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按照中國《公司法》的規定,有資格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司,其累計債券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
累計債券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六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1)發債企業的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一)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二)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三)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❷ 企業債券的累計債券余額應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 )。
【答案】C
【答案解析】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公開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包括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券和其他企業發行的企業債券。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企業(公司)凈資產(不包括少數股東權益)的40%。
❸ 《證券法》第16條規定,「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累計債券余額具體指什麼意思
債券余額也就是指共持有價值多少金額的債券,余額是一個會計專業用語,表示有多少的意思。
這部分債券余額是可以包銷的,能夠在市場上流通的公司債權。
❹ 股份公司發行債券,累計債券總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 )
你這個是公司債券
可以參考
公司債券的發行
1.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
(1)有限責任公司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公司已發行但還未償還的債券其相加之和不能超過其凈資產的40%,否則即不能發行新的債券。如果公司已發行的債券尚未募足或者對債券有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並處繼續狀態的也不能發行新債券。
(3)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不能用於彌補虧損及其他非生產性支出,而應當符合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
(5)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對公司債券的發行規定的其他的條件。
❺ 公司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其中,「公司累計債券余額」作何解釋謝謝。
公司累計債券余額,是指已經發行但尚未還清的債券余額。例如,一家公司發行了3次債券,第一發行了3000萬元,第二次發行了5000萬元,第三次發行了6000萬元。第一次發行的3000萬元已經償還了,第二和第三次的還沒償還,則累計債券余額是第二次和第三次發行之和,即11000萬元,而不是14000萬元。
❻ 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如何理解
5000*40%=2000
此次發行公司債券的最高限額為2000-600=1400
07年1月發行的500萬到07年末就到期了,所以不用減
❼ 公司發行債券對公司凈資產有要求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六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銀行債券應按期計提利息;溢價或折價發行債券,其實際收到的金額與債券票面金額的差額,應在債券存續期間內分期平均攤銷。攤銷方法應採用實際利率法。
分期計提利息及攤銷溢價、折價時,應區別情況處理:面值發行債券應計提的利息,借記「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
溢價發行債券,按應攤銷的溢價金額,借記本科目(債券溢價),按應計利息與溢價攤銷額的差額,借記「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等科目,按應計利息,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
❽ 公司發行債券累計債券總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這個要求還存在嗎
必須存在啊
但是私募債不需要了
❾ 企業債, 應付債券余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該應付債券包含哪些債權是否包括信託借款
就是發行在外且尚未兌付的債券,不包括信託和銀行的借款,金融企業的有專門的計算口徑,一般企業的就是債券
❿ 公司累計的債券余額不能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
是的,不論是企業債券還是公司債券,累計債券余額都不能超過凈資產的40%。
在我國,有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兩種。
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公開發行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包括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券和其他企業發行的企業債券。企業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試點初期,試點公司限於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境內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公司凈資產額的40%。
相關資料: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21號);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推進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簡化發行核准程序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財金〔2008〕7號);
《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4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