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好多人自願委託一個人抄股,簽定的委託合同協議有效嗎,是否違法
簽訂的協議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都是委託同一個人並且並不是用來炒股
那麼就有可能形成非法集資
2. 個人間簽訂的代理炒股的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委託炒股合同有法律效力,屬於合同法規定的委託合同,依據合同法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請查看《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的規定。
但是,如果炒股人已自己的名義炒股的,不是委託炒股合同,屬於借款合同的性質。
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六條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3. 個人之間委託炒賣股票的協議是否有效
表示真實且不違法法律規定,協議有效。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
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3)委託炒股合同合法嗎擴展閱讀
委託炒股注意事項
1、委託炒股作為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委託代理協議,無論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只要為雙方確認,法院通常作為委託合同和當事者意思自治原則加以認可。
2、簽訂委託炒股協議,特別是將自己的帳戶、密碼、資金或籌碼交給受託人操作、經營和交易,簽定委託炒股協議至少應當注意如下問題:
明確寫明受託人只有操作權(即買賣股票),無權存取款、撤銷或申請指定交易等;
寫清楚收益分配關系,利益與風險共擔關系等;寫明委託人的資金帳戶與委託人的深、滬股東帳戶對應,不能和任何其他資金帳戶和股東帳戶聯通;對受託人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資金加籌碼低於某一數值,應當允許委託人中止操作。
3、委託人應當經常了解一下自己的股票帳戶和資金帳戶的情況。須知,受託人的許多行為不管其動機如何、盈虧如何,都是代表委託人的。
4. 民法典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是否有效
炒股具備委託代理及民間借貸等有名合同的部分特徵,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兼具資金融通和資金管理的雙重特徵,屬於無名合同。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只要雙方簽有合同協議,且其內容無與法律相沖突處等,雙方簽名後,其合同協議即算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5. 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認識的提高,人們已經不再僅僅把個人的資金存放在銀行中,而是開始尋找多種方式儲備資金,例如債券、股票、投資房產等等,從而使自己的資金增值,來抵制通貨膨脹或作為謀生的手段。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也悄然成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當盈利時,雙方是皆大歡喜,而虧空時,雙方產生糾紛,免不了要動以口角,最終訴諸法院,然而這種以股票投資為內容的委託合同究竟是否有效我認為委託代理行為後果應歸於委託人,而委託炒股協議約定虧損由受託方承擔;民間借貸出借人需向借款人交付借款,而委託炒股中委託方只是臨時讓渡資金控制權,沒有喪失資金所有權。委託炒股具備委託代理及民間借貸等有名合同的部分特徵,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兼具資金融通和資金管理的雙重特徵,屬於無名合同。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只要雙方簽有合同協議,且其內容無與法律相沖突處等,雙方簽名後,其合同協議即算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