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把錢給朋友讓其幫忙炒股,今年2月份給他打的錢,他說賠了。怎樣查交易記錄。能查到明細么
你自己的帳號還是他的??
如果是你自己的,直接到你開戶的證券交易所去查成交明細 。帶你的身份證,很方便就搞定了。
如果是朋友的。就比較難辦了。不過今年玩股的賠錢是普遍的,賠3成以上不算少數。一半以上也不是沒有。如果數目不多你應該相信你的朋友,否則只能到朋友沒的做的地步。
另外帳號是他的話,就是證券成交明細也無法查清,因為他自己的交易和你的交易混在一起。除了你知道他賠沒賠錢外,根本查不出哪些是屬於你賠的。
除非你知道他的每一筆關於你那份股票的操作,和詳細交易數字。不過這是廢話,連他自己都不會記得清楚。
以後炒股,一定要自己開戶自己來做。要麼就不要玩。
② 關於 朋友委託資金炒股 分紅的問題 股票
呵呵 說一下你的收益率吧 每年的收益率
行情是是30%收益分成
06年收益 330% 07年收益520% 08年收益-21% 09年收益42%
你可以這樣想辦法
找個人打電話給他說我們是代客理財的
只收取30%收益分成什麼的,說這事行業潛規則
找朋友做都要30%,我們是專業的什麼的..
然後你朋友應該會被提醒到
然後你再暗示他
如果我可以幫忙的話你可以給我留言
③ 朋友委託我炒股票 把資金要直接打我賬戶里 這樣行不行啊
最好不要。當炒股虧錢時,朋友變冤家。
④ 我把資金交給朋友,讓他幫忙炒股,說好盈利平分。到時候怎樣才能准確的看出盈利多少啊
打個交割單出來,上面有買入賣出的價格。
⑤ 借戶給別人炒股有什麼風險
借戶給別人炒股的風險有很多,其中最常見的風險是:如果有借戶的人有惡意操縱股價的違法行為,一經查獲會直接去找賬戶本人,證監會如果核實賬戶的確有操作股價的行為,會把賬戶禁用。名字進入證監會黑名單後,所持的身份證和本人不能繼續炒股。
如果惡劣的會凍結賬戶,經偵隊和反洗錢機構會對賬戶人開展調查,可能會惹上官司。
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
所以,把身份借給別人炒股就相當於讓自己為別人的股票盈虧做了了無形的擔保。
(5)把資金給朋友炒股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目前有不同的方式,大體來說,主要是分為短線(技術派),趨勢派、價值投資派,每一個派別都有不同的投資知識和方法,都有大牛在裡面,也都有虧的連褲子都沒得穿的人。
別人多年的經驗,給市場交了很多學費,花了很多時間學習和思考,直接和盤托出把所有的方法智慧都教給另一個人,於情於理都是一件站不住腳的事情。別人的思考和智慧,也是需要被尊重的,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才能合理獲取,比如付錢。
炒股確實有風險,這個就提示買家,一定要衡量各種情況之後再決定什麼時候進入,買什麼股票,什麼時候賣出。任何投資理財都有風險,風險無處不在。一定要學會自己做決策,為自己的的投資結果負責。
⑥ 我把錢交給朋友炒股,她賺了我為什麼才保本
不一樣的。
她可能增加了資金投入,低位再買入攤低了成本。
而你僅僅是原有的資金,沒有低位再買入攤低了成本。
她承擔了融資的風險,而你沒有。
⑦ 我讓許多朋友給我錢幫他們炒股算非法融資嗎
你好,如果自己手裡資金不夠的話,可以了解一下場外配資平台的形式,是民間的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形式。
⑧ 2011年將資金放入別人賬戶炒股,現在應該怎麼要回
用別人的賬戶炒股本就是資料說不清楚的事情,而且股市有風險有賠有賺,這么長時間了,你只能和借用炒股的人一起協商一個你們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把協商後的炒股資金轉到你的名下,之後就沒有必要在有資金的往來了。
⑨ 我把我的股票帳戶和銀行帳戶告訴朋友幫我炒股.他能把錢轉走嗎.
1、股票賬戶密碼不要與銀行轉進轉出的一樣,別人只能操作股票,股票的資金轉進轉出他操作不了。股票的資金轉進轉出你自己操作。
2、股市股票的資金轉進轉出是與綁定銀行有關系,與綁定銀行的賬號有關系,不可能轉到別的銀行與別的賬號上去。
⑩ 我幫朋友炒股票違法嗎
不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屬於違法,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就屬於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第一百四十六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10)把資金給朋友炒股擴展閱讀:
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員工,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在辦公室或法定期限,不得直接或名稱的別名,借他人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別人捐贈的股票。
成為前款所列人員,其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帳戶保密。
第四十五條。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自該股票到期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