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外做詐騙被抓後被遣送回國會關在什麼地方
派出所
B. 在國外被遣送回國面臨什麼處罰
被遣送回國人員,要看你觸犯的是哪方面的法律問題,但在遣送回國後,時效期內有申訴的權力,關鍵還是要看問題出在哪裡?加符號的十五個字,要解答你的問題,那就必須找神仙了。
C. 在國外非法滯留被遣送回國的人。是三年之內不可以出境嗎
在國外非法滯留被遣送回國的中國公民自遣返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之內不予簽發出境入境證件,即不可出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第七十五條規定,中國公民出境後非法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被遣返的,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收繳其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證件簽發機關自其被遣返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予簽發出境入境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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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四)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
D. 有關於在國外被遣送回國的問題(很急高分懸賞)
那叫做遣返,不過不一定那麼嚴重。移民警察盤查、拘捕、遣返及保釋程序
2005-03-02
1、移民警察盤查,拘捕程序:
移民警察在盤查外籍勞務人員時,勞務人員應主動出示自己的護照及有效工作簽證(B-1)。勞務人員還應注意,自己的簽證上都寫有自己工作的公司的名稱,如果被發現在其他公司的工地工作,將被視為非法務工而被遣返。如果勞務人員的護照丟失,但他們仍有有效的工作簽證,同時沒有非法務工。他們應當要求自己的僱主或律師出具一份說明信並留下聯系電話,以便警察確認其身份。
對於確認合法的勞務人員,他們將被當場釋放;一時無法確認的勞務人員將被帶到移民警察局接受調查。在那裡,以色列內政部代表將負責調查該名勞務人員的來以情況、在以身份、所工作的公司等情況。以色列內政部的電腦系統記錄有所有在以外籍勞務人員的資料。這一調查時間為3天。調查結束後,內政部會決定是將當事人釋放,還是送進監獄待遣返。被送進監獄的勞務人員會讀到一張中文說明書,說明他們為什麼會被關押及後續的程序。
入獄後14天內,當事人有權見監獄法官(由司法部派出)。當事人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離開以色列,如僱主拖欠工資,僱主有虐待行為等,應藉此機會向法官提出。法官將做出暫緩遣返還是維持內政部決定的判決,同時視情要求以色列的某一政府部門協助當事人維護其合法權益(比如要求勞工部協助追討拖欠的工資)。當事人應請能說希伯來語或是英語的獄友協助做翻譯。
2、合法化
工人入獄後,如果持有有效護照,警方會優先考慮是否將當事人合法化。如果當事人持有有效護照,並滿足在以工作時間不超過54個月,無犯罪記錄,無拒捕情節,入獄後同警方合作,提供自己的個人資料及證件等條件,警方將讓以色列僱主與其商談。如僱主同意僱傭,當事人將獲得繼續在以色列工作的機會。
註:獲得合法化機會的工人,新僱主一般會要求工人先支付一筆簽證費,但這筆錢應當是由僱主支付。工人可以暫時付錢,自己做個記錄;待出獄後工作到期准備回家時,可以通過律師或工會等組織向僱主索賠。
3、遣返
如果當事人沒有護照,警方將會將其資料提供給大使館,由其頒發回國證明供其回國。工人應在警方要求填寫的中文申請表上寫清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護照號碼、家庭住址及家庭電話、父母、妻子的姓名(即使已去世也要提供);這些資料有助於使館盡快查明身份,頒發回國證明。
註:工人在獄中享有通話自由,可以持用自己的手機或是使用監獄的公用電話。但是如果當事人拒絕同警方合作,比如不肯提供個人資料等,警方將沒收其手機,不允許他使用電話。
4、保釋
法官判決保釋的工人,需交納1到3萬謝克的保釋金,保釋期間不能工作,按期離境的可以在機場取回保釋金。
工人可以找律師協助做保釋,但應注意,律師一般不是單純做保釋,他們一般是看準工人有些諸如僱主拖欠工資的案子可以索賠,才會承諾給工人辦保釋。好的律師不應提前要求支付律師費,工人可以同律師協商,在自己有關的索賠案件了結後,從賠償金中按比例支付律師費。這個比例通常為25%。
E. 在國外被當地移民局遣送回來的程序
我自己在英國,身邊有很多偷渡過來的朋友,他們主要面臨的問題就是沒有合法身份,相應的不能找正式工作,不能合法租房,不能簽手機,不能保稅。。。等等,一般偷渡的都是在中餐館打黑工,中餐館包吃住,所以其實通常情況下不會被抓到,大多數人黑了14年以後就直接轉
合法身份了
如果真的遣送的話,不會送交公安,把你轟走而已,如果沒錢還會給你買機票。
F. 在國外犯法被遣返回國之後會怎麼樣 回到自己國家就什麼事都沒了本國不會處罰
1、國外不認為中國公民行為屬於犯罪而遣返。回到國內不處罰
2、國外認為中國公民行為屬於犯罪而遣返。回到國內交由本國國內處罰(雙方簽訂了司法引渡或者外交豁免權而無法在當地處罰)。
3、國外認為是犯罪並已經處於刑罰再遣返。如果國外量刑大於國內法定刑。回到國內不再罰。
4、國外認為是犯罪並處於刑罰再遣返。如果國外量刑少於國內法定刑。回到國內按照國內法律繼續執行。但要對應減去在國外受罰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條 屬地管轄權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第七條 屬人管轄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第八條 保護管轄權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第九條 普遍管轄權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第十條 對外國刑事判決的消極承認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一條 外交代表刑事管轄豁免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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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之一 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責任
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G. 去國外旅遊,滯留在當地,之後被遣送回國,到海外有什麼事如果是自己回國又怎樣
在國外非法居留會被無償遣返回國,當你被移民局抓到的時候,他們會問你自己買機票回家,還是他們送你回家,這里就涉及到你限期入境時間長短。如果自己掏錢回家限期入境時間短,如果他們辦理首先關你2-3個星期在說,在找個最便宜的航班送你回家,限期入境時間比較長。自己回國就比較有人權些,不用受不必要的身心創傷。
H. 在國外被中國警方遣送回國,查證被冤枉,還可以入進被抓的國家嗎
只要是冤枉的,返回遣送國應該沒問題,具體情況應咨詢一下公安及大使館等機構。
I. 在國外被當地移民局遣送回來的程序......
首先,如果非法的移民或滯留被抓到,大家一般都是一句話也不會說的,亞洲人,有時候在他們的眼中都是長的一個樣,所以造成很難辨別這些不法分子的國籍,按照歐洲的法律規定,如果辨別不出來的話,一般會給以這些人1.2個月的適宜期,在人家納稅人的監控中,那些高昂的費用根本不可能用於和這些分子周旋,所以當地的執法人一般都是直接把這些人放了,但這所謂的1.2月的人性關懷已經是給了這些不法分子足夠的時間緩和解決一些問題了!~
而象美國狠一點的話,一般都是聯系國內的部門直接送的北京的,其實送回來的話,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在北京這些人會經過1.2天的黨的思想教育,就把他們放了,有的人直接回家,
J. 在國外違法被判刑,回國後還要被追究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一條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
(10)在國外做炒股被遣送回國了擴展閱讀: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第八條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