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詢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應該怎麼計算下面2個公式哪個才是正確的
你好,是第二個公式是正確的。
首先計算出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然後用一下公式計算出可轉換公司債券權益成分的公允價值:
可轉換公司債券權益成分的公允價值=發行價格—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
謝謝,感謝您的信任和支持!
㈡ 債券的面值是怎麼算的
我國發行的債券,一般是每張面額為100元。在其券面上,一般印製了債券面額、債券利率、債券期限、債券發行人全稱、還本付息方式等各種債券票面要素。
其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實物債券是一般意義上的債券,很多國家通過法律或者法規對實物債券的格式予以明確規定。實物債券由於其發行成本較高,將會被逐步取消。
記帳式債券指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以電腦記帳方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我國通過滬、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的記賬式國債就是這方面的實例。如果投資者進行記賬式債券的買賣,就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所以,記賬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
記賬式國債購買後可以隨時在證券市場上轉讓,流動性較強,就像買賣股票一樣,當然,中途轉讓除可獲得應得的利息外,可以獲得一定的價差收益,這種國債有付息債券與零息債券兩種。付息債券按票面發行,每年付息一次或多次,零息債券折價發行,到期按票面金額兌付。中間不再計息。
㈢ 與可轉換債券相關的計算
根據題意查表得到普通年金現值系數(p/A,6%,5)=4.212 ,復利現值系數(p/A,6%,5)=0.7473
可轉換債券現值=每年債券利息*年金現值系數+面值*復利現值系數=2000*4.212+50000*0.7473=45789
轉換權價值=50000—45789=4211
發行日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在建工程) 50000
應負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 利息調整 4211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5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211
㈣ 怎麼計算可轉債轉股股數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
㈤ 可轉債轉股是按可轉債的面值計算轉股的股數嗎
計算轉股的股數,其實就是用債券購買股票,股數=持有可轉換券的總價值/股票單價。
比如:可轉券的票面總價值是100000元,,股票市價為10元,那麼股數就是10000股。
結果不滿一股的四捨五入。
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用
公式表示為:
轉換比例=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價格。用公式表示為:
轉換價格=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比例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㈥ 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分公允價值計算公式
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分公允價值=該可轉換公司債券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面值×復利現值系數+利息×年金現值系數
復利終值系數與年金現值系數採用實際利率計算
買賣雙方的成交價格-債券成分的公允價值=權益成分的公允價值
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債券的票面價值的復利現值+應負利息的年金現值
舉例,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價值 5000萬,票面利率5%,實際利率6%,期限為5年。
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5000*復利現值系數(也就是5000除以(1+6%)的5次方) + 5000*5%*年金現值系數(一般都會告訴你,也可以在年金系數表內查)
(6)可轉換債券面值公式擴展閱讀:
屬於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視為能夠可靠計量:
1、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存在活躍市場,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公允價值。
2、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但同類或類似資產存在活躍市場,以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公允價值。
3、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不存在同類或類似資產可比交易市場,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要求採用該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估計數的變動區間很小,或者在公允價值估計數變動區間內,各種用於確定公允價值估計數的概率能夠合理確定。
㈦ 知道可轉債的轉換價格怎麼計算其面值
可轉債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是債券部分。這部分的計算和國債一樣,用同期的社會無風險收益與風險溢價折現,計算出債券部分的價值。另一部分是用轉換價格買股票的權利,就是看漲期權。這部分必須用期權的計算方法計算價值。
最後,把這兩個價值相加就是可轉債的價值。可轉債的面值是100元。由於同期社會的資金成本和股票價格的波動,可轉債上市交易後價格會不斷波動,或高於或低於面值。
計算過程很復雜,無法簡單介紹,只能說說大概的思路,只能靠您自己去學習了。
㈧ 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值如何計算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價值就是直接轉換成股票的價值,其計算公式為:
轉換價值 = 股票時價 × 轉換比率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有兩種會計方法:
一種認為轉換權有價值,並將此價值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另一種方法不確認轉換權價值,而將全部發行收入作為發行債券所得,其理由,一是轉換權價值極難確定,二是轉換權和債券不可分割,要保留轉換權必須持有債券,行使轉換權則必須放棄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