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丈夫背著我炒股欠債,該算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認定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條件,是一方借款是否用於家庭生活。只要是用於家庭生活的,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炒股的目的,就是為了家庭生活,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❷ 什麼情況下炒股會欠錢,你有欠一屁股債的經歷嗎
炒股只要是自有資金的情況之下是不會出現欠錢的,除非你借錢炒股的情況之下才會欠錢,下面分開跟你解釋;
股票虧損50%時候才賣出,等於你1100元虧損50%也就是虧了550元,減去你自有資金100元,你還欠證券公司450元以及杠杠利息的錢需要還給證券公司!這就借錢炒股才會出現欠錢現象!
炒股要閑錢投資,理性炒股,千萬別借錢炒股,不然一失足成千古恨!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❸ 一方擅自炒股欠下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屬於。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3)炒股欠錢欠誰的擴展閱讀:
相關案例:
原告李某與被告馬某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案,法院經審理後查明,李某與馬某原系夫妻關系,2016年8月2日經法院調解離婚,但未對財產進行分割。2017年3月4日,李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共同存款3萬元。
馬某辯稱,該款已取出還了賭債。法院認為,3萬元系二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是夫妻共同財產;馬某將3萬元用於償還非法債務,並非用於家庭生活,故李某分割該3萬元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故判決被告馬某給付原告李某1.5萬元及相關利息。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及《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及夫妻債務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基本精神,就是依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盡量不判、少判夫妻共同債務。
而依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首先就要明確非夫妻共同債務范圍。根據婚姻法等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共同債務不包括個人債務、虛構債務和非法債務,只有剔除這三類債務,才能切實保護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個人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債務個人之間在事實和法律上是否需要推定,可將個人債務區分為純正的個人債務和不純正的個人債務。
所謂純正的個人債務,主要有兩種情形:
個人婚前債務和夫妻分別財產制情況下的個人債務,這兩種情形下債務的產生與配偶沒有法律關系,無需進行法律推理。個人婚前債務產生於婚前,僅限於債務人本人以個人財產償還,責任財產范圍不能及於另一方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中另一方的份額。
夫妻分別財產制下的個人債務,依約定時間和內容的不同,又分三種情況:婚前約定分別財產制,則全部為個人債務;婚後約定完全各自所有的,約定後的債務為個人債務,約定前的為夫妻共同債務;婚後約定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則要根據具體的案情進行判斷。
所謂不純正的個人債務即第三人明知的單方債務,主要是可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因法律規定、當事人的舉證等原因,未能在具體案件中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依法被推定為個人債務。具體又包括五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夫妻約定分別財產制,債權人明知雙方約定。
第二種情形,夫妻共同財產制,舉債人與債權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由其本人負擔。
第三種情形,夫妻共同財產制,債權人有理由相信為夫妻共同債務,但該債務由單方簽訂且債權人未完成舉證。
第四種情形,夫妻共同財產制,債權人有理由相信為夫妻共同債務,但未簽字一方完成舉證證實與該債務無關。
第五種情況,夫妻共同財產制,債權人有理由相信為夫妻共同債務,但超出家事代理權范圍,系表見代理,事後未獲得另一方追認。
虛構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何謂虛構債務,未見有法律、司法解釋對其作明確規定。根據債的一般原理,債的產生原因有合同、侵權行為、單方允諾、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法定等。
在婚姻家庭領域,債務產生的最為常見的原因是合同、侵權和法定,合同之債如借貸,侵權之債如交通事故,法定之債如撫養、贍養等。司法實踐中,侵權或法定導致的夫妻共同債務絕大多數都會通過訴訟確定,當事人惡意串通進行虛構的可能性極小;
易引發虛構是合同,尤其是虛假借貸。因虛構債務沒有任何事實根據,故不受法律保護;參與虛構債務具有一定的違法性,應受到民事程序制裁或刑事責任的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66號,雷某某訴宋某某離婚糾紛案中,雷某某通過ATM轉賬及卡取方式,將夫妻共同財產19萬余元轉至案外人名下,後在離婚訴訟中對錢款去向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和說明。
法院結合案件事實及相關證據,認定雷某某所謂19萬余元系償還夫妻共同債務的主張是虛構債務行為,從而依照婚姻法第47條的規定決定對雷某某少分財產。
最高人民檢察院2016年發布的張某等訴顏某彬民間借貸糾紛案,法院亦認定張某訴顏某彬、顏某廣訴顏某彬民間借貸糾紛二案中分別存在顏某彬串通顏某廣、張某虛構債務的情形,故判決駁回顏某廣、張某的訴訟請求;
同時決定對顏某彬罰款2萬元,對張某、顏某廣各罰款1萬元;對顏某彬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予以少分。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刑法第307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與第三人勾結,虛構夫妻共同債務,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配偶的合法權益的,可能構成虛假訴訟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民法通則第84條第一款規定:「債是按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非法債務本身就違反了這一規定,根本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債」。司法實踐中,常見的非法債務主要是賭債、毒債、嫖資、行受賄款等,此類債務往往通過借條、借據等形式出現,以民事調解書、公證債權文書等形式予以合法化。
為了嚴厲懲處此類非法債務行為,在刑事審判中可以根據刑法第64條規定,採取沒收等刑法處罰措施,在民事審判中亦根據《補充規定》,一律不予支持當事人的相關訴訟請求。
為落實《補充規定》,《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對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夫妻一方舉債用於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向其出借款項,不予法律保護;對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舉債後用於個人違法犯罪活動,舉債人就該債務主張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的,亦不予支持。
❹ 股票賬戶給別人用,欠錢了誰還
賬戶里怎麼會欠錢呢》?至多沒有資金,無法交易啊
❺ 炒股票會欠錢嗎我總聽人說某某炒股欠了多少多少
炒股有可能虧錢,但是絕對不會欠錢的,股票退市最多把自己的本金虧完,因為現在的上市公司都是無限責任公司,公司破產債務就無法償還了,不會在向股東討債的。
❻ 我是一位單親媽媽 我炒股欠下了三十多萬的債務 又換有嚴重的憂鬱症 我每天都會哭 每天都想怎麼帶著兒
股市確實害了不少的人,但也不能因為虧了就想到死。像你這樣說炒股虧了就死,那麼去年一年中國最起碼一百多萬的人要死去。 知道自己有憂鬱症,那就治療,或重拾信心。再找一個工作,帶著小孩好好生活。債欠都欠了,你要是死了,你對借錢給你的人也是不好交待的。而且你還會給兒子心靈帶來陰影,你說想帶兒子一起去死,生他是你的權力,但他的生命你沒權力決定。別人收養你的小孩,讓你放心去死,那人家不是成了間接的殺人犯?這也是不人道的行為!
❼ 身份證被借去炒股欠了錢,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去炒股欠了錢?沒錢能買股票嗎??是你伯伯借錢去炒股虧了吧,即使是用你奶奶的身份證去開的股票帳戶,但借錢的是你伯伯,跟你奶奶沒任何關系啊,那些人怎麼追到你奶奶頭上了呢?
❽ 股票里的負債總額是不是指欠別人的債務
股東權益加上負債等於總資產,股東權益即凈資產,不過有些資產會貶值,比如廠房、設備和庫存,所以有時資產負債表看起來挺漂亮,但只不過是數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