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債券逆回購競價申報規則是什麼
你好,債券交易和債券逆回購無漲跌幅限制,但對有效競價范圍有規定,具體如下:一、滬市:1、集合競價:債券: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70%;債券逆回購:申報無價格限制。
B. 國債逆回購的規則是什麼
1、國債逆回購從2017年5月起,開始實施新的計息方式,由原來的名義天數變為實際佔用天數,全年計息天數由360天,變為365天;
2、年收益率=成交額×交易價格×回購天數/成交額×365;成本=成交額×手續費率;
3、名義天數是,賣出的是3天期的國債逆回購,那麼就計息3天;實際佔用計息是,賣出的是三天的逆回購,但是資金如果只佔用了一天,那麼只算作一天的利息。
個人投資者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把自己的資金借出去,獲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購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國債作為抵押獲得這筆借款,到期後還本付息。其中交易所作為交易的監管方。
(2)國債逆回購有集合競價嗎擴展閱讀:
國債逆回購的優點
1、收益「高」:國債逆回購收益率大多數時候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尤其在節假日或年底前夕,資金面緊張時;
2、安全性:成交之後不再承擔價格波動的風險,交易所監管,不存在資金不能歸還的情況,安全性與國債類同;
3、流動性:資金到期自動到賬,可即可用於做股票和其他理財產品,隨時鎖定收益。
C. 國債逆回購一直未成交怎麼辦
首先國債逆回購分為:滬市10萬起和深市1千起;
而滬市尾盤至收盤為連續交易,而深市尾盤14:57-15:00為集合競價交易,所以滬市尾盤操作如果成交,可以立即查到成交記錄;而深市需要15:00收盤時才能看到是否成交(見下圖黃色框內,14:57分-15:00僅最後有一筆集合競價的成交);
D. 國債逆回購新規定後購買時有什麼變化
自2017年5月22日起,國債逆回購新規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滬深市場國債逆回購的計息規則發生變化
國債逆回購收益=成交額×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實際占款天數/365天。
實際占款天數是指當次回購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實際天數,按自然日計算,以天為單位。
二、滬市國債逆回購收盤價的計算方法發生變化
國債逆回購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小時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
E. 債券交易和債券逆回購的漲跌幅及有效競價范圍
債券交易和債券逆回購無漲跌幅限制,但對有效競價范圍有規定,具體如下:
一、滬市:
1、集合競價:
債券: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70%;
債券逆回購:申報無價格限制。
2、連續競價:
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
二、深市:
(一)上市首日
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債券逆回購上市首日的有效競價范圍設置,由深交所另行規定。
(二)非上市首日
債券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債券逆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F. 國債逆回購每天都有交易嗎還是偶爾有逆回購交易
國債逆回購交易時間同股票一樣,周一到周五,只不過是利率報價跟隨市場變化而波動大。
G. 國債逆回購跟價格有關系么
1.國債逆回購中看到的價格准確的說是年利率,即融券年利率是多少,
2.在做交易過程中只能用賣出(買入是國債正回購,只能機構做,個人散戶不支持),此時由於你並沒有股票,其實是個融券的過程
3.當你使用確定的利率進行交易後,後期變化的利率和你不在有關系,你的回報僅和你「購買」的數量和購買時的年利率有關系,一筆國債逆回購的最小交易單位1000張,一張100元,也就是每次最少交易金額為10w元。
4.假設你「賣出」的是204001(gc001)一天期國債逆回購,買入時的利率為5%,「賣出」數量為1000張,10w元,那你的第二天收益為100000*5%/360(一年360天計算)=13.89元,遠高於銀行活期存款收益
H. 國債逆回購是否參與集合競價
您好,逆回購正常參與集合競價。
I. 國債逆回購有具體交易規則嗎
國債逆回購是賣出操作,深市逆回購的賣出金額是1000元的整數倍,滬市逆回購的賣出金額是十萬元的整數倍。手續費是十萬分之一。資金到賬時間,是期末的當天晚上。比如賣出一天期逆回購,資金就是當天晚上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