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是什麼
永久性差異:某一會計期間,由於會計制度和稅法在計算收益、費用和損失時的口徑不同,所產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在本期發生,不會在以後各期轉回。
時間性差異:稅法與會計制度在確認收益、費用和損失是的時間不同而產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的差異,發生在某一期間,在以後一期或者若干期內轉回。
永久性差異,舉個例子,你本月收入20000,這個月招待費花了1000,按會計法呢,這1000塊都可以做費用,你的利潤就是19000;但是根據稅法,招待費只能抵扣500,那你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是19500,這500就是永久性差異,以後沒有辦法再抵費用了
時間性差異,折舊比較明顯,好象一台機器100萬,會計上規定5年提折舊,一年提20萬,但稅法規定10年提折舊,一年提10萬,那這20與10的差額就是時間性差異,但是折舊總額不會變,前5年呢,你每年的應納稅所得要比會計利潤多10萬,後5年你的應納稅所得就比會計利潤少10完,只是時間不同。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指的是應納所得稅的應稅所得和稅前會計利潤之間的差異。
一、時間性差異:
是由於兩者計算時間不同而導致的差異,這個差異只在一段時間內存在,最終將不存在。
舉個例子:開辦費攤銷在會計處理上是「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計入當月損益」,而稅法規定其必須分五年攤銷。五年中會計利潤和應稅所得的金額不同,但五年後兩者是一致的。
二、永久性差異:
是由於兩者計算口徑不一致而產生的差異,具體又包括項目差異和標准差異兩種。
1、項目差異:會計處理是符合會計制度的,但稅法不允許扣減應稅所得。
如:非公益、救濟性捐贈,會計處理為計入「營業外支出」,這種處理就減少了利潤。而計算應稅所得時,這樣的捐贈就要全額計交所得稅。會計利潤也就不等於應稅所得了。
2、標准差異:會計處理是符合會計制度的,但稅法對其中的一部分不允許扣減應稅所得。
如:工資,會計處理為全部計入成本費用,但稅法只允許計稅工資(即每人每月800元,具體各地各行業有不同)計入成本費用,超過部分要計交所得稅。這樣會計利潤也就不等於應稅所得了。
希望我的回答算得上簡潔明了。
參考:
我們從字面上理解
時間性,相對於永久性是短暫的差異,他是因為時間的原因,而導致稅率,徵收對象等等因素造成的前與後的不同。
永久性,也就是與時間無關,更多時候是依照國家政策法規,法規具有固定性,改變的相對而言要慢得多,制約的條件也很多。
一、本期會計利潤總額
(一)加或減永久性差異
加:利息支出
交際應酬費支出
超支的工資、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
不符合規定的工會費支出
違法經營罰款和被沒收財物損失
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
不符合規定的廣告支出
不符合規定的宣傳費
超支的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非公益救濟性捐贈
災害事故損失有賠償部分
計入損益的資本性支出
計入損益的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計入損益的資本的利息
支付給總機構的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給關聯方的管理費
二年以上的應付未付款(外資企業)
與生產、經營業務無關的支出
其它
減:經批準的財產損失稅前扣除
經批準的對外投資發生的支出和損失
從投資、聯營企業取得的稅後利潤(股息)
國債利息收入
依法予以免稅的補貼收入
接受資產捐贈
其它
(二)加或減時間性差異:
加: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
計提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壞帳准備
計提短期投資跌價准備
計提存貨跌價准備
計提委託貸款減值准備
計提長期投資減值准備
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計提在建工程減值准備
計提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折舊費用
超支的無形資產攤銷
不符合規定的待攤費用攤銷
不符合規定的遞延資產攤銷
不符合規定的預提費用計提數
其它
各項納稅調整合計
② 資產有永久性差異 比資產有永久性差異 比如什麼呢
您好,永久性差異:最常見的有:國債利息收入,居民企業的股息收入,各種行政罰款,稅收滯納金,無形資產研究開發費稅法允許加計扣除50%形成的差異。
③ 請問,國債利息收入,在期末調減應納稅所得額時,會產生暫時性差異嗎
國債利息收入是免稅收入, 產生的是永久性差異,不是暫時性差異。
國債利息根據稅法規定是免稅的,而會計對於這部分收益需要確認投資收益。兩者產生的差異是永久性差異,不會隨著時間的變化逐漸消失。因此,不會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收到利息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債卷投資
投資收益-(利息)
(3)國債永久性差異擴展閱讀:
對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是一項已執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國務院令第95 號)第十二條規定,國庫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
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對國債的利息收入免稅也是一項通行的做法,這主要是由於國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
一方面相當於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徵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另一方面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於鼓勵企業購買國債。
而且企業購買國債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時基本上沒有對應的成本費用支出,因此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也不違背收入和成本費用的配比原則。因此,本法保留了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中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
④ 永久性差異與時間性差異的概念.能簡單點說說嗎
1、永久性差異:因計算口徑不同而產生。這種差異在本期發生,以後不能轉回。 ①、會計上作為收益,計算應稅所得時不計入收入。例如:.國債利息收入 ②、會計上不作為收益,計算應稅所得時作為收入。例如:將自產品用於工程或投資 ③、會計上作為費用或損失,計算應稅所得時不予扣除。 例如:各種贊助支出;超過稅法規定允許扣除標準的公益性、救濟性捐贈;各種稅收的滯納金和罰金;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損失。 ④、會計上不確認費用或損失,而計算應稅所得時准予扣除 例如: 稅法規定購買國產設備,可按設備投資額的40%,在當年比上年新增的所得稅范圍內抵減當年應稅所得 2、時間性差異:因確認時間不同而產生。發生於某一會計期間,以後能夠轉回。 ①、可抵減時間性差異:稅法比會計少計費用、多做收益,致使應稅所得大於會計利潤 例如:.當期計提的產品銷售的保修費用:會計上允許銷售當期計提列入費用,稅法規定實際發生時允許稅前扣除 ②、應納稅時間性差異:稅法比會計多計費用、少做收益,致使應稅所得小於會計利潤 例如: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 A、會計上要求:期末確認投資損益,並計入稅前會計利潤。
⑤ 如何進行永久性差異的調整核算
永久性差異的分類永久性差異主要有以下四種類型: (1)可免稅收入。按會計標准規定核算時作為收益計人利潤總額,但按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確認為收益。 (2)應納稅收益。按會計標准規定核算時不作為收益計入利潤總額,但按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確認為收益,需交納所得稅。 (3)不可抵減費用、損失。按會計標准規定核算時確認為費用或損失,在計算利潤總額時可以扣除,但按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允許扣除。 (4)可抵減費用、損失。按會計標准規定核算時不確認為費用或損失,在計算利潤總額時不可以扣除,但按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 永久性差異對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 上述永久性差異中,第(1)種和第(4)種都是按會計標准應確認收入而稅法規定不確認收入,或按會計標准不確認費用、損失而按稅法規定確認費用、損失,應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第(2)種和第(3)種永久性差異,都是按會計標准不確認收入而按稅法規定確認收入,或按會計標准確認費用、損失而按稅法規定不確認費用、損失,應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第(1)種和第(2)種永久性差異都是與收入有關的,可稱為收入的永久性差異,第(3)種和第(4)種永久性差異都是與費用、損失有關的,可稱為扣除項目的永久性差異。 收入的永久性差異的產生原因主要是會計標准和稅法對收入的確認標准不同,收入永久性差異按對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的不同影響可分為可免稅收入和應納稅收益兩大類。 扣除項目的永久性差異產生原因主要是稅法和會計標准對有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標准和計量方法不同造成的,主要包括不可抵減費用、損失以及可抵減費用、損失。 可免稅收入的調整核算 可免稅收入的永久性差異包括的具體內容主要有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已計提減值准備的資產價值恢復、處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長期股權投資、在權益法下核算的投資收益等。 以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的永久性差異及相應的調整核算為例。稅法規定,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計人應納稅所得額,但按會計標準的規定,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構成利潤總額。稅務會計中在所得稅調整核算時需調整的金額為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全部利息收入,應在財務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調整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財務會計中對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利息」、「長期債權投資——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因此,稅務會計的調整分錄為借記「投資收益調整」科目,貸記「長期債權投資調整」科目;同時,借記「本年利潤調整」科目,貸記「投資收益調整」科目。最後,在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後,借記「長期債權投資調整」科目,貸記「本年利潤調整」科目。 應納稅收益的調整核算 應納稅收益的永久性差異包括的具體內容主要有企業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企業以非貨幣性交易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接受捐贈資產,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於集體或個人消費,會計標准和稅法對關聯企業間收入計量差異的調整核算,會計標准和稅法對有關收入計量差異的調整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在權益法下核算的投資收益等。 例如,企業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會計標准規定應按成本轉賬。不核算收入和成本,而稅法規定既要核算收入又要核算成本,按該產品的計稅價格或售價與成本的差額計人應納稅所得額。 財務會計的處理為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產品成本貸記「產成品」或「原材料」等科目,按計稅價格和適用稅率計算的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⑥ 國債利率三年、五年、十年、的年利率分別是多少
3年期的年利率為5.43%,最大發行額為150億元; 5年期的年利率為6.00%,最大發行額為90億元;沒有十年國債的類型。
三期國債均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種,最大發行總額為300億元。第十六期期限為1年,年利率為3.85%,最大發行額為30億元;第十七期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5.58%,最大發行額為150億元;第十八期期限為5年,年利率為6.15%,最大發行額為120億元。
三期國債發行期為2011年10月15日至10月27日,2011年10月15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5日支付利息。第十六期於2012年10月15日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第十七期和第十八期分別於2014年10月15日和2016年10月15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6)國債永久性差異擴展閱讀:
國債的種類:
1、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以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國家借款是最原始的舉債形式。現代國家在向外國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等舉借外債和本國中央銀行借債時主要採取這種形式。但借款通常只能在債務人數量較少的條件下進行。
2、以國債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以分為內債和外債。內債是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外債則是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和在國外發行的債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債利率
⑦ 建造合同收入 ,利息收入 ,接受捐贈 分別屬於永久性差異還是暫時性差異
建造合同收入作為收入都是需要納稅的,只是由於會計和稅務的計算歸屬不同的期間,造成了會計利潤和應納稅所得額之間在不同期間的差異,屬於暫時性差異。
國債的利息收入在稅法上明確規定屬於免稅事項,但記入了會計利潤,是不存在在未來某一期間稅務還需要納稅,即未來某一期間將此差異轉回的問題,這樣的差異是永遠存在的,故為永久性差異。
按照舊版企業會計准則,接受捐贈記入當期「資本公積」,增加的當期的所有者權益,是不增加當期會計利潤的,但需要記入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說應納稅所得額是需要對會計利潤進行納稅調增的,這樣的差異也不存在在未來某一期間將此差異轉回的問題,屬於永久性差異。
需要說明的是,接受捐贈在新企業會計准則中是記入「營業外收入」的,也就是說新企業會計准則對於捐贈事項和應納稅所得額是不存在差異的。
⑧ 怎樣判斷稅法與會計之間的差異是永久性的,還是暫時性的
1、在會計期間,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由於計算口徑不同而形成的差異。這種差異在本期產生,不能在以後各期轉回,即永久存在,故被稱為「永久性差異」。例如國債利息收入,會計確認收入,稅法不確認,形成永久性差異,直接調整應納稅所得額即可。
2、資產或負債的計稅基礎與其列示在會計報表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即是暫時性差異,例如交易性金融資產,上漲,會計確認損益,稅法暫時不確認,在出售的時候還是要確認的,會計上認為應該交的稅但是實際沒有交,那麼就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從計稅基礎上來看,是會計賬面的數額大於計稅基礎。以及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確認了損益,但是稅法不確認,那麼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8)國債永久性差異擴展閱讀
永久性差異的分類:
1、可免稅收入
一些項目的收入,會計上列為收入,但稅法則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例如,企業購買國庫券的利息收入,依法免稅,但會計列為投資收益納入利潤總額。又如企業從國內其他單位分回的已納稅利潤,若其已納的稅額是按25%的稅率計算的,則分回的已納稅利潤按稅法規定不再繳納所得稅,但會計將此投資收益納入利潤總額。
2、不可扣除的費用或損失
有些支出在會計上應列為費用或損失,但稅法上不予認定,因而使應稅利潤比會計利潤高,計算應稅利潤時,應將這些項目金額加到利潤總額中。
3、非會計收入而稅法規定作為收入征稅
有些項目,在會計上並非收入,但稅法則作為收入征稅,例如,企業銷售時,因誤開發票作廢,但由於沖轉發票存根未予保留,稅法上仍視為銷售收入征稅;銷售退回與折讓,未取得合法憑證,稅法上也不予認定,仍按銷售收入征稅。企業與關聯企業以不合理定價手段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⑨ 國債有哪幾種,有什麼區別。
國債的種類繁多,其基本的劃分方法就是以券面形式為依據,其它分類特徵均與此有很大關系。依國債的券面形式可分為三大品種,即無記名式,憑證式和記賬式。其中前者已不多見,而後兩者則為目前的主要形式。 1、無記名式國債 無記名式國債是一種票面上不記載債權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的債券,通常以實物券形式出現,又稱實物券或國庫券。券面上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字樣,通常面額有100元、500元、1000元等券種,背面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印章,並印有防偽識別符號。我國從建國起,50年代發行的國債和從 1981年起發行的國債主要是無記名式國庫券。無記名式國庫券的一般特點是: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由於不記名、不掛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憑證式和記賬式國庫券,但購買手續簡便。由於可上市轉讓,流通性較強。上市轉讓價格隨二級市場的供求狀況而定,當市場因素發生變動時,其價格會產生較大波動,因此具有獲取較大利潤的機會,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風險。一般來說,無記名式國庫券更適合金融機構和投資意識較強的購買者。 2、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我國從 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 與儲蓄相比,憑證式國債的主要特點是安全、方便、收益適中。具體說來是: 1)國債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方便、手續簡便; 2)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較好; 3)利率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個百分點(但低於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提前兌取時按持有時間採取累進利率計息; 4)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變現靈活,地點就近,投資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到原購買點兌取現金; 5)利息風險小,提前兌取按持有期限長短、取相應檔次利率計息,各檔次利率均高於或等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沒有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計息的風險; 6)沒有市場風險,憑證式國債不能上市,提前兌取時的價格(本金和利息)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可以避免市場價格風險。 購買憑證式國債不失為一種既安全、又靈活、收益適中的理想的投資方式,是集國債和儲蓄的優點於一體的投資品種。憑證式國債可就近到銀行各儲蓄網點購買。 3、記賬式國債 記賬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它是指將投資者持有的國債登記於證券賬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賬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國債。我國從1994年推出記賬式國債這一品種。記賬式國債的券面特點是國債無紙化、投資者購買時並沒有得到紙券或憑證,而是在其債券賬戶上記上一筆。其一般特點是:1)以無券形式發行可以防止證券的遺失、被竊與偽造,安全性好;2)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3)期限有長有短,但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4)記賬式國債通過交易所電腦網路發行,從而可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5)上市後價格隨行就市,有獲取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時也伴隨有一定的風險。 可見,記賬式國債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強的特點。 無記名式、憑證式和記賬式三種國債相比,各有其特點。在收益性上,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要略好於憑證式國債,通常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的票面利率要略高於相同期限的憑證式國債。在安全性上,憑證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後兩者中記賬式又略好些。在流動性上,記賬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無記名式國債又略好於憑證式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