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對小微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20年4月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落實落細今年以來出台的支持企業政策措施,助力企業渡難關;在減稅降費方面,採取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增值稅、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延長交通運輸和餐飲住宿等企業虧損結轉年限、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緩繳住房公積金、免收收費公路通行費、降低企業用電用氣價格等措施,加上去年減稅降費政策翹尾,這些可為企業減負1.6萬億元。同時按程序提前下達今年地方政府專項債額度1.29萬億元。在金融支持方面,通過3次降准、再貸款再貼現向金融機構提供3.55萬億元低成本資金,用於向企業發放低利率貸款,另外截至3月底已對約8800億元企業貸款本息實行延期。下一步,要在擴大實施前期有效政策基礎上,多措並舉加大積極財政政策實施力度,並抓緊按程序再提前下達一定規模的地方政府專項債。研究進一步加強金融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支持。幫扶製造業和服務業企業緩解房租、用工等成本壓力。
應答時間:2020-12-1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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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微企業金融債指的是什麼
當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扶持實體經濟成為了銀行資金投向重要方向,而通過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成為了重要的手段之一。
金融債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小微企業金融債就是銀行等獲銀監會批准,發行專項用於小微企業貸款的專項金融債。
(2)什麼叫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擴展閱讀:
按不同標准,金融債券可以劃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兩種: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值的差額,則稱為貼現金融債券。
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2)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
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元、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一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
3. 發改委排查企業債,違規債券多嗎
2017年12月2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開展2018年度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督檢查和本息兌付風險排查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省級發改委對轄區內已發行、仍處於存續期的全部企業債券組織開展專項檢查,並於2018年1月20日前上報國家發改委。
「發改委對地方政府還有較大的控制力,因為依舊有較多項目的審批權歸屬發改委,並且還有一些專項資金。所以地方政府是不敢出現違約的。」
4. 集合票據和集合債券有什麼區別
1、這兩種債券的審批核准程序和監管所屬部門不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申請發行採用審批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進行監管審批;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的發行申請採用核准制,由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進行核准。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審批通常需從省級地方政府(地方發改委)報送到中央政府(國家發改委),這段時間往往需要1年左右才能獲得上級關於申請的批復;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只需要經過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核准通過即可,一般周期在2-3個月左右,發行申請時間大大短於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准備時間的長短影響著融資成本的高低,集合票據能夠以較短的時間通過預發行環節,從而幫助中小企業降低融資成本。雖然集合票據晚於集合債券上市發行,但其在融資成本上的優勢讓其後浪推前浪,較集合債券發展的更為迅速。
2、在擔保增信方面,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採用了擔保加償債風險准備金的「雙保險」模式,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只採用了外部擔保模式。在我國擔保體系仍處於發展初期的環境下,擔保資源仍較為稀缺。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的擔保加償債風險准備金模式使其能夠更加容易突破擔保環節的限制,獲得外部增信,從而完成發行工作。
3、在資金用途和融資市場方面,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需要明確特定用途,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則沒有特殊要求。在發行期限方面,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屬於中長期債券,一般為3~5年,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為中短期債券,一般為1~3年;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面向股票交易所,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面向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活躍程度要高於交易所的債券市場,這導致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的發行渠道要好於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基於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在運作的靈活程度等多個方面要優於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這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現階段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無論是在發行次數,還是從累計融資規模方面都要明顯優於中小企業集合債券。
5. 如何看待發改委排查企業債
2017年12月2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開展2018年度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督檢查和本息兌付風險排查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省級發改委對轄區內已發行、仍處於存續期的全部企業債券組織開展專項檢查,並於2018年1月20日前上報國家發改委。
此外,國家發改委還要求加強企業債券存續期的監督管理,重點針對信息披露與中介機構的盡職情況,部分創新類債券品種的合規情況、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程序的合規情況等。其中,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下稱小微債)、項目收益債被點名要重點監管。
6. 中小企業為什麼要上新三板
中小企業要做大、做強,首先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中小企業因為抗風險能力差,可以抵押的實物資產有限,少有銀行願意接受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股權質押、訂單質押、倉單質押、保單質押,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中小企業一直缺少利用金融杠桿做大做強的平台。
2013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3〕87號),明確為中小企業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動產質押、股權質押、訂單質押、倉單質押、保單質押等抵質押貸款業務;推動開辦商業保理、金融租賃和定向信託等融資服務。適當放寬創業板市場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准入標准,盡快啟動上市小微企業再融資。建立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稱「新三板」),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增加適合小微企業的融資品種。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逐步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發行規模,在創業板、「新三板」、公司債、私募債等市場建立服務小微企業的小額、快速、靈活的融資機制。
因此,中小企業想通過金融杠桿做大、做強,想獲得更多的融資渠道,就必須走資本市場的道路,而新三板的低門檻、不設財務指標的備案制度是中小企業在這一融資平台上做大、做強的最佳選擇。
7. 中小企業為什麼要上新三板
中小企業要做大、做強,首先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中小企業因為抗風險能力差,可以抵押的實物資產有限,少有銀行願意接受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股權質押、訂單質押、倉單質押、保單質押,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中小企業一直缺少利用金融杠桿做大做強的平台。2013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3〕87號),明確為中小企業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動產質押、股權質押、訂單質押、倉單質押、保單質押等抵質押貸款業務;推動開辦商業保理、金融租賃和定向信託等融資服務。適當放寬創業板市場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准入標准,盡快啟動上市小微企業再融資。建立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稱「新三板」),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增加適合小微企業的融資品種。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逐步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發行規模,在創業板、「新三板」、公司債、私募債等市場建立服務小微企業的小額、快速、靈活的融資機制。
因此,中小企業想通過金融杠桿做大、做強,想獲得更多的融資渠道,就必須走資本市場的道路,而新三板的低門檻、不設財務指標的備案制度是中小企業在這一融資平台上做大、做強的最佳選擇。雖然國務院賦予了新三板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歷史使命,但是中小企業仍然需要從企業自身發展對資本市場的迫切性權衡是否要上新三板,要了解什麼是新三板,企業上新三板的優勢、劣勢,了解初創企業是否適合在新三板掛牌,了解企業如何選擇中介機構,避免因為不了解資本市場,盲目上新三板,勞民傷財,拖垮企業。
8. 發改委主管的企業債包括哪些品種
國家發改委除一般企業債券以外,還推出了項目收益債券、四大專項債券、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可續期債券、創投企業債券及「債貸結合」等創新品種。