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炒股賺了錢要交多少稅呀
炒股繳稅:
1、炒股所得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在股票買賣過程中,國家會徵收印花稅;稅率是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在賣出時收取,買入不收稅。
3、股票送股分紅,都要收所得稅,按百分之十收稅,送1股按1元的標准收。
2. 買賣股票獲利怎麼交稅
取得炒股所得收益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收益後次月的十五日內,預約至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然後攜帶相關資料現場進行稅費的繳納。印花稅目前是單邊徵收的,也就是買入的時候沒有,在賣出的時候才有,其實我們的股票不管盈利與否,只要你持有的股票賣出,哪怕是虧損,也需要支付傭金,而這個傭金中就包含了印花稅,這就意味著我們無論賺錢與否,只要產生賣出交易,就需要繳稅,只不過這個稅率較低,僅有交易金額的0.1%。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8年8月31日進行最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所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我們在炒股中所獲得的盈利其實是不需要單獨繳稅的,因為在我們交易股票的過程中所支付的傭金里已經包含了稅費,這個稅費主要就是印花稅。
通常情況下,我們交易的傭金一般都在0.25%-0.3%之間,起征點為5元,也就是交易傭金如果達不到5元,就按最低5元的標准徵收,這其中就包含了印花稅部分。另外,在滬市交易其中還包括了過戶費,這個費率一般為交易金額的0.1%,起征點為1元,而在深市是沒有過戶費的。當然,券商可能收取的還有一些其他的費用,但是這些費用基本上可以低到忽略不計。
股票交易稅演算法:
1、傭金:傭金是由投資者和證券公司共同協商決定的,每個人的傭金可能都不一樣。目前證券公司收取的傭金在0.03%(萬三)至0.3%(千三)之間。一線城市北上廣深的較低,二三四線城市的傭金較高。互聯網平台的網上開戶較低,最低可至0.02%(萬二)。
2、印花稅:由國家制定固定的,投資者在買賣證券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目前滬深兩市收取不同的印花稅,均為成交金額的0.1%(千分之一)。
3、過戶費:由國家制定固定的,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交易過戶費為中國結算收費,證券經營機構不予留存。買入股票和賣出股票均需收取過戶費。目前滬深兩市收取相同的過戶費,2015年8月1日起,A股交易過戶費同意調整為按照成交金融0.002%。
3. 炒股收入要不要繳個人所得稅
不用交。炒股是有國家收取印花稅,收益不帶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股票交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所以不用交稅。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需要繳納)。
3、綜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國內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個人所得稅的。
(3)炒股獲利需要交個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4. 炒股的收入要交稅的嗎
不用交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股票交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所以不用交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需要繳納)
綜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國內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個人所得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國家法律文件。
內容全文
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
第九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
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注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
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第十五條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應當根據不動產登記等相關信息核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查驗與該不動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有關部門依法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並實施聯合激勵或者懲戒。
第十六條各項所得的計算,以人民幣為單位。所得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按照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繳納稅款。
第十七條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第十八條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開征、減征、停徵個人所得稅及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九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國務院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 請問投資股票賺的錢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要是按照正常情況之下,我們進入了社會以後工作,那麼只要自己沒有出現錯誤,工作也是認真的,一個月就能夠收取自己應該發放的工資,這也是我們通過勞動所獲得的報酬,工資的使用方式也就可以自己進行有效的支配起來,不管是作為家庭的日常開支支出亦或者進行一部分的投資都是可以的,然而大部分人是不會滿足於每個月只賺如此少的工資,當然也是希望自己能夠賺到更加的的工資來進行消費,這個時候就會有很多的人把資金投放到股票市場進行炒股了。
6. 在股市炒股賺的錢需要交稅嗎
炒股賺的錢是不需要交稅的,只是炒股交易買賣需要交各種費用而已。
現實生活中很多投資都是需要交稅的,根據不同的投資會有不同的稅收,但股票市場賺的錢是免稅的,不需要交任何的稅費。雖然不用交稅,但這個稅費已經是合法的,憑借能力從股市賺錢的。
最後可以得出答案,炒股已經交稅了,當你賣出股票的時候已經自動扣除相關手續費,扣除之後就是凈利潤,不會另外再度進行收取其他稅費了,希望股民投資者們要清楚。
通過上方綜合分析得知,股票市場賺到的錢是合法的,是已經經過繳稅之後的凈利潤,根本不存在交稅了,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會通過股市洗錢的主要因素。
7. 炒股掙得錢,要不要交個稅
這是要分情況的:
一、股票轉讓的兩種情形:
1、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規定:
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是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
2、據《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個人收入*20%
二、股息紅利
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兩種不同的方式,第一種是你在股市上買賣股票掙錢了,是不交個人所得稅的。
但如果是你購買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公司給你分紅了,如果持股時間《1個月,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分紅數額*20%,如果是持股時間超過了1個月,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分紅數額*50%。相當於,應納稅額=分紅數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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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炒股盈利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在國內證券交易市場進行股票買賣所獲收益,是不交個人所得稅的,不過需要交印花稅。
截止2019年2月,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股票交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8)炒股獲利需要交個稅擴展閱讀:
股票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單邊徵收問題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稅率計算:
目前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即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買進費用:
1、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賣出費用:
1、印花稅0.1%
2、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傭金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計算舉例:
如果買入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麼不需繳納印花稅
如果你賣出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麼要繳納印花稅:
(1000*10)*0.001=10元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