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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債正回購和質押式協議回購

發布時間:2021-10-15 13:06:26

㈠ 什麼叫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怎麼理解那個正回購方和逆回購方請舉一例子說明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指正回購方(賣出回購方、資金融人方)在將債券出質給逆回購方(買人返售方、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資金額向逆回購方返回資金,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回原出質債券的融資行為。正回購方是指在債券回購交易中融人資金、出質債券的一方;逆回購方是指在債券回購交易中融出資金、享有債券質權的一方。 債券質押式回購是參與者進行的以債券為權利質押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其實質內容是:債券的持有方(正回購方、賣出回購方、資金融入方)以持有的債券作抵押,獲得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後則須歸還借貸的資金,並按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資金的貸出方(逆回購方、買入返售方、資金融出方)則暫時放棄相應資金的使用權,從而獲得資金融人方的債券抵押權,並於回購期滿時歸還對方抵押的債券,收回融出資金並獲得一定利息。 一筆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涉及兩個交易主體、兩次交易契約行為。兩個交易主體是指正回購方(賣出回購方、資金融人方)、逆回購方(買人返售方、資金融出方);兩次交易契約行為是指開始時的初始交易及回購期滿時的回購交易。無論是資金融入方還是資金融出方都要經過兩次交易契約行為。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實質是一種以債券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是證券市場的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上海證券交易所於l993年12月、深圳證券交易所於l994年lo月分別開辦了以國債為主要品種的質押式回購交易,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發展我國的國債市場,活躍國債交易,發揮國債這一金邊債券的信用功能,為社會提供一種新的融資方式。 為進一步促進貨幣市場的健康發展、推動政策性金融債券和中央銀行融資券的流通轉讓、擴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交易品種、規范商業銀行的債券回購業務,1997年6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銀行間債券回購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規定,自1997年6月起,全國統一同業拆借中心開辦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和中央銀行融資券回購業務;商業銀行間的債券回購業務必須通過全國統一同業拆借市場進行,不得在場外進行。 隨著滬、深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我國債券回購交易的券種不斷擴大。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於1995年8月8日聯合發出的《關於重申對進一步規范證券回購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債券回購交易的券種只能是國庫券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為了推動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完善債券交易機制、活躍上海和深圳債券市場,2002年l2月30日和2003年1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推出了企業債券回購交易。 目前,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回購券種主要是國債和企業債。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的證券回購券種主要是國債、融資券和特種金融債券。可見,兩個交易市場中主要的債券回購品種是國債。開展證券回購交易業務的主要場所為滬、深證券交易所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

㈡ 三方回購相較質押式回購、協議回購主要有什麼特點

相較於質押式回購,三方回購採用非擔保交收,並擴大了擔保品的范圍,非公開發行債券及資產支持證券也能夠作為擔保品;相較於協議回購,三方回購提供質押券籃子管理、質押券選取、逐日盯市等一系列擔保品管理服務,更便利投資雙方的交易及存續期風險管理。

㈢ 什麼是債券正回購和債券逆回購

回購就是贖回的意思,國債是央行的欠債憑證,當初國家用欠債憑證借錢,後國家要拿回欠債憑證,則需要用錢去贖回,故稱作回購。正回購是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並承諾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將為資金融出方將資金融給資金融入方,收取有價證券作為抵押,並在未來收回本息,並解除有價證券抵押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回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簡單說就是主動借出資金,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逆回購交易,此時投資者就是接受債券質押,借出資金的融出方。回購交易分正回購和逆回購,兩者是相對應和共存的。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正回購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

㈣ 什麼是質押式回購和普通回購的區別

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權利質押所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交易系統中委託顯示「融資」*)在將債券出質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在交易系統中委託顯示「融券」*)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向逆回購方返還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在質押式回購在交易過程中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該券一般由第三方託管機構進行凍結託管,並在到期時予以解凍。
普通回購是個大的概念,不止包括股票,也存在各種貿易中,是1種交易方式。而質押式回購是借款方向資金融出方借錢,短期內以債券作為抵押物,到期還本付息,資金融出方把債券還給融入方的交易。在證券交易系統里,投資者可以購買債券逆回購這1交易品種,改產品的特點是保本保息,期限短,流通性強,交易簡便,資金隨時可以周轉。投資者只要在證券公司開通這項服務後,就可以操作了

㈤ 債券買斷式回購和質押式回購的聯系與區別

買斷式回購與前述質押式回購的區別在於初始交易時債券持有人(正回購方)是將債券「賣」給債券購買方(逆回購方),而不是質押凍結,債券所有權隨交易的發生而轉移。該債券在協議期內可以由債券購買方(逆回購方)自由支配,即債券購買方(逆回購方)只要保證在協議期滿能夠有相等數量同種債券賣給債券持有人(正回購方)。就可以在協議期內對該債券自由地進行再回購或買賣等操作。
說白點,兩者區別在於,買斷式回購是買斷的,到期可以不履約,承擔違約責任即可。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權利質押所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將債券出質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向逆回購方返還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

㈥ 請問什麼是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和債券買斷式回購協議,請用簡潔的語言解釋

質押就是你把債券壓在登記機構,然後獲得資金,到約定日期把資金和利息還了,質押的債權也就解除了質押,自始至終債券的所有權沒變。

買斷式就是把債券賣給了對方,所有權已轉移,雙方約定到某一天你再買回來。

㈦ 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和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區別

簡單的說,買斷式回購的購買的那一方可以將所買來的債券進行交易,只要到期買回等量的債券再出售給賣出方就行了.而質押式回購的買方買入後只能一直持有債券(這中間不能將債券進行交易)到期再出售給賣方.

㈧ 債券質押回購中正回購方和逆回購方分別是哪個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指正回購方(賣出回購方、資金融人方)在將債券出質給逆回購方(買人返售方、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資金額向逆回購方返回資金,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回原出質債券的融資行為。正回購方是指在債券回購交易中融人資金、出質債券的一方;逆回購方是指在債券回購交易中融出資金、享有債券質權的一方。
債券質押式回購是參與者進行的以債券為權利質押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其實質內容是:債券的持有方(正回購方、賣出回購方、資金融入方)以持有的債券作抵押,獲得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後則須歸還借貸的資金,並按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資金的貸出方(逆回購方、買入返售方、資金融出方)則暫時放棄相應資金的使用權,從而獲得資金融人方的債券抵押權,並於回購期滿時歸還對方抵押的債券,收回融出資金並獲得一定利息。
一筆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涉及兩個交易主體、兩次交易契約行為。兩個交易主體是指正回購方(賣出回購方、資金融人方)、逆回購方(買人返售方、資金融出方);兩次交易契約行為是指開始時的初始交易及回購期滿時的回購交易。無論是資金融入方還是資金融出方都要經過兩次交易契約行為。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實質是一種以債券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是證券市場的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上海證券交易所於l993年12月、深圳證券交易所於l994年lo月分別開辦了以國債為主要品種的質押式回購交易,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發展我國的國債市場,活躍國債交易,發揮國債這一金邊債券的信用功能,為社會提供一種新的融資方式。
為進一步促進貨幣市場的健康發展、推動政策性金融債券和中央銀行融資券的流通轉讓、擴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交易品種、規范商業銀行的債券回購業務,1997年6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銀行間債券回購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規定,自1997年6月起,全國統一同業拆借中心開辦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和中央銀行融資券回購業務;商業銀行間的債券回購業務必須通過全國統一同業拆借市場進行,不得在場外進行。
隨著滬、深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我國債券回購交易的券種不斷擴大。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於1995年8月8日聯合發出的《關於重申對進一步規范證券回購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債券回購交易的券種只能是國庫券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為了推動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完善債券交易機制、活躍上海和深圳債券市場,2002年l2月30日和2003年1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推出了企業債券回購交易。
目前,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回購券種主要是國債和企業債。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的證券回購券種主要是國債、融資券和特種金融債券。可見,兩個交易市場中主要的債券回購品種是國債。開展證券回購交易業務的主要場所為滬、深證券交易所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

㈨ 什麼是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交易

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交易是指回購雙方自主協商約定,由資金融入方將債券出質給資金融出方以融入資金,並在未來返還資金和支付回購利息,同時解除債券質押登記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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