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本年實現利潤總額2000萬,其中包括國債利息收入25萬,營業外支出有15萬為稅收滯納金罰金,所得稅
會計利潤 =2000萬元。但 應納稅所得額 不等於 2000萬元,需要調整。
國債利息收入 免徵企業所得稅; 稅收滯納金罰金 須在 「稅後扣除」。
所以,應納稅所得額 = 會計利潤 - 國債利息收入 + 稅收滯納金罰金 =2000萬-25萬 +15萬 = 1990萬元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 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 1990 *25% =497.5萬元
企業 凈利潤 = 會計利潤 -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2000-497.5 = 1502.5萬元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凈利潤 * 10% = 1502.5 * 10% = 150.25萬元
B. 營業利潤包括國債利息嗎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營業利潤。
國債利息收入屬於投資收益。
2006年財政部頒布的新企業會計准則-30號財務報表列報中已對營業利潤進行了調整,將投資收益調入營業利潤,同時取消了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的提法,補貼收入被並入營業外收入,營業利潤加經營業外收支調整即得到利潤總額。
C. 國債利息收入包括在利潤總額里嗎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營業利潤, 國債利息收入屬於投資收益。
D. 在求公益性捐贈可抵扣額時,年度利潤總額包括國債利息收入嗎
年度利潤總額中包括國債利息收入。
國債收入是免企業所得稅的。
E.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營業利潤嗎
由於國債利息收入免稅。因此企業對購買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在會計上應計入投資收益並構成利潤總額,但計稅時應調整。
F. 計算會計利潤時,國債利息收入要算在收入里嗎
樓主:我覺的你可能混淆了一個概念,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而不是企業的收入總額。收入總額概念: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
而應納稅所得額的概念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國債利息收入即為不征稅收入,當然要減除了。
因此:
計算收入總額時先加進去(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作為免稅收入減去。
G. 企業國債利息的收入,應計入利潤總額嗎
是的,是要計入利潤總額,但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是可以剔除,他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屬於免稅收入)。
H. 營業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嗎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營業利潤中,屬於投資收益。
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相對於企業經營國債的所得,即在二級市場上買賣國債的所得而言,前者免稅,後者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持有的除國務院財政以外部門發行的債券利息收入不免稅。如企業持有的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持有的各種企業債券利息收入不免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明確規定,債券利息收入應計入收入總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企業在二級市場上轉讓國債所取得的收益以及企業代銷國債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均不屬於國債利息收入,均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