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是什麼意思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是是指企業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稅不用支付。
⑵ 國債和什麼免徵利息所得稅
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社會保險、還有比如個人儲蓄憑證明用於基礎教育或高等教育(即教育儲蓄款)、部分地區的住房公積金等,都是免徵利息所得稅的。
⑶ 國債利息免所得稅
我的理解是:
1)利息、股息、紅利的收益是在收入實現時繳納企業所得稅。
2)從原理上講,您出售國債的所得,扣除購買成本應作為應納稅所得額。這筆所得並非國債利息所得,而是資產的增值所得(capital gain),雖然本質上是國債利息對應的資產增值,但在形式上是資產的增值,所以無法享受國債利息免稅優惠。
3)您的下家在購買了您出售的國債後,在到期收取利息時,可以享受全額利息免稅的優惠。
4)綜上,其實您為您的下家負擔了一筆稅款,在出售國債的談判是應該考慮這部分。
⑷ 國債利息收入也免徵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購買國債所獲得的國債利息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 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 儲蓄存款利息,國債和國家發生的金融債券利息;
3、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 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 保險賠款;
6、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 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優惠的第二款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⑸ 國債利息收入計免徵企業所得稅,利息收入是指票面利息收入,還是按攤余成本計算的實際利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第一條第三項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具體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持有至到期,其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其按以下公式計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
上述公式中的「國債金額」,按國債發行面值或發行價格確定;「適用年利率」按國債票面年利率或摺合年收益率確定;如企業不同時間多次購買同一品種國債的,「持有天數」可按平均持有天數計算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255號)的規定,企業取得的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免稅收入,即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以及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收入,應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前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未經備案,企業不能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備案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申請表》;
(二)取得財政部國債利息收入的明細資料及憑證。
⑹ 企業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交不交所得稅
一、不用交企業所得稅,依據是: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章稅收優惠第十六條---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有關程序
回為屬於稅收優惠,要提供有關資料。這個項目一般按備案類處理,各地稅務機關對企業在申報所得稅時要求的有關資料可能不一致,可咨詢當地主管所得稅的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⑺ 為何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發行國債是國家為主體進行的融資活動,國家同時也是征稅的主體,為了鼓勵購買國債,國家作為征稅主體自然有權力提供如免徵所得稅這類的有利條件來實現國家的融資活動,相對於其他一般企業發行債券的行為,國債無論是在投資安全性和投資回報率上都會有更大的優越性。
⑻ 企業所得稅減免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所需材料:
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
2、企業資產負債表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年初和年未的職工名冊;
4、企業年初和年末的職工工資發放表復印件管理部門審核意見。
拓展資料:
說明:
1、備案表一式四份,企業、受理部門、稅源管理部門、綜合業務科各一份。
2、備案表由稅源管理部門進行審核,並由稅源管理部門將備案表傳遞給綜合業務部門進行CTAIS2.0備案登記或留存,同時製作《備案類減免稅告知書》送達納稅人。
3、所有原件經受理部門與復印資料核對後退給企業,復印件留存備查。
4、納稅人提供的復印件資料均要求在復印件上簽注與原件。
5、「減免政策依據」:填寫享受減免稅政策文件名稱及文號。
6、「減免項目」:填寫享受的減免稅政策具體條款、內容。
7、「減免期限起」:填寫享受減免稅政策起始時間。
8、「減免期限止」:填寫享受減免稅政策終止時間,如無終止時間,無需填寫。
9、「附列資料」:填寫減免稅政策文件或稅務機關規定辦理本項減免稅備案事項所需納稅人提供的附報資料名稱。
10、「減免性質代碼及名稱」:填寫稅務機關統一編制的減免性質代碼及名稱。
11、「優惠事項代碼及名稱」:依據納稅人的減免項目填寫稅務機關統一編制的優惠事項質代碼及名稱。
12、「減免方式代碼及名稱」:依據納稅人的減免項目填寫稅務機關統一編制的減免方式代碼及名稱。
13、「減免申報填報類型代碼及名稱」:依據納稅人減免項目,並結合申報減免欄次,填寫稅務機關統一編制的減免申報填報類型代碼及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