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2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儲蓄國債(電子式)財政部公布是幾點開售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發行2012年第一期儲蓄國債(電子式)(國債簡稱:12儲蓄01,國債代碼:121701,以下簡稱第一期)和2012年第二期儲蓄國債(電子式)(國債簡稱:12儲蓄02,國債代碼:121702,以下簡稱第二期),現就第一期和第二期(以下簡稱兩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行
(一)兩期國債均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種,最大發行總額為500億元。第一期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5.58%,最大發行額為350億元;第二期期限為5年,年利率為6.15%,最大發行額為150億元。兩期國債發行期均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別於2015年3月10日和2017年3月1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二)兩期國債發行對象為個人投資者,單一賬戶每期最高購買限額為500萬元。
(三)兩期國債由38家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以下簡稱各承銷團成員)代銷,發行期結束後,發行剩餘額度由財政部收回。兩期國債基本代銷額度均為各期最大發行額的70%,剩餘額度為機動代銷額度。各承銷團成員基本代銷額度比例詳見附件。
(四)發行期內,各承銷團成員可向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債登記公司)櫃台中心系統連線,分別申請兩期國債的機動代銷額度,機動代銷額度的申請時間為發行期每日8:30—16:30。各承銷團成員申請機動代銷額度的單筆上限為各承銷團成員基本代銷額度的10%,同一期國債兩次申請時間間隔原則上不少於1分鍾。如遇通訊故障,可以採用手工應急的方式通過國債登記公司申請額度。各承銷團成員應根據實際銷售進度情況合理申請機動代銷額度。
(五)每日營業結束後,各承銷團成員應按照先基本代銷額度後機動代銷額度的順序計算當日實際銷售量,並將已經申請到但尚未售出的機動代銷額度全部退回櫃台中心系統。每日退回機動代銷額度數須手工和國債登記公司進行核對。如果某承銷團成員日終退回某一期國債機動代銷額度超過其該期國債單筆機動代銷額度申請上限的70%,次日自動停止其申請該期國債機動代銷額度一天,如果同一發行期內兩次出現此類行為,自動取消其申請該期國債機動代銷額度的權利。
(六)2012年3月15日營業結束後,各承銷團成員未售出的基本代銷額度與國債登記公司核對一致後全部調減為零。調減出的基本代銷額度全部轉為機動代銷額度,自2012年3月16日起接受各承銷團成員申請。
(七)公告公布日至發行開始前一日,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同期限金融機構存款利率,該期國債取消發行。發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同期限金融機構存款利率,該期國債從調息之日起停止發行,發行剩餘額度由財政部收回。
(八)兩期國債手續費均為發行面值的4.225‰,分配比例為:各承銷團成員4‰,國債登記公司0.15‰,中國人民銀行0.075‰。中國人民銀行手續費納入2012年部門預算,專款專用。
二、提前兌取
(一)投資者提前兌取兩期國債,各承銷團成員可向投資者收取提前兌取本金額1‰的提前兌取手續費。
(二)從2012年3月10日開始計算,持有兩期國債不滿6個月提前兌取不計付利息,滿6個月不滿24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180天利息,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滿36個月不滿60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60天利息。
(三)付息日和到期日前7個法定工作日起停止辦理提前兌取、非交易過戶等一切與債權轉移相關的業務,付息日恢復辦理。
三、債權託管
(一)兩期國債實行電話復核查詢下的二級託管體制。國債登記公司應通過債權復核查詢電話(400-666-5000)為投資者提供截至上一日的國債余額查詢服務。
(二)兩期國債個人債權託管賬戶實行實名制,具體辦法比照《個人存款實名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5號)。
(三)國債登記公司和各承銷團成員應嚴格按照要求完成相關債權數據的交換和核對工作,保證各自債權數據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資金清算
(一)兩期國債的發行款項分兩次上繳中央總金庫,繳款日期以到賬日為准,3月10日-3月18日的發行款於3月19日上繳,3月19日-3月23日的發行款於3月26日上繳,匯款用途欄內應註明機構代碼(機構代碼見附件)。
戶 名:國家金庫總庫
開戶行:國家金庫總庫
支付系統行號(同接受行行號):011100099992
第一期繳款賬號:277—12401
第二期繳款賬號:277—12402
國債發行款通過支付系統匯劃時,應使用CMT100格式報文(匯兌支付報文)。報文中「匯款人名稱」欄應填寫國債繳款人名稱及機構代碼;「業務種類」為「50」;附言為必錄項,填寫時需註明債券名稱及繳款批次。例:2012年第一期儲蓄國債(電子式)(第一次)。
(二)兩期國債提前兌取資金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與各承銷團成員採取定期清算方式,每月兩次,即:投資者提前兌取,各承銷團成員暫時墊付當期發生的兌付資金,並於每月15日和最後一日與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進行清算。如兩期國債某個業務截止日不是提前兌取資金一級清算日,則各承銷團成員與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間增加一次以該業務截止日為清算日的提前兌取資金一級清算,有關規則參照定期清算。
五、報表統計
發行期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應於規定的報表報送日下午3:00前,利用財政部內網系統或通過傳真方式,向財政部報送轄區內各承銷團成員分支行的兩期國債累計發行數額。規定的報送日為:3月12日,3月19日,3月26日,各規定報送的累計發行數據截止日分別為:3月10日,3月16日,3月23日。如某一期國債發行工作在上一個報送日前已經完成,後續報表無須重復報送。
聯系人:閻慧
郵箱地址:「CN=閻慧/OU=國庫支付中心/O=MOF@MOF」
電 話:(010)68552268
傳 真:(010)68552232
發行期間,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應於規定報送日下午3:00前,利用中國人民銀行NOTES電子郵件系統或傳真方式,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局報送轄區內各承銷團成員兩期國債累計發行數額。報送的有關規定同財政系統。
聯系人:張宏
郵箱地址:「$國庫局國債管理」
電 話:(010)66194065
傳 真:(010)66016442
國債登記公司應按照要求為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監控終端系統提供相關債權變動總量信息。
六、其他相關事宜
(一)國債登記公司和各承銷團成員應按照本文件有關規定在各自系統完成債券參數注冊,維護好系統工作參數,保障系統正常運轉。
(二)各承銷團成員應在報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全部地區和網點開辦國債發售業務。
(三)各承銷團成員及其分支機構要做好國債的宣傳和咨詢工作。各銷售網點在發行前和發行中均須以明顯標志明示本網點代理銷售國債,並配備專職人員對投資者提供現場咨詢服務,銷售結束時也須及時公示。
(四)各承銷團成員發行期內銷售儲蓄國債(電子式)的時間統一為8:30—16:30,各承銷團成員可根據各地網點實際營業時間推遲開始時間或提前結束時間,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其他業務的營業時間以各承銷團成員的實際營業時間為准。
(五)各承銷團成員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相關工作人員國債政策和業務技能培訓,精心組織國債銷售,盡力滿足投資者需求,同時保證國債銷售合理有序,不得提前預約銷售,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特定投資者(包括VIP客戶)優先出售。
(六)各承銷團成員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關於印發〈儲蓄國債(電子式)質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銀發[2006]291號)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質押貸款業務。
各地財政廳局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轄區內兩期國債銷售的監管工作,積極宣傳,認真檢查,保證兩期國債順利發行。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儲蓄國債(電子式)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財庫[2009]73號)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公布實施<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業務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中債字[2009]51號)有關規定執行。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㈡ 2018年國債利率表
2018年國債利率三年期票面年利率4%;五年期票面年利率4.27%。
具體利率以財政部公告為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8年第116號》第一條:第五期和第六期國債(以下統稱兩期國債)最大發行總額360億元,其中,第五期期限為3年,最大發行額180億元,票面年利率4%;第六期期限為5年,最大發行額180億元,票面年利率4.27%。
(2)2018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國債擴展閱讀:
國債的優勢
1、安全性極高
國債的發行是以一個國家的信用做背書,除非這個國家不存在了或者發生了極其重大的事件,不然國債是具有很強的法律效應的,是一種保本保息基本上沒有風險的債權投資方式。
2、門檻較低,比較靈活
同期限的理財產品裡面國債的收益跟銀行的大額存單差不多。但是銀行大額存單的門檻就比較的高了,一般20萬起存。而國債門檻100塊就能投資,從這一點來說國債就比較親民了。
3、國債具有較強的流動性
記賬式國債可以到上交所、深交所、銀行櫃台上市流通,其價格由市場決定。國債其自有的特殊屬性決定了它的市場價值,國人都比較信任國債,於是國債在市場上也比較容易流通。
㈢ 2018年國債利率是多少
2018儲蓄國債三年期票面年利率4%,五年票面年利率4.27%
㈣ 現在定期存款好還是買國債好
國債分為憑證式國債、記賬式國債和儲蓄國債(電子式)三種:
憑證式:到期兌付:憑證式國債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不扣利息稅,逾期不加計利息。
提前兌付:應計利息=提前兌付本金*提前兌付分檔利率*(自起息日對月對日計算的整年數+不足整年的剩餘天數/當年計息年度實際天數)。
例:2005年6月1日起息,2007年6月8日提前兌取,實際持有天數為2年+7天。提前兌付時,必須一次性全額兌付,並按兌取本金的1‰收手續費。
記賬式國債收益包括三部分:
持有期間的利息收益;
記賬式國債付息方式採用年付或半年付,利息再投資可以獲取再投資收益;
資本利得:記賬式國債價格由市場利率和供求關系決定,低買高賣可以獲取價差收益;同理,也可能會相反操作帶來損失。
儲蓄國債:以財政部相關規定及各期儲蓄國債發行公告為准。一般情況下儲蓄國債利率高於同期限的整存整取定期利率。
㈤ 發行嗎中國銀行每月都會發行國債嗎
中國銀行並不是每個月都要發行國債,國債財政部發行的,商業銀行只是代辦或者承銷,具體情況可以看財政部和各銀行的公告。
㈥ 2018國債利率是多少
第一期為4%,第二期為4.27%。
兩期國債計劃最大發行總額為300億元,其中第一期為150億元,期限為3年期,票面年利率為4%;第二期為150億元,期限為5年期,票面年利率為4.27%。
投資人購買的兩期國債從購買之日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逾期不加計利息。
兩期國債按照面值向個人發行,為記名國債,記名方式採用實名制,可以掛失,可以提前兌取和辦理質押貸款,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轉讓。
2018年10月10日,財政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順利發行50億元人民幣國債,其中面向機構投資者增發45億元,面向國外中央銀行和地區貨幣管理當局增發5億元。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為此次面向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國債的獨家發行及交存代理、財務代理。
此次發行50億元人民幣國債是對2018年7月份2年期和5年期國債的增發。
其中,面向機構投資者增發45億元,包括2年期30億元、5年期15億元,中標價格均為100元,收益率分別為3.65%、3.80%;面向國外中央銀行和地區貨幣管理當局增發5億元,包括2年期3億元、5年期2億元,發行價格為同期限國債中標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