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專項企業債券包括哪些
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債券的一種,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和一般債券(普通債券)的區別是。前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專項債券
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債券的一種,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和一般債券(普通債券)的區別是。前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
中文名
專項債券
外文名
The special bond
別稱
收益債券
作用
地方政府以其作為日後建設保證
快速
導航
最新部署
分類
地方政府債券按資金用途和償還資金來源分類,通常可以分為一般債券(普通債券)和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對於一般債券的償還,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區的財政收入作為擔保,而對於專項債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項目建成後取得的收入作為保證。
最新部署
經國務院批准並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財政部於2020年4月底提前下達第三批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專項債券額度1萬億元,各地已啟動發行准備工作。加上前兩批提前下達的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18480億元,新增債券提前下達額度已達28480億元。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專項債將在5月份迎來發行高峰,要力爭5月底發行完畢。
2020年5月12日,廣東成功發行專項債券712億元,重點用於交通基礎設施、民生服務等領域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支持地方公共衛生和防疫體系建設等。
② 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流程
單只專項債券應當以單項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為償債來源。單只專項債券可以對應單一項目發行,也可以對應多個項目集合發行。各地可以在專項債券承銷商中擇優選擇主承銷商,主承銷商為專項債券提供發行定價、登記託管、上市交易等咨詢服務。
③ 財政部:加強對地方專項債券項目申報把關 不安排一般房地產項目
觀點地產網訊:7月20日,財政部召開2021年上半年財政收支情況新聞發布會。
財政部預算司副司長項中新表示,2021年,財政部積極發揮政府規范舉債對宏觀經濟平穩運行的促進作用。指導地方做好項目儲備和前期准備等工作,會同發改委從項目成熟度、合規性和融資收益平衡等角度,加強對地方申報專項債券項目的把關,要求各地圍繞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點領域和國家重大戰略做好項目儲備,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建設。明確不安排用於租賃住房建設以外的土地儲備項目,不安排一般房地產項目,不安排產業項目。
他表示,實施專項債券項目穿透式監測。通過完善信息化手段,對專項債券項目實行穿透式監測,及時掌握項目資金使用、建設進度、運營管理等情況,實現對專項債券項目全生命周期、常態化風險監控,防範法定債券風險。強化專項債券項目績效管理。印發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對專項債券資金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實施情況進行「雙監控」,細化「借、用、管、還」全鏈條管理舉措。
項中新還表示,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重大區域戰略項目已被納入2021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重點支持范圍。經初步匯總,1-6月全國地方發行的新增專項債券,約一半投向交通基礎設施、市政和產業園區領域重大項目;約3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衛生健康、教育、養老、文化旅遊等社會事業領域重大項目;約2成投向農林水利、能源、城鄉冷鏈物流等領域重大項目。
財政部國庫支付中心主任劉金雲表示,截至6月底,各地區形成支出1.635萬億元,支出進度達到63.1%。從支出級次看,省級支出0.614萬億元,佔比37.5%;市縣基層支出1.021萬億元,佔比62.5%,體現了常態化直達機制「據實分配使用資金、增量向基層傾斜」的制度安排。從支出結構看,各地用於養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支出占總支出的7成以上,支持基層落實民生政策。
④ 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區別
一般債券是地方政府為了彌補一般公共財政赤字而發行的地方債券,可緩解地方政府臨時資金緊張;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為了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
一、一般債券
一般債券是地方政府為了彌補一般公共財政赤字而發行的地方債券。地方政府的債券分為兩類,分別是一般債和專項債,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為了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有一定收益的項目,償還資金也是項目對應產生的收入,例如土儲債、棚改債等。
二、專項債券
專項債券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通常可以分為一般債券(普通債券)和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
地方政府債券按資金用途和償還資金來源分類,通常可以分為一般債券(普通債券)和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對於一般債券的償還,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區的財政收入作為擔保,而對於專項債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項目建成後取得的收入作為保證。
一般債和專項債的發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專項債券有固定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項目,不能隨意用於其他地方;一般債券是政府為緩解經費不足發行的,資金可用范圍更加廣泛,投資更加元。此外,償還途徑和承擔風險不同:專項債券是項目建成後取得的收入作為保證;一般債券的是地方政府以本地區的財政收入作為擔保,一般債券是政府背書,更安全。
⑤ 專項債券投資的基本准入條件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只要是投資,就會有風險。但是不代表,你放著它就能保值,相反,隨著每年通脹的提升,你的錢也將越來越不值錢,也就有了加快貶值的風險了。所以,我們這里應該指的是是相對性風險。
比如銀行存款,我們就會說它的風險系數很低,相對其它理財產品來說,屬於較高級別的安全性。那麼債券,其實也屬於這一類 。這一點可以從債券的定義上: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為籌借資金,向投資者發行的一種債權債務憑證,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且到期還本付息。舉個例子:我們是債權人,國家,地方政府,上市企業為債務人,你把錢借給他們,他們打了個欠條,欠條上有公章,證明它的合法,合規性,約好指定時間點還利息,本金.而其實就是那麼回事,所以不用過於擔憂.如果,你要求它的安全系數再高一點,那就選擇國債,地方債類型的基金,純債基,基本是可以保證99%的安全性,而收益也不會太低,年化大概在4%-6%區間。
只要是基金都是有一定的風險。最保險的投資只有銀行存款和保險公司的理財產品。這兩個都有保底收益,銀行的利率是由國家統一制定的,各家銀行都一樣,但是保險公司的理財產品,保底收益率各不相同,有最低 2.5 的, 有3.0 的,還有 3.5 的。選擇時注意選擇保底收益比較高的保險理財產品。
個人不喜歡基金產品,因為監管力度的問題,基金有很多老鼠倉。小規模基金用極端的操作方式做出一個完美的成績以後,開始招募大量的資金,大規模的基金不計代價的操縱一些股票,用自己的老鼠倉賺錢。
⑥ 專項債是什麼意思
專項債券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通常可以分為一般債券(普通債券)和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
簡介
地方政府債券按資金用途和償還資金來源分類,通常可以分為一般債券(普通債券)和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對於一般債券的償還,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區的財政收入作為擔保,而對於專項債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項目建成後取得的收入作為保證。
發行情況
2020年,截至3月31日,各地發行新增專項債券1.08萬億元,佔新增額度84%;發行規模同比增長63%,預計約提前2.5個月完成既定發行任務。各地發行新增專項債券實際用於項目8255億元,占發行額的77%。整體上發行進度和資金使用進度進一步提前,有利於加大宏觀政策調節力度,及早發揮作用,對沖疫情影響。
⑦ 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區別
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和一般債券(普通債券)的區別:前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
⑧ 專項債券基金構成及比例
專項基金一般是社會團體專項基金,是指社會團體利用政府部門資助、國內外社會組織及個人定向捐贈、社會團體自有資金設立的,專門用於資助符合社會團體宗旨、業務范圍的某一項事業的基金。全國性社會團體專項基金總額超過一百萬元人民幣(含一百萬元或等值外匯),地方性社會團體專項基金總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含五十萬元或等值外匯)的,應當到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設立專項基金管理機構。社會團體的專項基金管理機構是社會團體的一類特殊的分支機構。
⑨ 棚改專項債的作用是什麼
棚改專項債的作用具體如下:
1、規范棚戶區改造融資行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更好地解決群眾住房問題。
專項收入應當能夠保障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實現項目收益和融資自求平衡,發揮政府規范適度舉債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的積極作用。
2、棚改專項債是國家專項債改革的創新,是貫徹落實國家預演算法的重要舉措。
特別是在當前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大背景下,既可以有力強化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實現地方政府債務資金鏈條有效循環和自求平衡,降低地方政府融資成本和風險,又對改善民生住房,穩定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9)專項債券投向擴展閱讀
《試點發行地方政府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政府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以下簡稱棚改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一個品種,是指遵循自願原則、納入試點的地方政府為推進棚戶區改造發行,以項目對應並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專項收入償還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前款所稱專項收入包括屬於政府的棚改項目配套商業設施銷售、租賃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為棚改專項債券的發行主體。試點期間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級政府(以下簡稱市縣級政府)確需棚改專項債券的,由其省級政府統一發行並轉貸給市縣級政府。
經省政府批准,計劃單列市政府可以自辦發行棚改專項債券。
⑩ 企業債和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的區別
《指引》提出,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專項債券類型:一是健康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為群眾提供醫療、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務項目。二是養老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設施設備,以及開發康復輔助器具產品用品項目。三是教育培訓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建設教育培訓服務設施設備、提供教育培訓服務、生產直接服務教育發展的教學教具產品的項目。四是文化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新聞出版發行、廣播電視電影、文化藝術服務、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等文化產品生產項目,以及直接為文化產品生產服務的文化產業園區等項目。五是體育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體育產業基地、體育綜合體、體育場館、健身休閑、開發體育產品用品等項目,以及支持冰雪、足球、水上、航空、戶外、體育公園等設施建設。六是旅遊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旅遊產品和服務開發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