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什麼工作是「上班就是炒股,炒股就是上班「
專門炒股的人就是。但上班不一定就會有報酬的,甚至可能會虧錢。
㈡ 證券公司上班的人能炒股票嗎
原則上不能
不得以獲取投機利益為目的,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證券買賣活動。證券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獲取投機利益從事證券買賣活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規定,而且會侵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助長證券市場投機風氣,可能會引發證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動。
㈢ 在證券公司工作可以偷偷炒股嗎
不需要,可以光明正大的炒,國家只是規定證券分析師以上的高管人員不可以炒,而且也只是名義上的規定,實際並沒有嚴格執行,因為如果真的不想以自己的名義炒,完全可以以別人的身份證開戶來做股票,沒有任何影響;
至於證券公司的一般人員,更是可以隨心所欲的做股票了。
㈣ 請問一般上班的人是怎麼炒股票的,主要是時間問題
炒股票不一定就要整天盯著股票的,除非是短線或者炒權證那些,才要盯著股票.大部分人都是買了股票,每天抽個時間看看就行了,到了自己的目標價位就買賣了.
上班的時候,可以上網的話就到各大網站財經頻道查詢股價了,不能上網,那就打電話也可以查詢的.
㈤ 在股票公司上班怎麼樣
股票公司也分很多種,比如證券公司,投資咨詢公司,還有一些不正規的配資公司。
金融行業跟錢打交道,監管比較嚴格,一般是持證上崗,並且公司和從業人員的信息都有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的官網上公示。
從業人員的照片、基本信息都是可以查詢到的,如圖所示:
目前法律已經明文禁止配資炒股了,但是仍有一些投資者以賭徒的心理,不惜高利借錢投入股市,從而推動了場外配資的發展,因為不是依法成立的正規公司,監管不嚴格,操作上或多或少會帶有詐騙的性質(就我接觸的配資公司而言)。
決定進入這個行業就可以先准備從業證書的考試,一年有好幾次考試機會,只要考過《基礎知識》和《法律法規》就可申請一般從業資格證書了。
前期一般是從客戶經理做起(就我現在的職位),偏銷售性質,接觸的業務還比較多,但需要我們自己去找客戶,這算是一個大問題了,有客戶,才有業績,有業績才有工資,金融行業的層地,底薪都是很低的,主要靠業績提成。
很多金融專業的畢業生首選進入券商行業,沒有工作經驗,沒有人脈資源,日復一日的搭建渠道,前期還看不到成效,堅持一兩月就換行了,其他公司也是如此,所以這個行業永遠在招人。
㈥ 在證券公司上班,父母可以炒股嗎
在證券公司上班,父母當然可以炒股,無論是誰,只要是個成年人,有自己的資金就可以進行炒股。
在證券公司上班有最大的好處就是接觸到各種證券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對於你長期工作方面是很有幫助的,而且你對這一行的了解也會越來越深刻。為了加深業務的熟悉和行業的了解,你自己可能就會在裡面有炒股的行為。當你對炒股信息有很大的了解之後,你可以推薦給其他人去嘗試,但是炒股這種東西,大部分人都是會輸的。所以不建議自己帶著家人一起炒股,這樣的風險實在太大,容易出現家庭矛盾。
在證券公司上班,父母炒股是可以的,並沒有這方面的嚴格規定。
㈦ 我在一家炒股票的公司上班,上了4天班。我不做啦,去問工資, 他們公司的人不給我工資,還說必須上滿
基本上是沒有希望啦。以後入職前就要了解清楚
㈧ 我弟弟明天去廣州一家炒股公司上班,靠譜嗎
現在很多證券公司都是以炒股為賺錢工具的,有的人在裡面上班幹得好發家致富的也有,有的人在裡面碌碌無為的也有,沒法判定這種炒股的公司靠不靠譜,我認為它能夠按時並且按照招聘工資發放要求給你發工資就算靠譜。看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何況你根本沒有提供任何有關這家公司的具體明細。這個誰都沒法判斷哦。
㈨ 如果你發現員工上班時間炒股的話,你會選擇辭退嗎
一、如果這是員工第一次犯這樣的錯誤,那麼我不會選擇辭退,我會選擇好員工單獨談一談,讓他了解到自己的問題,給他一個機會改正。
公司規定上的犯錯次數一般不會超過三次,超過三次以後,要麼員工選擇自動離職,要麼公司選擇辭退員工。辭退的理由也很簡單,員工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培訓後重新再教育,依舊沒有任何改變的狀態,是對工作不負責任的一種行為。大多數員工是害怕被辭退的,因為他們在尋找下一份工作的時候有可能會進行背景調查,而背景調查就會發現他們被辭退的原因。
㈩ 我要去證券公司上班,可是我開戶炒股了,怎麼辦
可以轉讓給親人,只要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內不直接持有、買賣股票就可以。
《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證券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證券經紀人不得有下列行為,其中第一條就是替客戶辦理賬戶開立、注銷、轉移,證券認購、交易或者資金存取、劃轉、查詢等事宜。
(10)炒股票公司上班擴展閱讀:
2017年5月,浙江證監局下發通知,因浙商證券在防範員工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代客操作等方面,存在內控制度不健全、合規管理落實不到位、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浙江證監局要求,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要對公司全體員工是否存在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行為進行全面檢查並整治,於2017年5月31日前向浙江證監局提交檢查和整改報告。
浙商證券江蘇分公司員工蘇海明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從事經紀業務營銷活動過程中,存在私下接受多名客戶委託買賣證券的行為。浙江證監局認為,浙商證券對客戶金光華的異常交易監控預警信息處理不到位,客戶回訪工作未能起到及時發現並糾正員工違法違規行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