣完善對下的財政管理體制;審核、匯總市縣年度預算;參與辦理省對市縣年度決算、結算及全省決算匯審工作;監督檢查省級下達市縣各類專項補助,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的分配、管理使用,以及主要政策的落實情況,組織進行績效評價;指導市縣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六)國庫處。
負責財政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制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負責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調度撥付財政資金;統一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承擔政府會計管理及總會計核算工作;組織編審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財政國庫信息化建設;指導和監督國家金庫甘肅分庫業務;承擔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政府債券發行、兌付、核算相關工作。
(七)省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處。
擬訂全省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負責省本級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並將資金及時解繳國庫或財政專戶;組織實施全省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徵收管理系統建設;管理全省財政票據;開展非稅收入日常監督和專項稽查;承擔全省非稅收入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指導全省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工作。
(八)政府采購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和執行全省政府采購規章制度,監督管理全省政府采購工作;負責擬訂全省政府采購目錄;承擔全省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統計評價工作;承擔省級政府采購資金結算工作;承擔省級政府采購專家庫的建立、管理工作;指導全省政府采購工作。
(九)行政政法處。
負責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參與擬訂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制定省級一般性支出開支標准和定額;承擔黨政、政法機關經費保障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教科文處。
負責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則,擬訂有關教科文事業財務管理制度;參與擬訂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省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一)經濟建設處。
負責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擬訂有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地方債券等投資;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十二)農業處。
負責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擬訂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擬訂全省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有關制度和辦法,管理支農專項資金、財政扶貧資金和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三)社會保障處。
負責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參與擬訂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編制省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四)企業處(地方金融處)。
負責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貫徹落實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財政政策;組織實施《企業財務通則》等財務制度;參與擬訂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負責省本級和指導地方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承擔全省企業財務信息管理工作;承擔資產評估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合並、終止的審批及管理工作;負責省屬金融機構國有資產與財務監管,參與省屬金融機構改制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處。
擬訂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及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配套制度和辦法;擬訂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准,編審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預決算;承擔配置、處置、調劑、出租、出藉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的審批工作;承擔與行政單位尚未脫鉤經濟實體、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等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十六)國際處。
負責全省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業務;審批和管理省級外事經費、償債資金、還貸准備金等專項資金及非貿易外匯;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全省財政對外交流與合作以及與國外貸款項目有關的出國(境)學習培訓工作。
(十七)信息管理處。
制定全省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和預算;制定財政信息化建設實施規范、技術標准和管理制度;承擔財政業務專網、應用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承擔財政網路系統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編制信息化專項資金使用計劃,監督資金使用;制定信息技術培訓計劃。
(十八)會計處。
組織實施會計准則制度、內部控制規范;管理全省會計從業資格;承擔高級會計師評審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承擔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合並、終止的審批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准。
(十九)財政監督檢查局。
擬訂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指導全省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二十)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直屬及歸口管理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因公因私出國出境政審工作;承擔廳機關和直屬及歸口管理單位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廳系統離任審計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各地財政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內部監督工作;負責廳機關、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