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辭職職業炒股,大家覺得可行嗎
哥們 我也是學金融的 職業炒股倒沒什麼問題 但建議你要分散投資 大部分錢拿來做中長線投資 小部分做短線 說實話你也是搞證券的 也知道短線想一直賺錢那是非常渺茫的。如果你覺得自己的技術能力確實那麼強倒可以做 看你家庭條件那麼好的 還怕什麼找不到女朋友呀 這個就不用擔心了吧
2. 辭職炒股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還好吧……一種心態修煉,生活修行,職業股民賺點小錢,比上班強
3. 月工資只1000元,辭職炒股可以嗎
我不是辭職,而是失業,我是被迫炒股,有3萬元,壓力比較大,因為我每月必須把生活費先掙出來(我每月只有422元失業救濟金,而且只發一年),但炒股有炒股的樂趣,除了看市場的臉色,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賺了是自己的,賠了就關上門抽自己的嘴巴。
4. 辭職炒股有成功的嗎
假如辭職炒股能成功,那麼不辭職炒股成功的概率會更大。
5. 請問辭掉工作專業炒股行嗎
買我的股票分析技術,你辭掉工作做專業炒股就可以。否則,你技術能力與水平不是特別高,不能天天交易賺錢,辭去工作你會後悔一倍子。女人沒錢可以結婚,老公辭職炒股不賺錢老婆就會與你吵架離婚。
6. 辭職炒股是不是一件靠譜的事
要想玩轉美股老虎證券是理想的選擇,老虎證券不但可以交易美股、港股、A 股,並且支持交易包括北美、歐盟國家、日本、新加坡等國家在內的全球活躍的證券市場。 一個交易賬戶,立足全球資本市場。
7. 我想辭職炒股行嗎
勞動者辭職以後,去炒股是可以的,勞動者辭職以後,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一般人是無權干涉的。
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關系,辭職到期以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8. 辭職炒股可行嗎
辭職炒股可行嗎?辭職炒股是不可行的。股市的第一天就可以看到股市上的大字,投資有風險,入股需謹慎。我的炒股者都賺錢,你不可能保證你炒股就可以養家糊口。所以你把正常的工作辭掉去炒股,那是不可以的。除非你家裡的經濟條件非常好,不用你的工資養家。炒股就是在玩兒玩兒的心跳。這樣的炒股就另當別論了可以辭職去做。
9. 經濟學家稱不建議上班族炒股,真的要辭職炒股嗎大家怎麼看
突然證券市場有一話題上熱搜了,成為股票市場談論的話題,這個話題就是「經濟學家不建議上班族炒股」這句話引發市場熱議。
經濟學家不建議上班族炒股,這話一出來得到不同股民投資者的議論,有些人評論到「我會馬上辭職炒股」還有一些股民說道「你在逼我辭職炒股」更有些股民寫到「我已經辭職了,做個全職股民」等等,各種聲音都出來了,大家是如何看待經濟學家不建議上班族炒股呢?
但真正深入管清友的觀點裡面去了解後,他的真正含義並不是鼓勵大家辭職炒股,而是在提醒散戶們股市風險太大,股市處處都是坑,希望散戶們還是把時間和精力去努力提高自己的收入,等自己生活質量好了,有人生第一桶金的時候再進入股市投資,這是我個人對管清友的觀點理解出來的意思,我對他的觀點看好是善意提示股市風險,要為他點贊。
當然我個人看法不代表大家的看法和理解和我的一致,當每個人看到「經濟學家不建議上班族炒股」的問題之時,相信都會有不同的看法,有不同的觀點,猶如正面和反面,有對有錯,任何觀點和看法都是相對應的,關鍵是看自己內心的定位,定位決定看法。
針對「經濟學家不建議上班族炒股」的觀念,您有何看法呢?根據你內心的真實想法,可以在評論區進行談論,說出你真實的聲音,期待股民投資在評論區暢所欲言。
10. 辭職工作專心炒股這樣丟人嗎要怎麼樣炒股才不丟人呢
辭職炒股不丟人,丟人的是辭職炒股後在股票市場賺不到錢,反而還虧得一塌糊塗,這種情況才是真正的丟人。
也許很多人會弄不明白辭職炒股不丟人的,原因非常簡單,因為炒股也是職業,而且是一種很難勝任而艱難的職業,大部分人是無法勝任辭職炒股這份職業的。
其實大家只要明白一個道理,去公司上班過上朝九晚五的日子也是為了賺錢,為了賺更多的錢;反之炒股也是為了賺錢,同樣想要賺很多很多錢,所以按此進行推斷炒股和上班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賺錢。
所以言歸正傳,辭職炒股確實不丟人,如果自己不缺錢,或者辭職炒股後能在股市賺到大錢,辭職炒股是非常棒的,絕對不會丟人的。還是那句話,辭職炒股反而虧得一塌糊塗才是最丟人的做法,會遭受身邊的人吐口水,自己也抬不起頭。
總之永遠要記住,當今社會只要能賺到錢,有錢就是老大,不管是炒股還是上班,賺到錢的話絕對不丟人,這是不爭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