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叫國債分為哪些
所謂國債就是國家借的債,即國家債券,它是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借款憑證,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 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實物券式、記帳式三種。
國債種類
國債的種類繁多,按國債的券面形式可分為三大品種,即:無記名式(實物)國債、憑證式國債和記帳式國債。其中無記名式國債已不多見,而後兩者則為目前的主要形式。
(一)無記名式(實物)國債
無記名式國債是一種票面上不記載債權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的債券,通常以實物券形式出現,又稱實物券或國庫券。
無記名式國債是我國發行歷史最長的一種國債。我國從建國起,50年代發行的國債和從1981年起發行的國債主要是無記名式國庫券。
發行時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以及國債經營機構的營業網點面向社會公開銷售,投資者也可以利用證券帳戶委託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場內購買。
無記名國債的現券兌付,由銀行、郵政系統儲蓄網點和財政國債中介機構辦理;或實行交易場所場內兌付。
無記名式國庫券的一般特點是: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由於不記名、不掛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憑證式和記帳式國庫券,但購買手續簡便。由於可上市轉讓,流通性較強。上市轉讓價格隨二級市場的供求狀況而定,當市場因素發生變動時,其價格會產生較大波動,因此具有獲取較大利潤的機會,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風險。一般來說,無記名式國庫券更適合金融機構和投資意識較強的購買者。
(二)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我國從 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其票面形式類似於銀行定期存單,利率通常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高,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
憑證式國債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和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面向社會發行,主要面向老百姓,從投資者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
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後如需變現,可以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付,經辦機構按兌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續費。對於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經辦網點還可以二次賣出。
與儲蓄相比,憑證式國債的主要特點是安全、方便、收益適中。具體說來是: 1.憑證式國債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方便、手續簡便; 2.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較好; 3.利率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個百分點(但低於無記名式和記帳式國債),提前兌取時按持有時間採取累進利率計息; 4.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變現靈活,地點就近,投資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到原購買點兌取現金; 5.利息風險小,提前兌取按持有期限長短、取相應檔次利率計息,各檔次利率均高於或等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沒有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計息的風險; 6.沒有市場風險,憑證式國債不能上市,提前兌取時的價格(本金和利息)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可以避免市場價格風險。
(三)記帳式國債
記帳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它是指將投資者持有的國債登記於證券帳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帳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國債。
我國從1994年推出記帳式國債這一品種。記帳式國債的券面特點是國債無紙化、投資者購買時並沒有得到紙券或憑證,而是在其債券帳戶上記上一筆。其一般特點是: 1.記帳式國債可以記名、掛失,以無券形式發行可以防止證券的遺失、被竊與偽造,安全性好; 2.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 3.期限有長有短,但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 4.記帳式國債通過交易所電腦網路發行,從而可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 5.上市後價格隨行就市,有獲取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時也伴隨有一定的風險。
可見,記帳式國債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強的特點。
由於記帳式國債的發行、交易特點,它主要是針對金融意識較強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有現金管理需求的機構投資者進行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設計的國債品種,投資者將其託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於流通交易,變現能力強,不易丟失,還可以通過低買高賣獲得高額利潤。
無記名式、憑證式和記帳式三種國債相比,各有其特點。在收益性上,無記名式和記帳式國債要略好於憑證式國債,通常無記名式和記帳式國債的票面利率要略高於相同期限的憑證式國債。在安全性上,憑證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和記帳式國債,後兩者中記帳式又略好些。在流動性上,記帳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無記名式國債又略好於憑證式國債。
⑵ 國債分為哪幾種
國債的種類繁多,按國債的券面形式可分為三大品種,即:無記名式(實物)國債、憑證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其中無記名式國債已不多見,而後兩者則為目前的主要形式。
(一)無記名式(實物)國債
無記名式國債是一種票面上不記載債權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的債券,通常以實物券形式出現,又稱實物券或國庫券。
無記名式國債是我國發行歷史最長的一種國債。我國從建國起,50年代發行的國債和從1981年起發行的國債主要是無記名式國庫券。
發行時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以及國債經營機構的營業網點面向社會公開銷售,投資者也可以利用證券帳戶委託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場內購買。
無記名國債的現券兌付,由銀行、郵政系統儲蓄網點和財政國債中介機構辦理;或實行交易場所場內兌付。
無記名式國庫券的一般特點是: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由於不記名、不掛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憑證式和記賬式國庫券,但購買手續簡便。由於可上市轉讓,流通性較強。上市轉讓價格隨二級市場的供求狀況而定,當市場因素發生變動時,其價格會產生較大波動,因此具有獲取較大利潤的機會,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風險。一般來說,無記名式國庫券更適合金融機構和投資意識較強的購買者。
(二)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我國從 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其票面形式類似於銀行定期存單,利率通常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高,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
憑證式國債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和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面向社會發行,主要面向老百姓,從投資者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
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後如需變現,可以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付,經辦機構按兌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續費。對於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經辦網點還可以二次賣出。
與儲蓄相比,憑證式國債的主要特點是安全、方便、收益適中。具體說來是: 1.憑證式國債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方便、手續簡便; 2.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較好; 3.利率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個百分點(但低於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提前兌取時按持有時間採取累進利率計息; 4.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變現靈活,地點就近,投資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到原購買點兌取現金; 5.利息風險小,提前兌取按持有期限長短、取相應檔次利率計息,各檔次利率均高於或等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沒有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計息的風險; 6.沒有市場風險,憑證式國債不能上市,提前兌取時的價格(本金和利息)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可以避免市場價格風險。
(三)記賬式國債
記賬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它是指將投資者持有的國債登記於證券帳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帳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國債。
我國從1994年推出記賬式國債這一品種。記賬式國債的券面特點是國債無紙化、投資者購買時並沒有得到紙券或憑證,而是在其債券帳戶上記上一筆。其一般特點是: 1.記賬式國債可以記名、掛失,以無券形式發行可以防止證券的遺失、被竊與偽造,安全性好; 2.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 3.期限有長有短,但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 4.記賬式國債通過交易所電腦網路發行,從而可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 5.上市後價格隨行就市,有獲取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時也伴隨有一定的風險。
可見,記賬式國債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強的特點。
由於記賬式國債的發行、交易特點,它主要是針對金融意識較強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有現金管理需求的機構投資者進行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設計的國債品種,投資者將其託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於流通交易,變現能力強,不易丟失,還可以通過低買高賣獲得高額利潤。
無記名式、憑證式和記賬式三種國債相比,各有其特點。在收益性上,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要略好於憑證式國債,通常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的票面利率要略高於相同期限的憑證式國債。在安全性上,憑證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後兩者中記賬式又略好些。在流動性上,記賬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無記名式國債又略好於憑證式國債。
⑶ 債券分為哪些種類
按照不同的劃分方式,債券可分為不同種類。主要的劃分方式有12種,對應的種類如下。
一、按發行主體劃分
1.政府債券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國債。
2.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3.公司(企業)債券
在國外,沒有企業債和公司債的劃分,統稱為公司債。在我國,企業債券是按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發行與交易、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監督管理的債券,在實際中,其發債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政府信用。
二、按財產擔保劃分
1.抵押債券
抵押債券是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的債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抵押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託抵押債券。
2.信用債券
信用債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財產作為擔保,完全憑信用發行的債券。政府債券屬於此類債券。
三、按債券形態分類
1.實物債券(無記名債券)
實物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它與無實物票卷相對應,簡單地說就是發給你的債券是紙質的而非電腦里的數字。
2.憑證式債券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
3.記帳式債券
記帳式債券指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以電腦記帳方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
四、按是否可轉換劃分
1.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指在特定時期內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轉換成普通股的債券,它具有債務與權益雙重屬性,屬於一種混合性籌資方式。
2.不可轉換債券
不可轉換債券是指不能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又稱為普通債券。由於其沒有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於可轉換債券。
五、按付息的方式劃分
1.零息債券
零息債券,也叫貼現債券,是指債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在票面上不規定利率,發行時按規定的折扣率,以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債券。
2.定息債券
固定利率債券是將利率印在票面上並按期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債券。
3.浮息債券
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率是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的利率。
六、按能否提前償還劃分
1.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是指在債券到期前,發行人可以以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收回的債券。
2.不可贖回債券
不可贖回債券是指不能在債券到期前收回的債券。
七、按償還方式不同劃分
1.一次到期債券
一次到期債券是發行公司於債券到期日一次償還全部債券本金的債券。
2.分期到期債券
分期到期債券可以減輕發行公司集中還本的財務負擔。
八、按計息方式分類
1.單利債券
單利債券指在計息時,不論期限長短,僅按本金計息,所生利息不再加入本金計算下期利息的債券。
2.復利債券
復利債券與單利債券相對應,指計算利息時,按一定期限將所生利息加入本金再計算利息,逐期滾算的債券。
3.累進利率債券
累進利率債券指年利率以利率逐年累進方法計息的債券。累進利率債券的利率隨著時間的推移,後期利率比前期利率更高,呈累進狀態。
九、按債券是否記名分類
1.記名公司債券
在公司債券上記載持券人姓名或名稱的債券。
2.無記名債券
沒有在公司債券上記載持券人姓名或名稱的債券。
十、按是否盈餘分配分類
1.參加公司債券
債權人除享有到期向公司請求還本付息的權利外,還有權按規定參加公司盈餘分配的債券,為參加公司債券。
2.不參加公司債券。
債權人放棄使用參加公司盈餘分配的債券項目,為不參加公司債券。
十一、按募集方式分類
1.公募債券
指向社會公開發行,任何投資者均可購買的債券,向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募集的債券,它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轉讓。
2.私募債券
是指向與發行者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募集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債券的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在證券市場上交易。公募債券與私募債券在歐洲市場上區分並不明顯,可是在美國與日本的債券市場上,這種區分是很嚴格的,並且也是非常重要的。
十二、按能否上市分類
1.上市債券
可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債券,為上市債券。
2.非上市債券。
沒有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債券,為非上市債券。
(3)國債券可分為擴展閱讀
盡管債券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包含了相同的基本要素。這些基本要素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指的是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
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小於面值稱為折價發行,等價發行稱為平價發行。
2.償還期
指的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3.付息期
指企業發行債券後的利息支付的時間。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個月支付一次。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有很大影響。到期一次付息的債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單利計算的;而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其利息是按復利計算的。
4.票面利率
指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是發行人承諾以後一定時期支付給債券持有人報酬的計算標准。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主要受到銀行利率、發行者的資信狀況、償還期限和利息計算方法以及當時資金市場上資金供求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5.發行人名稱
指明債券的債務主體,為債權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據。
注意: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在發行時並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製出來。例如,在很多情況下,債券發行者是以公告或條例形式向社會公布債券的期限和利率。
參考資料:網路—債券
⑷ 國家債務形式分為哪幾種
1.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2.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3.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國家內債:是指在國內發行的國債,其債權人多為本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
國家外債:是指國家在國外舉借的債,包括在國際市場上發行的國債和向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及其他非政府性組織的借款等。國家外債可經雙方約定,以債權國、債務國或第三國貨幣籌集並還本付息。
4.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自由國債,又稱任意國債,是指由國家發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認購的國債。它是當代各國發行國債普遍採用的形式,易於為購買者接受。
強制國債,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規定的標准,強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是在戰爭時期或財政經濟出現異常困難或為推行特定的政策、實現特定目標時採用。
5.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和特種國債
赤字國債,是指用於彌補財政赤字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經常預算的國債屬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是指用於增加國家對經濟領域投資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資本(投資)預算的國債屬建設國債。
特種國債,是指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圍內或為特定用途而發行的國債。
6.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上市國債,也稱可出售國債,是指可在證券交易場所自由買賣的國債。
不上市國債,也稱不可出售國債,是指不能自由買賣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高,多採取記名方式發行。
⑸ 什麼是國債券
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 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 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游泳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⑹ 國際債券通常被分為
根據不同的標准來劃分國際債券,它有多種不同的類型,例如按發行主體劃分,可以分為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和金融債券;按發行方劃分,可以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按發行市場和面值貨幣劃分,可以分為外國債券與歐洲債券,這種分類法比較常見,我們在此作詳細介紹。
外國債券
外國債券是借款人在外國證券市場上發行以該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外國債券是一種傳統的國際債券,在產業革命時期,資本主義企業就通過發行債券,籌措擴大再生產的資金。自從二戰以來,外國債券的地位進一步加強,並且成為籌集長期資本最重要的信用工具。
外國債券的特點是債券發行者在一個國家,債券的面值貨幣和發行市場屬於另一個國家。發行外國債券的國家既有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法國等,也有發展中國家,如巴西、中國等。比如,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日本發行的日元債券即為外國債券。
發行外國債券時對發行地國家的要求比較高。為了使債券能順利地發行,快速地籌集到資金,一般要求發行地國家符合以下條件:第一,該國政局比較穩定,法制比較健全;第二,該國證券市場活躍,資本市場資金充裕;第三,該國的貨幣信用較高。因此,被選作外國債券發行地的國家不多,主要有美國、日本、德國、瑞士等。那麼,外國債券按其面值貨幣的不同,可分為美元債券、日元債券、德國馬克債券、瑞士法郎債券,上個世世紀70年代中期前,美元債券在外國債券的發行領域中始終處於霸主地位,1976年,美元債券是瑞士法郎債券的2倍,但到了1979年後者的發行總值已是前者發行總值的兩倍多。從發展的趨勢來看,美元債券的地位有所下降,而瑞士法郎債券的發行總值則在迅速增加,日元債券也出於上升的勢頭。
歐洲債券
歐洲債券是借款人在其本國之外的資本市場上發行的以第三國的貨幣(歐洲貨幣)為面值的國際債券。其特點是債券發行人、債券發行市場、債券面值三者分別屬於三個不同的國家,具體地說,債券發行人在一個國家,債券在另一國的金融市場發行,債券面值所使用的貨幣又是第三國的。如中國銀行在倫敦發行的美元債券就屬於歐洲債券。與外國債券不同的是歐洲債券可以兌換貨幣為面值,且其發行也不用受各國金融法規的約束,管制較松,審查不嚴,可以由籌集者自由選擇一種較硬的歐洲貨幣為面值貨幣;歐洲債券市場發行費用低,債券發行不繳注冊費,債券持有人不繳利息稅;歐洲債券的利率優惠於銀行利率,一般為固定利率,但浮動利率債券也不斷增加,債券的利率水平是不同時期,不同貨幣單位,不同發行單位而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