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轉債交易單位是多少
可轉債的買賣單位是「手」,1手等於1000元面值(10張),在買賣時必須嚴格按「手」為單位申報。
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用公式表示為:轉換比例=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價格。用公式表示為:轉換價格=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比例
(1)債券交易的計量單位為擴展閱讀:
轉換價格修正發行公司在發行可轉換債券後,由於公司尚未送股、配股、增發股票、分立、合並、拆細及其他原因導致發行人股份發生變動,引起公司股票名義價格下降時而對轉換價格所做的必要調整。
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採用市價法的理由是,債券轉換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動,且市價相當可靠,根據相關性和可靠性這兩個信息質量要求,應單獨確認轉換損益。再者,採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原則。
㈡ 債券的交易單位是多少
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
「手」是外匯交易的單位,英文為「lot」。這個翻譯來源於老香港的股票市場,老香港股票市場還是做市商的時候,當時沒有實行電子交易,買股票的人都在一個大廳里,就跟拍賣會一樣,競價買賣股票,當有人報價的時候,就舉手,然後喊出自已的價格,後來對買賣的數量做了規定,如果不另做說明,則一次舉手買賣100股,於是漸漸的演變成以「手」做為單位來買賣股票,後來實行電子交易,則「手」做為單位則一直沒有改變,中國大陸有了股票市場之後,則將「手」的概念引入內地。後來中國有了外匯交易之後,則將此概念又引入外匯市場,於是將外匯買賣的單位也稱為「手」。
外匯的一手代表100000基礎貨幣,而不是100000美金。如果你的基礎貨幣是美金,則一手代表100000美金,如果你的基礎貨幣是歐元,那一手則代表100000歐元了。
㈢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回購交易單位為債券面額1萬元』的交易單位是什麼意思
交易單位就是「債券面額」,即債券所標識的面額,債券面額的最小單位為百元。
每百元債券面額的價格在一級市場通過招標由投標者或直接由發行人確定。如財政部「2011年記帳式貼現(三期)國債」與2011年7月8日招標發行,發行價格為人民幣98.211元,實際發行量為117.6億元。
每百元債券面額的價格通過二級市場的交易體現,就是你問的情況,因此交易時應與交易對手方明確交割價格。如「2011年記帳式貼現(三期)國債」每百元面值的債券價格為98.5或101.4元,影響該價格的因素包括經濟形勢、資金面情況、同類債券的供需等。
㈣ 債券的最小交易單位是多少
債券交易是按手為計算單位,1手為10張,每張是100元面值。
㈤ 債券交易規則有什麼
債券的交易規則主要包含以下3點:
1.債券實行T+0交易,即當日買入的債券,當日即可賣出
2.債券交易的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值的價格」
3.申報時以張為單位,10張及其整數倍申報
㈥ 為什麼有些債券的成交量是以股來單位呢例可轉債,新質押式國債回購 深圳的債券成交量是以什麼為單位的
債券交易習慣上是用張來計算的,至於你所說的股作為單位一般是你所在的券商的交易系統設置不完善,在交易過程中的提示顯示是用股來作為單位。
雖然可轉債可以把債券轉為股票,但其可轉債交易實際上是作為一種具有嵌入式期權性質的債券進行交易,故此可轉債也是用張來計算的。
至於交易行情所顯示的成交量一般是顯示債券成交的手數,債券每手是10張作為計量單位,無論是質押式債券回購、可轉債、分離債、公司債、企業債、國債這些在交易行情中都是用每10張為一手的手數進行行情成交量的顯示。
㈦ 債券的交易單位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單位為張,10張=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張或其整數倍。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需一次性委託賣出。
㈧ 可轉債交易單位是多少
可轉債的發行面值都是100元1股,1手是10股,也就是說1手是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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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債券交易以人民幣多少為一張
1000元。
債券現貨交易集中競價時,其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易單位為手,人民幣1000元面值債券為1手;
(二)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值債券的價格;
(三)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
(四)申報數量為1手或其整數倍,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萬手;
(五)申報價格限制按照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
㈩ 國際債券目前以什麼貨幣作為計量單位
國際債券(international bonds) 國際債券是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家組織為籌措和融通資金,在國外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外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 國際債券的重要特徵,是發行者和投資者屬於不同的國家,籌集的資金來源於國外金融市場。 國際債券的發行和交易,既可用來平衡發行國的國際收支,也可用來為發行國政府或企業引入資金從事開發和生產。 依發行債券所用貨幣與發行地點的不同,國際債券又可分為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
(1)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
A.外國債券是指借款人在其本國以外的某一個國家發行的、以發行地所在國的貨幣為面值的債券。外國債券是傳統的國際金融市場的業務,已存在幾個世紀,它的發行必須經發行地所在國政府的批准,並受該國金融法令的管轄。在美國發行的外國債券(美元)稱為揚基債券;在日本發行的外國債券(日元)稱為武士債券。 B.歐洲債券。歐洲債券是借款人在債券票面貨幣發行國以外的國家或在該國的離岸國際金融市場發行的債券。歐洲債券是歐洲貨幣市場三種主要業務之一,因此它的發行無需任何國家金融法令的管轄。
根據發行對象和發行市場的不同,國際債券的計量貨幣當然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