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隨行就市都是指凈價的,凈價准確的表示了債券價值。比如說我在T日以100元的凈價的債券 價格顯示的是如此 但是清算的價格是凈價在加上從這個債券起息日到我買的這天的利息 清算的價格就是全價
凈價只反映本金市值的變化,利息按票面利率以天計算,債券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而實際買賣價格和結算交割價格為全價。銀行間債券市場已於2001年7月開始實行凈價交易,滬深交易所市場也於2002年開始實行凈價交易。凈價和全價的關系,見下表:
凈價 = 全價 - 應付利息
全價 = 凈價 + 應付利息
應計利息額 = 票面利率 ÷365天×已計息天數
在凈價交易條件下,由於交易價格不含有應計利息,其價格形成及變動能夠更加准確地體現債券的內在價值、供求關系及利率的變動趨勢。通過凈價交易,有利於投資者對於市場利率走勢和債券交易決策做出更為理性的判斷。
㈡ 買賣記賬式國債時顯示的成交價和全價是什麼意思
記帳式國債的交易是按凈價交易全價交收的。也就是說你在交易010411時,交易價格要100.05來買,在結算時系統自動會按102.73來算。多出來的部分實際就是上一年度付息後到購買時的持有期利息。這個國債已經沒有投資價值了,不建議購買。
㈢ 求債券全價
如果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的話,債券全價就是103元,如果是分期付息債券的話,債券全價=103-1.37=101.63元。
㈣ 債券結算價全價是什麼與買入價什麼關系
結算價=買入全價+手續費,其中
買入全價=買入凈價+應付利息
在通常的交易系統中,人們看到的買入價和賣出價都是指的凈價而不是全價。
㈤ 債券買入凈價和全價是什麼
凈價是指扣除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後的債券價格。全價等於凈價加上應計利息。
債券買賣資金採用全價法交割
買入全價=買入凈價+應計利息
賣出全價=賣出凈價+應計利息
㈥ 為什麼國債的買入全價和賣出全價不一樣
這個問題我不能具體告訴你數值,因為在各個二次流通市場上,買入與賣出的價格會有差距,也正是因為這樣,很多投資者會選擇較低價買入的,在另一個交易市場以較高價賣出。比如你在紐約市場買入,在香港市場賣出,都是可以的。
㈦ 債券的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是什麼意思
凈價交易是指在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並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凈價交易條件下,由於交易價格不含有應計利息,其價格形成及變動能夠更加准確地體現債券的內在價值、供求關系及市場利率的變動趨勢。
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是指按凈價進行申報和成交,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
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
1、應計利息額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額。從「起息日」當天開始計算
利息。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債券是指發行票面利率;浮動利率債券是指本付息期計息利率。
3、年度天數及已計息天數:1年按365天計算,閏年2月29日不計算利息;已計息天數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實際日歷天數。
4、當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時,計算機系統按每百元利息額的精度(小數點後保留8位)計算;
交割單所列「應計利息額」按「4舍5入」原則,以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列示。
5、交易日掛牌顯示的「每百元應計利息額」是包括「交易日」當日在內的應計利息額;若債券持有
到期,則應計利息額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當日)的應計利息額。
實行凈價交易時,報價系統和行情發布系統同時顯示凈價價格和應計利息額。債券凈價交易以每百元債券價格進行報價,應計利息額按每百元債券所含利息額列示。
舉例說明
假設從 10月13日開始實行凈價交易,如果A債券在 10月10日的收盤價是109.20元,那麼實行凈價交易後,應將此收盤價轉換成凈價交易的收盤價作為 10月13日開始實行凈價交易的「開盤參考價」。如果該債券 10月10日的應計利息額為0.59523287元(應計利息額的計算保留小數點後8位,根據四捨五入原則,實際顯示保留到小數點2位),則該債券 10月10日 凈價交易的收盤價= 10月10日 的收盤價-當日到期的應計利息額。所以,A債券 10月13日實行凈價交易的開盤參考價為108.60元。
在 10月13日,如果當日A債券凈價報價為108.70元,投資者買賣時就應以108.70元為參考價格來申報委託交易,交易後產生的「成交價」以凈價表示。但結算價仍是全價,即凈價加上應計利息才是實際的結算價。通常投資者的交割單上會分別列明結算價、成交凈價及應計利息額。假設 10月13日 的應計利息額為0.59593287元,則結算價為109.29593287元。
㈧ 國債全價如何計算
全價=凈價+應計利息
4月21日,010110
現價98.97元,應計利息1.6892,所以你每張售出能回款:100.6592
㈨ 國債買賣中的一些價格是什麼意思
國債凈價交易是一種在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並成交的交易方式。也就是說,將國債成交價格與國債的應計利息分解,讓交易價格隨行就市,而應計利息則根據票面利率按天計算,從而使國債的持有人享有持有期間應得的利息收入。
因此,在凈價交易條件下,由於國債交易價格不含有應計利息,其價格形成及變動能夠更加准確地體現國債的內在價值、供求關系及市場利率的變動趨勢。
早在1993年,財政部首次通過19家國債一級自營商藉助STAQ系統採取過凈價交易方式,而且制定了一些規則,積累了一些經驗。所以,凈價交易在我國並不是新鮮事物,只是如何進一步研究其適用范圍與必要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