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需要很多字才能闡述清楚啊 具體可以參看貨幣銀行學或者貨幣金融學的書籍 我大致說說吧 產出由有效生產力決定 利率是資金的價格 解決這兩個問題關鍵就是落腳到如何影響資本與勞動力的結合與資金的供求關系
希望採納
Ⅱ 政府向央行出售債券,然後拿這些錢增加公共支出,增加了貨幣流通,到底是貨幣政策還是財政政策
本來政府通過發債在市場上融資並增加公共支出是屬於積極的財政政策,但是債務如果不是在市場上向私人機構或個人出售,而是直接賣給央行, 這是政府債務的貨幣化,相當於央行直接增加增加了銀行體系的貨幣,是貨幣政策的范疇了。而政府向私人機構或個人出售債券並沒有增加銀行體系的貨幣供給,所以沒有貨幣政策的參與。
Ⅲ 為什麼在公開市場出售政府債券是緊縮性貨幣政策
您的問題,規范來說應是,中央銀行利用公開市場業務操作進行正回購,即央行與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將央行自己所持有的國債按照面值賣出,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後,再將這部分國債買回,央行按中標利率支付的利息,就是這段時間內資金的使用成本。
央行按規定的期限(一般為28天、91天等)實施正回購出售國債時,參與公開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要將其在央行准備金賬戶中的超額准備金劃轉給央行,用於購買這部分國債。商業銀行在央行的准備金賬戶中准備金是分兩部分的,一是按期核繳的法定存款准備金,而多於法定存款准備金數額的部分,就是超額存款准備金。超額存款准備金用於商業銀行同央行或其他商業銀行業務結算或往來。而法定存款准備金必須按一般存款賬戶存款余額核繳,不得動用。而正常情況下,該商業銀行的存款業務肯定是不斷增長的。當下一期法定存款准備金按當期一般存款賬戶余額核繳時,由於先前該行與央行在公開市場業務時購買了央行出售的國債,超額准備金被佔用,甚至其在央行的准備金賬戶內的准備金余額有可能達不到法定存款准備金額度標准,只得大量上繳准備金,充實其在央行的准備金賬戶。
這樣一來,該商業銀行能用於貸款的頭寸就減少了,只得減少新增貸款的額度。也就是說,央行利用公開市場業務中的正回購,回籠了一定量的資金;又同時利用了存款准備金制度限制了商業銀行後期發放新增貸款的能力,減少了貨幣供應量。所以,是有時效性的緊縮性貨幣政策。這是因為,隨著正回購的到期,這部分資金又迴流到商業銀行在央行的准備金賬戶中,這時商業銀行在下一期可相應的減少准備金的上繳數量,適當增大新增貸款額度。
Ⅳ 發行債券賣給居民是屬於緊縮性貨幣政策嗎
兩個錯誤。
1.發行債券,屬於財政政策。
2.擴大發行債券規模,才是擴張性財政政策。
3.光發行債券,看不出是擴張還是緊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