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的錢給了女朋友炒股
你也知道是女朋友不是老婆
我和我男朋友,自己的卡都在自己手裡,但是取錢花銷會顯示在對方的手機上
沒有誰說過錢一定要女方拿,我不拿錢,但是我要知道你的每一筆花銷
你用多了回來我要知道原因,就這樣,
只能說你自己傻,都給她干什麼,如果你還想和她過,換一張卡,不要再給她了,雖然我也是女的,但是我覺得經常找男人要錢,不給就鬧分手的女人可以不用想了,打心眼看不起這種,如果你不想和她好了,法律手斷要回來,買房子肯定不是小數目,一切看你自己了
B. 分三次轉賬了200萬給前女友用於股票投資
分三次轉賬了200萬給前女友用於股票投資,這個不是借款,也沒有協議或者合同,並且對方還說投資虧損,你很難要回。即便是打官司也很難得到法院支持。因為投資有風險。
C. 主角因為發現女友和她的男上司在一起,然後被女友殺死,主角重生回到原來的時候,主講通過炒股,賺了很多
這個是?
D. 男子被「富二代」女友以各種名義騙取錢財,戀愛時有哪些錢不能給
一是女方在戀愛期間要買房子的錢不能給。有的女生真的不是真心與你談戀愛,會各種理由讓對方送禮物,還有假借為了談戀愛方便需要買一套房子,並寫上她的名字。這時候男生千萬別被女生柔弱的外表與撒嬌的小脾氣兒給拿下了,控制不住自己直接買了。這樣的情況多半是在騙你。
你說你能拼一輩子永遠這么有錢嗎?假如你某天沒有錢了,她還會和你在一起嗎?當然沒會,她會找一下比你還有錢的人養著她。因為像她們這種人是靠別人養著才能活著的,自己沒有生存能力。
再說了我覺得戀愛就是找個真心疼愛你的人,又不是找個飯票。所以我認為戀愛期間雙方都會真心為對方花錢、為對方付出,這才是正常的戀愛關系。
E. 小伙給網戀女友轉賬32萬,沒想到對方2百來斤,胖子就不配擁有愛情嗎
網戀大家應該都聽過吧,年輕的時候也一定網戀過,但是後來隨著年齡的增長,也開始知道網戀有風險,所以很少有人再去網戀了。但是自己不網戀,並不代表所有人都不網戀,這不株洲一位劉先生就和自己的女友是網戀,甚至在網戀過程中,劉先生還給網戀女友轉賬32萬,結果沒想到後來兩個人見了面,劉先生直接被嚇呆了,然後才發現自己被騙了。原來劉先生的網戀女友根本就不是什麼白富美,而是一個二百來斤的大胖子,這讓劉先生很是受傷。那麼胖子就不配擁有愛情了嗎?
據說劉先生這名網戀女友除了與劉先生戀愛之外,還同時與其他人戀愛,詐騙金額更是超過了四十萬元,所以可以看得出,她網戀只是想騙錢,而不是真的想要戀愛而已。這件事也告訴我們一個道理,網戀是真的有風險,不要輕易網戀。
F. 女朋友痴迷炒股,已經賠了我20萬,糾結要不要分手
03、
這位男士在女朋友離開以後,才了解自己走多愛她,於是平靜了幾個月,又重新去找她,請求復合。
對方很冷淡,沒有不復合也沒說復合,就是比以前消極了不少,這樣又過去兩年。
他的女朋友回頭了,用男士的話說,大概找尋了一圈也沒找到比他更有錢的人,也沒嫁成北京當地人。
又覺得他賺錢能力還可以,就又復合了。
可是,重新在一起,別提有多別扭了,找不到以前的輕松自然感覺不說,那個沒有解開的矛盾不去提並不代表不存在。
他又提到了結婚,她又要求經濟大權,於是,又是一場博弈戰,兩個人都不肯妥協,魂也結不成了。
這位男士就是在此刻向飯飯發出了求助:
分手吧,他還是那麼喜歡她,回憶中的場景那麼幸福,何況他又等了她兩年。
不分手吧,他好怕自己辛苦賺來的錢又被她亂支配打水漂,沒個生活保障,更何況女方對這點毫不讓步。
親愛的網友們,你們怎麼看?如果是你,該怎麼辦?
G. 向前女友借錢炒股什麼意思這種男人可靠嗎
向女人開口借錢的男人本來就很沒品,更何況還是向前女友,還是借錢去炒股,不可靠。
H. 男子戀愛時借給女友32萬元炒股 是借還是投資
這個按照常理來說,是成老婆的你就跟她看著辦。只是女朋友,並不能發展成老婆的,這個當然是借出去的了,但是如果只是口頭的。沒有借據證明,那就尷尬了。
I. 相好時用女友的賬戶炒股,分手後,能要回股錢嗎
錢是你賺的嗎?如果是。你可以跟她協商,如果她不肯,而且金額大,可以通過法律解決
J. 女朋友跟證券中介機構人員炒股後,和我分手了,幫她炒股的人員說的他很有錢,一個月10幾萬,我該怎麼辦
你們已經分手了,我覺得你也已經仁至義盡了,你說也說了,勸業勸了,我覺得這已經夠了,你現在要知道你在他身邊現在以前沒有任何身份了,她做什麼你也干涉不了,主要你也不能去控制她的思想行動吧,管太多那叫多事,你現在應該要考慮的是你們合適嗎,她回頭了就算你再接受,能走出個結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