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那購買債券時 收到購買時價款中包含的利息時 會計分錄怎麼做看圖
購買:(未考慮稅費)
借:應收股利50
貸:銀行存款1055
收到利息:
借:銀行存款50
貸:應收股利50
公允價值變動: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6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60
2019年1月收到利息:
借:銀行存款50
貸:投資收益50
出售:
借:銀行存款11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6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6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0
貸:投資收益100
投資收益總額:100+50-5=145
銀行存款的變動金額(即現金收入)也應是此數
❷ 債券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么
如果是居民個人的債券的利息收入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如果是企業的國債利息收入,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請以相關規定為准。
應答時間:2021-01-1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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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取得債券利息收入是否應交個人所得稅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於2005年在證券公司購買了5年期鐵路建設債券,在2010年到期領取本息時,發現已扣除了5年利息的個人所得稅。我想問,債券利息收入也需交個人所得稅嗎?
專業解答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七)項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除國債及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外,個人取得的利息所得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利息,應當依法按照所得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您取得的鐵路建設債券利息不屬於免徵個人所得稅范疇,因此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❹ 購買鐵路債券利息5萬元,從外地聯營企業分回利潤8.5萬元
購買債券利息收入屬於投資收益,分回的利潤也屬於投資收益。
至於你主計算總收入時是否要計算這兩項,這個不好回答。
如果是計算利潤,當然要計入這兩項。
但是計算總收入,要看你計算總收入是給誰看的,或說你計算總收入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是經營分析,只分析收入情況,則此兩筆不需要列入分析
如果是計算經營成果,實際上就是利潤表,那就做為投資收益計算進去。
你後面問是否要計入利潤總額,毫無疑問,當然要計入。利潤總額就是企業的經營成果,要包括這兩項投資收益。
❺ 債券利息收入怎麼算所得稅
債券利息收入屬於應稅收入。債券利息收入應在債券實際持有期內逐日計提,並按債券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計提的金額入賬。企業收入的記入應納稅總額按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一般是25%)納稅,個人收入的按20%計算個人所得稅。
但國債利息收入則屬於免稅收入。1992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國務院令第95 號)第十二條規定,國庫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債券利息,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金融債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個基金投資於國債的比例,不得低於該基金資產凈值的20%,由此可見,債券利息也是構成投資回報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債券利息收入是指債券投資而實現的利息收入。
(5)個人購買的鐵路債券在派發利息擴展閱讀
(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1、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2、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1、對企業持有2011—2013年發行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2、中國鐵路建設債券是指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准,以鐵道部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❻ 個人投資企業債券取得利息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投資企業債券取得利息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目前,企業發行的債券品種較多,如國電總公司發行的電力債券、三峽總公司發行的三峽債券、鐵道部發行的中鐵建設債券、中信集團發行的中信債券等均屬企業債券。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個人取得企業債券利息收入,一直作為「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按20%的比例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個人投資者無論是在一級發行市場還是在二級市場購買企業債券,持有到期後取得的利息收入均應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利息的機構負責代扣代繳。此外,個人投資者持有的企業債券在債券到期前轉讓的,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轉讓產生的價差收入,應按「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有沒有免徵個人所得稅照顧?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國債利息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納個人所得稅。其中,國債利息是指個人持有我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即國庫券利息;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是指個人持有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對於一些經國務院有關部委批准,以企業債券形式籌集部分建設資金或經營性資金,如鐵道部發行的中鐵建設債券,中國建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用於自身經營的債券等,均不屬於免稅債券范疇。因此,對個人投資企業債券沒有免稅照顧。
購買債券得注意哪些事項?
個人所得稅法是判斷應否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唯一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以企業債券發行公告中是否告示應繳稅而確定是否需要納稅。在此,提醒廣大債券投資者,購買債券時要提前了解所購買債券的類型、其利息收入是否應納個人所得稅,同時要充分考慮二級市場各種風險,據此計算投資收益並決定是否投資,以免造成個人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❼ 個人持有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征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30號)規定:「二、對個人投資者持有2016-2018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機構在向個人投資者兌付利息時代扣代繳。三、鐵路債券是指以中國鐵路總公司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包括中國鐵路建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
❽ 個人投資者持有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有何個人所得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30號)規定:「二、對個人投資者持有2016-2018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機構在向個人投資者兌付利息時代扣代繳。
三、鐵路債券是指以中國鐵路總公司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包括中國鐵路建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
❾ 由發行債券的人支付利息還是購買債券的人支付利息
屬於企業籌資引起的財務活動有(
a.償還借款
c.支付利息
d.發行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