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就是國家發行的債券,以國家信用做擔保。
債券和券商是兩個概念。
債券市場目前的環境非常悲觀,又剛剛曝出國資的中鐵物資的債券違約事件,
債券行情弧形頂已經構築,風險不亞於去年股市的500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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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中國的五大券商是什麼
分別是中信,國泰,君安, 銀河 ,海通 。"券商",即是經營證券交易的公司,或稱證券公司。在中國有中信、申銀萬國、齊魯、銀河、華泰、國信、廣發等。
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類11個級別。 A、B、C三大類中各級別公司均為正常經營公司,其類別、級別的劃分僅反映公司在行業內風險管理能力的相對水平。D類、E類公司分別為潛在風險可能超過公司可承受范圍及被依法採取風險處置措施的公司。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❸ 想了解債券市場相關知識,可以推薦一些書籍嗎
本期書單則為大家推薦債券市場的入門、進階書籍,非常適合涉足這一領域的書友閱讀,也是能引領想進入這一行業奮斗的有志之士們的佳作。
這些著作從歷史到現實、從一般規律到具體事件,為您勾勒出中國債券市場的全景圖。希望能讓您在了解債券市場的過程中如有神助,書單上的所有書目是阿穆精挑細選出來推薦給大家的,僅供參考。
本書所涉及的2002~2010年也正是筆者精力最為旺盛、求知慾最強的時期,每每望著自己這些年來積累的厚厚九本心得筆記,總覺得這是自己的一筆財富,也由此萌生了將其總結歸納,保留一份歷史資料的念頭,這也是寫作本書的主要原因。
❹ 證券公司五大主要業務是什麼
(1)證券經紀;
(2)證券投資咨詢;
(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
(4)證券承銷與保薦;
(5)證券自營;
(6)證券資產管理;
(7)其他證券業務。
證券公司經營上述第(1)項至第(3)項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 000萬元;經營第(4)項至第(7)項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經營第(4)項至第(7)項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其注冊資金必須是實繳資金。
業務規則
1、業務風險隔離制度
《證券法》第13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隔離措施,防範公司與客戶之間不同客戶之間的利益沖突。證券公司必須將其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承銷業務、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業務分開辦理,不得混合操作。
2、證券自營規則
《證券法》第137條規定,證券公司自營業務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不得假借他人名義或者以個人名義進行。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
3、自主經營的權利
《證券法》第138條規定,證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其合法經營不受干涉。
4、客戶資金的管理
《證券法》第139條規定,證券公司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應當存放在商業銀行,以每個客戶的名義單獨立戶管理。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證券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非因客戶本身的債務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行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
5、委託書的設置與保管
《證券法》第140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應當置備統一制定的證券買賣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採取其他委託方式的必須作出委託記錄。客戶的證券買賣,不論是否成交,其委託記錄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保存於證券公司。
6、辦理委託事宜要求
《證券法》第141條規定,證券公司接受證券買賣的委託,應當根據委託書載明的證券名稱、買賣數量、出價方式、價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規則代理買賣證券,如實進行交易記錄;買賣成交後,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製作買賣成交報告單交付客戶。證券交易中確認交易行為及其交易結果的對賬單必須真實,並由交易經辦人員以外的審核人員逐筆審核,保證賬面證券余額與實際持有的證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
《證券法》第143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
8、禁止對客戶作出收益或賠償的承諾
《證券法》第144條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戶委託
《證券法》第145條規定,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經營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10、證券公司的責任
《證券法》第14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11、資料的保存
《證券法》第147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妥善保存客戶開戶資料、委託記錄、交易記錄和內部管理、業務經營有關的各項資料,任何人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述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12、信息、資料的提供與要求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證券法》第148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業務、財務等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信息、資料。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
13、審計與評估
《證券法》第149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❺ 債券交易市場有哪幾種類型
1、證券交易所,既可交易債券,也可以交易股票以及金融期貨、期權等。交易地點固定在交易廳,交易人員為證券交易所會員(分為證券經紀人、自營商和專業會員)。
2、場外交易市場,又稱店頭交易市場或櫃台交易市場。債券交易不在交易所,而是在證券中介機構如證券公司進行,設有專門的證券櫃台為買賣證券提供服務。
3、第三市場,指在櫃台市場上從事已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嚴格地講,第三市場既是場外交易市場的一部分,又是交易所市場的一部分,即「正上市證券的場外交易市場」。
4、第四市場,指各種機構投資者和很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完全繞開通常的證券商,相互間直接進行的債券交易。目前只在美國有所發展。
❻ 券商與債券什麼關系
。。。券商是證券公司,債券是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由證券公司協助發行人發行。
❼ 債券一級市場承銷商哪家比較好
債券的承銷能力主要是看各家券商的資本市場部實力如何,同時與營業網點數目有很大關系,所以債券做的好的,要麼背景強大,要麼營業網點眾多。我就是券商出身的,除了我自己的東家,向你推薦幾家吧:1、國開證券(國開行旗下的券商,企業債方面的老大)2、中信證券3、國泰君安4、申銀萬國5、國信證券6、銀河證券7、廣發證券8、海通證券9、招商證券10、宏源證券(做債是很有名的啊)。朋友,這些夠您選擇了不?如果還有問題,可以繼續追問。祝一切順利!
❽ 有哪些券商呢
說到國內的證券,其實它僅僅只是一種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專門指的就是種類產品,而且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而且證券主要就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證券產品,主要就包括產權市場產品,比如說股票,債權,市場產品,比如說債券延伸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等,那麼目前證券公司就以下幾個比較好。
一、中信證券
中信證券其實就是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簡稱,是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第1批綜合類證券公司之一,該公司呢是一個總資產,凈資產,應收入凈利潤等指標,都是位居行業第1名是說該證券公司整體來講還是非常的好,而且經歷了很多的歷史大變革,就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目前在市場上面用了很多的用戶,而且該公司對用戶的服務以及產品支持也是非常到位的,所以說一直以來都吸引了很多用戶。
❾ 混合債券的中國混合資本債券市場展望
(一)作為補充資本的重要工具,混合資本債券在中國金融市場發行需求旺盛
近年來中國銀行業的高速發展使得許多商業銀行資本金屢屢捉襟見肘,僅僅依靠利潤累積難以跟上風險資產的增長速度,需要以附屬資本提高資本充足率;目前中國商業銀行的股本回報率(ROE)遠遠高於混合資本債的發行成本,即使資本充足的銀行實際上也可以通過發行混合資本債來提高股本回報率;隨著新巴塞爾協議的逐步推廣,資本監管要求越來越嚴格,比如市場風險資本的計提等,使得商業銀行更有必要拓寬資本補充渠道;未來混合資本債券的發行主體將進一步擴大,如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也可能推出混合資本債券。
(二)混合資本債券具有較大的投資需求
中國債券市場存在兩個缺陷:長期品種稀少,發行量有限;銀行間市場上高信用,低收益品種(國債和准主權債)佔比過高。而混合資本債券期限較長、收益較高,具有較大的投資需求。以「2006年興業銀行混合資本債券」為例,固息品種發行利率4.94%,浮息品種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利差 182bp,分別比同期金融債高150bp和1OObp,使投資者獲得了較好的風險回報。因此,盡管還存在一些政策限制(如保險公司尚未得到批准投資混合資本債券)和認識誤區(有的投資者對混合資本債券尚缺乏了解),但首期混合資本債券仍然呈現申購踴躍的局面。本次投資混合資本債券的機構主要是銀行類金融機構,但從國際上混合資本債券的投資主體來看,未來投資主體可能擴展到保險公司、社保基金、養老基金,住房公積金等機構。
(三)中國金融業和債券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為混合資本債券市場提供了良好基礎
1.近年來中國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的改革重組增強了銀行體系的穩定性,加上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商業銀行經營環境比較穩定,混合資本債券10—20年內發生償付風險的可能性非常小。
2.銀行間債券市場不斷發展壯大,越來越多不同風險偏好、不同資本背景的機構參與市場投資,市場流動性越來越好。與此同時,以持續信息披露和公開評級為重點的市場監督機制逐步成熟,使得混合資本債券從一開始就具有比較健康的土壤。如混合資本債券存續期內,發行人應按季度披露財務信息,若混合資本債券採取公開發行方式發行,發行人還應在債券付息時公開披露資本充足率信息和其他債務本息償付情況;混合資本債券公開發行和定向發行均應進行信用評級,在混合資本債券存續期內,信用評級機構應定期和不定期對混合資本債券進行跟蹤評級,對影響發行人履行債務的重大事件,信用評級機構還應及時提供跟蹤評級報告。
(四)良好的政策環境和監管環境是混合資本債市場發展的有力保障
1.中國銀監會成立後,全面加強了對商業銀行的風險監管,通過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等手段,能夠及時了解商業銀行的風險狀況。
2.由於混合資本債券所具有的資本屬性,為保護投資人利益,監管部門對發行人的資質也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比如具備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核心資本不低於4%,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以及貸款損失准備計提充分,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規定等,這就使得許多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銀行被擋在了市場的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