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和中國企業財務管理協會哪個更權威
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畢竟原國有財政部管理的協會,而且民政部管理,3A評級,中國企業財務管理協會,就是一個圈錢的協會,評級都沒
Ⅱ 發行公司債必須經過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批准嗎 先要董事會還是股東大會批准
你記住,公司架構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經營決策機構,監事會是監督機構,董事會、監事會都是由股東大會選舉通過組成的,所以重大事項的審批程序一般都是先經過董、監事會的初步通過再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以後諸如此類問題你就知道了!
Ⅲ 中國國債協會的業務范圍
包括:一、實施國家債券業自律管理,組織監督會員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自律約束,合法經營,誠實守信,對違章會員提出處罰建議;二、組織債券、金融等相關理論研究,開展學術交流和市場調研,向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政策建議;三、宣傳債券、金融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反映債券市場動態,搜集、整理、發布國內外債券行業信息,為會員和廣大投資者提供信息咨詢服務;四、組織從業人員國內外業務培訓,培養專業人才隊伍,提高行業整體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五、促進會員之間的團結、協作,組織會員與國內外同行業間的交流與合作;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聽取、反應會員的意見和建議;七、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國債發行、交易、兌付和國債承銷團的管理工作;協助辦理國債和金融企業財務管理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咨詢服務;八、其他自律、服務、協調職能。
Ⅳ 國債發行量 中國統計年鑒
中國國債協會網站上,右上角有國債數據資料。
Ⅳ 為什麼從福州招商銀行總買不到國債,國債協會發行通知幾天後,招行還說沒收到通知,此事太怪了
電子國債都有經許可的分銷銀行,不是每個銀行都能購買的
Ⅵ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大事記
1996年:公司在原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改組設立,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及九家金融機構為出資人;公司獨立開發出中央債券簿記系統,實現了債券登記託管和交易結算的電子化;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下,開發出債券發行系統和公開市場操作系統,為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搭建了技術平台,並首次採用遠程數量招標方式支持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中央銀行融資券;參與並完成世界銀行「中國國債託管清算結算系統與場外市場」、「中國政府債券簿記系統設計」和「中國債券市場風險控制機制與信息系統建設」技援項目,為公司業務的開展和市場架構的確立奠定了基礎。
1997年: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作為「國家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在中國人民銀行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債託管管理暫行辦法》頒布,依據該辦法,財政部授權本公司主持建立和運營全國國債託管系統;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各商業銀行停止在證券交易所證券回購及現券交易的通知》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始建立,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為市場的債券託管與結算機構,承擔銀行間債券市場統一託管結算職能;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暨一級交易商管理暫行規定》,公司開始承辦公開市場業務的債券登記、託管和結算業務,為公開市場業務提供相應的技術平台和業務支持;中國人民銀行《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頒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授權,公司承擔特種金融債的託管、信息播報、統一結算及代理抵(質)押權人職能。
1998年:債券發行系統啟用,當年支持國家開發銀行以招標方式發行金融債券410億元,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由此實現了從派購發行向市場化發行的歷史性轉變;中國債券信息網建成和啟用,成為主管部門指定的市場信息披露平台,促進了市場透明度的提高;全面完成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實物國債保管庫的移交接收工作,實現了實物國債保管庫的統一管理;企業債開始實行記賬式發行,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公司行使企業債總託管人職能,開始提供中央企業債及其他一些企業債的託管服務。
1999年: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建成並投入運行,改善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基礎設施;公司制定了《銀行間債券交易結算規則(試行)》和《銀行間債券交易結算應急規則》;財政部通過債券發行系統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記賬式國債,由此開始了以遠程招標方式進行的國債無場化發行。
2000年:公司改制為國有獨資金融機構,公司主要負責人由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管理,業務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的管理,財務上接受財政部的監管;中國人民銀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頒布,公司被指定為市場的債券登記、託管與結算機構。根據該辦法,公司會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組織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簽署《債券回購主協議》,市場的規范化建設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開辦債券結算代理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司圍繞結算代理業務進行了大量的業務技術准備,從而為農信社等小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法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提供了便利的渠道。
2001年:公司黨委成立,受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直接領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統一採用債券收益率計算方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和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關於落實債券凈價交易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完成對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相關的技術改造;制定《債券拍賣操作規程(試行)》;結束實物國債庫房管理業務,圓滿地完成了我國歷史上最後一批實物國債的保管任務。
2002年:金融機構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資格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機構投資人在公司開戶數量有較快增長,公司加大了培訓和服務的力度;商業銀行國債櫃台交易中心業務處理系統投入運行,具有中國特色的兩級託管體制初步形成,公司作為一級託管人發揮了重要的服務與監督功能;客戶賬務語音查詢復核系統建成使用,為投資人提供了自我保護的渠道;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二期)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科技司組織的專家鑒定,獲得「銀行科技發展一等獎」。
2003年:配合國家開發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美元債券;完善債券發行系統,支持財政部實現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國債市場的國債發行,促進了國債一級市場的統一;取消企業債券託管憑證,實現企業債券託管電子化,與八家企業債券承銷商的櫃台交易系統聯網;成功進行異地災備中心的切換演練,驗證了異地災備系統的業務支持能力和公司的系統安全保障水平;適應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需要,編制了中國債券指數和中國債券收益率曲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公司領導班子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管理。
2004年:成功進行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第三期的升級改造,並順利上線運行,公司的業務系統功能和技術水平得到進一步完善和提升;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與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聯網運行,實現商業銀行債券交易的「券款對付」結算。這是中國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舉措,標志著公司結算業務向國際標准又邁進了一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買斷式回購業務管理規定》,推出債券買斷式回購業務結算及保證金、保證券管理服務;協助中國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國內第一隻商業銀行次級債,商業銀行充實附屬資本有了新的途徑;通過商業銀行國債櫃台業務系統,配合財政部成功發行國內第一隻電子記賬憑證式國債,為我國今後採用電子記賬方式向個人發行不可流通國債進行了有益嘗試;配合財政部進行了國庫現金管理方式的創新探索,提前贖回了部分存續期內的國債;與香港金管局簽署債券結算業務合作協議,實現了公司的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與香港金管局的中央結算系統單向聯通,為有外匯經營權的內地金融機構參與港幣債券市場投資提供了一條可供選擇的安全和低成本的結算渠道。
2005年:中央債券綜合系統與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的債券交易報價系統連接運行,初步實現了債券交易、結算的直通式處理(STP);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三期)通過了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組織的專家鑒定;經過一系列業務和技術准備,成功地配合市場推出了債券遠期交易、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債券以及熊貓債券等新品種;公司與聯網客戶簽署《客戶服務協議》,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增強了託管結算服務的規范性;與明訊銀行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在培訓、研發、跨境結算業務等方面達成合作意向。
2006年:在人民大會堂舉辦了公司成立10周年慶典活動,銀監會、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財政部的領導及國內外相關金融機構人士到會祝賀。開展小額支付系統質押額度管理業務和大額支付系統自動質押融資業務,配合制定相關業務的管理辦法和規則規程。根據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的規定,先後設計開發並上線運行「商業銀行定期存款」和「國債買回」業務系統,大力支持國庫現金管理市場化運作。推出債券雙邊借貸業務。
儲蓄國債(電子式)櫃台業務系統正式上線運行,進一步擴大了個人投資者的債券投資渠道。中債收益率曲線與估值完成升級,開始進入商用領域。建設完成客戶電話服務平台,建立了客戶信息和知識庫的共享及客戶需求的快速反饋機制。推出債券估值服務和數據下載通道服務,進一步方便客戶業務操作。智能統計系統上線,及時、准確地為主管部門和市場成員提供各類債券統計分析數據。組織簽訂《丙類結算成員客戶服務協議》和《債券發行、登記及代理兌付服務協議》。成功組織債券綜合業務系統異地災備系統的切換運行,提高系統的安全等級和應對災難等突發事件的危機處置能力。與全美證券託管公司、美國證券業和金融市場協會、亞洲證券業和金融市場協會、加拿大證券學院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
2007年:公司通過發行系統及公開市場交易系統等業務平台支持1.55萬億特別國債的發行,有效配合國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協調實施。「2007年中國鐵路建設債券」通過債券發行系統成功發行,成為首隻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採用招標方式發行的企業債券。中債收益率曲線被中國銀監會指定為各商業銀行債券類資產估值定價和風險管理的基準,被中國證監會指定為所有證券基金持有的銀行間債券估值定價標准,被中國保監會指定為保險公司進行動態償付能力壓力測試的基準。推出擔保品逐日盯市服務。推出持倉指數和定製指數。開通中國債券信息網網站英文版,網站點擊率在國內同類網站中居領先水平。研究制定《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提高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能力和應急反應效率。進一步完善災備系統,成功進行櫃台業務系統異地災備切換運行。信息產品質量檢測和分析系統上線,每年向市場發布《中債價格指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進一步完善了中債價格指標產品體系。中央國債數據字典和ISIN資料管理系統成功上線運行。
推出以全債市場為樣本的中債綜合指數。與明訊銀行就跨境結算業務簽署了合作協議,為國內有資質的金融機構參與國際債券市場投資提供一條可供選擇的便利途徑。與歐清銀行簽定《合作諒解備忘錄》。
2008年:推出非銀行金融機構DVP結算業務。中債電子密押系統上線運行,完善了密押管理方式。資金賬戶管理系統上線運行,為與債券相關的資金清算與結算尤其是DVP結算業務提供了力的業務與技術支持。全年辦理債券交易結算突破百萬億元。經國家公安部安全測評中心評估,我公司的中央債券簿記系統、債券發行系統、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支持系統、自動質押融資系統為第三級,小額質押額度管理系統、債券櫃台業務中心系統為第二級,並在公安部予以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發行系統首次支持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成功招標發行,成為廣泛涵蓋銀行間市場各債券品種的發行業務平台。中國債券信息網全面改造上線運行。與人民日報新聞信息中心合作,公開出版《中國債券》月刊。「中債價格指標產品」被中國證券業協會列為證券從業人員後續培訓的選修課程。《債券託管結算業務》、《全國債券從業人員培訓教材》(三本)在中國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協會組織開展的「2006-2007年度優秀科研成果」評審活動中,獲得「教材類」一等獎。
200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同志一行視察我公司。要求公司按照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立足於促進全國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努力發揮債券統一託管結算的基本職能,積極參與金融市場創新,扎實穩妥地推進自身的快速發展。銀監會、證監會正式發文明確,在上市商業銀行進入交易所試點工作中,我公司做後台,負責上市商業銀行在交易所債券交易的登記、託管、結算工作。 公司參股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櫃台中心系統改造及40家試點銀行儲蓄國債聯網接入工作。建設統一語音查詢平台。
425家非銀行機構與我公司簽訂DVP結算相關協議,開立資金專戶,結算面額21萬億元,同比增長超過60%。
成功實施IT系統評估項目,為進一步做好IT建設和規劃打下基礎。與人民日報新聞信息中心合作,公開出版《中國債券》月刊。「開發完成債券業務實時監測系統,及時監測異常信息。制訂《中央債券簿記系統債券利息核算方法》、《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信息披露操作細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操作細則》、《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業務實施細則》等業務規章。全面啟動公司文化建設工作,制訂《公司文化建設工作方案》,出台《公司文化綱要》。成立公司紀委及紀檢監察辦公室。
2010年:業務量穩步增長,全年支持發行各類債券突破千期;完成債券結算量162.81萬億元,同比增長33.38%;年底債券託管余額突破20萬億元。新一代客戶端正式上線運行,在功能上具備更強的兼容性,為客戶提供更完善的服務渠道和更人性化的服務界面。 在不斷提升質量、擴大市場影響力的基礎上,實現了中債信息產品的市場化運營。基本完成擔保品管理系統開發工作,並起草了相關協議和制度。非金融企業債券招標發行系統、債券業務實時監測系統正式上線運行。擬定《業務監測管理辦法》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結算額度監測預警方案》,制定《境外機構投資者業務指引》和《債券賬戶業務指引》,修訂《客戶服務協議》。公司搬入新辦公樓(金融街10號),並成功完成系統遷移工作,初步建立了「三中心」格局下的系統運維體系。
Ⅶ 中國有哪幾種債券
債券一般可以分為利率債和信用債。
利率債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為基礎或是以政府提供償債支出為基礎而發行的債券。在我國,狹義的利率債包括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國債由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以中央財政收入作為償債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決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或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和彌補國家財政赤字,其特徵是安全性高、流動性強、收益穩定、享受免稅待遇;地方政府債是指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以地方財政收入為本息償還資金來源,目前只有省級政府和計劃單列市可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機構一般認為,廣義的利率債除了國債、地方政府債,還可包括中央銀行發行的票據、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鐵路總公司等政府支持機構發行的債券。
信用債是指以企業的商業信用為基礎發行的債券,除了利率,發行的信用是影響該債券的重要因素。我國債券市場上信用債包括非金融企業發行的債券和商業性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非金融企業發行的信用債主要有三大類:一是銀行間交易商協會注冊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具體品種有中小企業債合債、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而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的企業債,具體品種有中小企業集合債、項目收益債和普通企業債等;三是證監會核准或證券自律組織備案的公司債,具體品種有普通公司債(包括可交換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等。其中普通公司債按照發行對象的范圍不同,又可細分為面向所有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俗稱「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人數沒有上限的公司債(俗稱「小私募」),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數不超過200人的公司債(俗稱「私募公司債」)。金融類信用債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Ⅷ 中國國債協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
團體名稱:中國國債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譯名:National Deb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縮寫NDAC。
第二條 協會性質
協會是依法注冊的國家債券業自律性社會組織,是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協會宗旨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府統一監管的前提下,進行債券業的自律管理,維護債券市場秩序;協調行業內部關系,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發揮政府和會員間的橋梁紐帶作用;為會員和政府部門服務,促進中國債券市場健康、穩定的發展。
第四條 協會接受財政部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監督管理。
第五條 協會住所:中國北京
第二章 協會業務范圍
第六條 根據協會的性質和宗旨,協會開展以下業務:
(一)實施國家債券業自律管理,組織監督會員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自律約束,合法經營,誠實守信,對違章會員提出處罰建議;
(二)組織債券、金融等相關理論研究,開展學術交流和市場調研,向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政策建議;
(三)宣傳債券、金融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反映債券市場動態,搜集、整理、發布國內外債券行業信息,為會員和廣大投資者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四)組織從業人員國內外業務培訓,培養專業人才隊伍,提高行業整體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
(五)促進會員之間的團結、協作,組織會員與國內外同行業間的交流與合作;
(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聽取、反應會員的意見和建議;
(七)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國債發行、交易、兌付和國債承銷團的管理工作;協助辦理國債和金融企業財務管理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咨詢服務;
(八)其他自律、服務、協調職能。
第三章 協會會員
第七條 協會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三)從事債券業務,並是業內具有一定影響的金融機構和國債中介機構。
第九條 會員加入協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由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受權機構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發生合並、分立、終止等情形的,其會員資格相應變更或終止。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協會活動並享有優先權;
(三)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自律規則、行業標准和業務規范;
(二)執行協會決議;
(三)維護協會合法權益;
(四)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協會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協會的組織機構是: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收繳標准;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財政部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非會員理事由財政部委派。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條(一)、(三)、(五)、(六)、(七)、(八)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協會設會長一名,常務副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
第二十七條 協會設秘書處。秘書處為理事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第二十八條 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財政部提名,經理事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九條 協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六)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第三十條 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財政部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一條 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4年,且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需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財政部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二條 協會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要由常務副會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法定代表人。協會法定代表人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三條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主持召開會長辦公會(由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參加);
(三)監督、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和會長辦公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第三十四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工作;
(二)主持編制協會年度工作計劃、財務計劃;
(三)組織實施協會年度工作計劃、財務計劃,並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四)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工作;
(五)完成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交辦的各項工作;
(六)提名協會副秘書長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項,簽署協會秘書處、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聘用人員聘用合同;
(七)完成會長、常務副會長交辦的協會其他工作;
(八)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協會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五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單位繳納的會費;
(二)政府資助;
(三)捐贈;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條 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七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八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九條 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進行離職審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財務公開,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一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或財政部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協會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條 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五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財政部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協會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六條 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七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財政部審查同意。
第四十八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財政部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九條 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財政部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2008年4月22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Ⅸ 我想問問,怎麼買國債之類的因為現在自己是學生也想存點錢回款
一般銀行有儲蓄、基金、外匯、黃金、白銀等投資可供您選擇,風險評估後,大多數都可通過網銀/手機銀行渠道完成交易,若您當地有招行,可以聯系網點理財經理交流理財事宜。
國債分為憑證式國債、記賬式國債和儲蓄國債(電子式)三種:
現能通過網上銀行購買的國債產品分儲蓄式(電子式)國債、記賬式國債;
1.儲蓄式國債網上銀行認購時間一般為財政部公布的國債交易日8:30--16:30。
2.記賬式國債,涉及國債賬戶變動及國債債券增減的業務,必須在國債交易日規定時間內辦理。國債交易日具體日期以財政部及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各期記賬式國債發行公告為准。
您可以通過以下幾個網站了解國債的發售時間:
1.財政部網站
2.中國債券信息網 ;
3.撥打中國國債協會政策咨詢電話或登陸中國國債協會網站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